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58 公司简称:时代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4,861,150.8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3,466,588.42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44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8,080,800.8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03%。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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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时代新材紧跟全球经济发展步伐,利用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与资源、坚持面向新兴产业、面向高端产品,所涉及的多个业务领域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公司目前在全球轨道交通悬挂部件产品领域规模第一,在线路减振、桥梁与建筑减隔震等领域均处于行业前列,是车辆-轨道-工程结构系统减振方案的提供者和减振产品研发制造品类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在风力发电领域,风电叶片规模位居全球前三,是全球拥有最强独立自主研发能力的叶片制造商之一,是全球少数具备聚氨酯叶片批量制造能力的企业,在风电联轴器及减振产品领域持续保持国内市场份额第一;在全球汽车减振细分领域规模排名第三,是全球第一个主动减振产品批量装车推广应用企业;在高分子新材料产业领域,近几年先后突破了一系列诸如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有机硅材料、电容隔膜材料等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工程化应用。依托多年来的研发投入和市场积累,公司已经发展成为跨行业发展,国际化经营的高科技公司。
时代新材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应用为核心,致力于从事轨道交通、工业与工程、风力发电、汽车、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等产业领域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产品品种千余种。轨道交通产业主要从事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减振降噪、车辆轻量化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工业与工程产业主要从事轨道交通减振降噪、桥隧与建筑减震隔震、工业减振与传动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风电产业主要从事风电叶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运维业务;汽车产业主要从事高端汽车减振降噪与轻量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主要从事高性能聚氨酯、有机硅、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先进纸基材料、光电信息材料、PAI聚酰胺酰亚胺等新材料业务的研究与工程化应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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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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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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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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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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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销售收入200.55亿元,较上年同期175.38亿元增加25.17亿元,增幅为14.35%;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亿元,较上年同期3.86亿元增加0.59亿元,增幅为15.2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全球总部园区9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5,500.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86.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20%。2025年度,公司计划完成营业收入不低于2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44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8,080,800.83元(含税)。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冯晋春先生、张向阳先生、丁有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冯晋春先生、张向阳先生、丁有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219.6亿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范围内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为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管理者年薪管理办法》,确定了公司管理者2024年度的年薪,具体数额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坚定支持,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3)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2025年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
2.审议程序:在授权范围内,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4号公告。
关联董事彭华文先生、杨治国先生、刘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及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十一、十二、十四、十七、十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0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全球总部园区10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09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我们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处置预案能够防范、控制和降低公司及子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预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0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风险和可行性进行了客观、合理的分析,监事会同意该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2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后,做出的决策;该事项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14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4,861,150.8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3,466,588.42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44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8,080,800.8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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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相关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含所属
控股子公司,下同)外汇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与外汇合同相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2025年度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折合人民币约21.89亿元,其中美元外汇额度不超过1.68亿美元、欧元外汇额度不超过1.25亿欧元,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年初存量余额为0,预计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1.89亿元。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
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财务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28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申请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折合人民币约为21.89亿元,其中美元外汇额度不超过1.68亿美元、欧元外汇额度不超过1.25亿欧元,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产品及进口物资主要以外币计价,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外汇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真实的背景,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外汇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下跌风险。
(二)交易金额
2025年度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折合人民币约为21.89亿元,其中美元外汇额度不超过1.68亿美元、欧元外汇额度不超过1.25亿欧元,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年初存量余额为0,预计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1.89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外汇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选用定价和市价易于计算、风险能有效评估的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简单易管理的外汇衍生产品。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与外汇合同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
(五)交易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授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批准的年度计划与期限内根据相关制度要求,授权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在交易额度内办理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而导致金融衍生业务损失的风险。
3.信用风险:因代理机构、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金融衍生业务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4.财务风险:因配套资金规模安排不当,当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或金融衍生业务出现亏损时,由于保证金账户中资金无法维持金融衍生工具头寸,而导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指金融衍生工具持有者不能以合理的价格迅速平仓或该工具转手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2.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公司定期对交易对手方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与外汇合同相关的规模及收付款节点相匹配,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
4.公司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及时跟踪外汇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5.本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设定如下适当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当亏损幅度达到5%时,将其列入预警监视范围并上报至财务总监;亏损幅度达到10%时,将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针对其风险制定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应对方案。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此类交易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外汇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各合作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其他资金周转需求,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约为人民币219.60亿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表:
■
公司具体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的实际授信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下转418版)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麻帅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下转418版)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