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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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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1版)

3)经销商渠道结算方式

公司对经销商基本采用“下单前付全款”的结算方式。

(2)工程客户渠道

1)工程客户渠道拓展

渠道拓展方面,工程客户渠道销售采用直销和通过工程代理商销售两种方式,直营工程客户和代理工程客户同步开拓:一类是公司直接服务的房地产开发商和装修装饰企业,合作方式为战略集采模式,直接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另一类是通过工程代理商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和装修装饰企业;第三类是公司或代理商开发的酒店、学校、医院、康养等新质业务。渠道产品方面,公司在工程客户渠道以木门产品为主导,防火门、入户门、柜类等其他产品为配套,实施全品类销售。

2)工程渠道盈利模式

针对直营工程客户,公司的盈利来源主要为产品利润和服务利润;针对工程代理商开发的工程客户,盈利来源主要为公司产品利润。

3)工程渠道结算方式

在货款结算方式上,直营工程客户基本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收款;代理工程客户采用款清发货的结算方式。

(3)外贸公司渠道

外贸公司渠道的主要客户类型为外贸公司,主要合作模式为公司产品出售给外贸公司,再由外贸公司出口;公司针对外贸公司基本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部分信用良好的客户采用赊销,有一定额度的质保金。

(4)出口渠道

出口渠道产品主要销往国外建材超市、房地产开发商等,公司针对出口客户基本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部分信用良好的客户采用远期信用证或者赊销,赊销结算有一定额度的质保金。

(5)加盟服务渠道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业务,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品牌优势、渠道客户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供应链优势,通过与加盟商签订服务协议,收取加盟服务费的合作模式。公司向加盟商收取加盟服务费作为盈利来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收取加盟服务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051.4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86.47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婷婷,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高丽,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80.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0.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0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没有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864,749.8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444,968.27元。

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768,807,919.85元,扣除2023年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313,064,450.90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共计564,608,218.83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47,825,048.49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172,67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1,293,578股,以175,879,096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17,028.24元(含税),占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70%,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参与权益分派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下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规范,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补助金额: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4月29日期间,获得政府补助2,997.13万元(未经审计)。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997.13万元(未经审计),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公司及子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4月29日期间,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997.13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53%。

(二)补助具体情况

现将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收到的补助明细公告如下(20万元以上单列,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合并计入“其他”):

单位: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将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997.13 万元(未经审计),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以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1)企业使用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2)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应用指南)等规定,对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和报废等相关会计处理。

(3)企业在持有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期间,利用数据资源对客户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无形资产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应用指南等规定,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4)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一存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存货准则)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存货。

(5)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等规定,对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等相关会计处理。

(6)企业出售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应当按照存货准则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同时,企业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7)企业出售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2、《解释第18号》进行相应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丽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管理、控制及监督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山欧派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出具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2024年年度报告》和《江山欧派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1、确认董事长吴水根先生2024年度董事薪酬共计102万元,每位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税前),并按月发放。

2、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为年度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2)独立董事

每位独立董事均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3、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

监事均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另外领取监事津贴800元/月。

4、其他

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就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就监事薪酬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0万元并在此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系为了满足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开展保理金额总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下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规范,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江山欧派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江山欧派二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7、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水根、王忠、吴水燕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浙江省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江山欧派董秘办;

4、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17:00;

5、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6、以上文件报送以2025年5月20日17:00前公司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江山欧派;

邮政编码:324100;

联系人姓名:郑宏有;

联系电话:0570-4729200;

传真:0570-4690830;

联系部门:董秘办。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〇”,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一家具制造(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2024年度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5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年度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2025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一)2024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二)2025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说明:公司已对经销商取消了原有的标准门店要求,经销商拥有经销公司产品的权利,公司对其无开店要求。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部分审理中,部分已判决或已裁定,部分执行中。

●上市公司(含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90起,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174起,作为第三人的案件3起。

●涉案金额: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约14,661.16万元(不含近12个月已公告的诉讼、仲裁),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56%,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17%。以上案件均未达到单个案件披露标准。

(下转4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