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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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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山东胜动燃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胜动燃气于2024年9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了上年同期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先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树旺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439,557.22 元。

公司负责人:朱先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树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先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树旺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0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水发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先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位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同意《关于制定〈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