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9.86亿元,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基于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特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00%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联营公司和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联营公司分别净增加担保额度为470亿元、130亿元、40亿元和1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担保事项授权范围内,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净增加额、担保余额情况如下,被担保人明细及其相关信息请见附表1。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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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409.86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79.54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58%、45.91%;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三、期后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后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新增对外担保3.65亿元。期后新增对外担保情况详见附表2。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截至2025年3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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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期后(2025年第一季度后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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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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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9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文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或修订了公司部分制度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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