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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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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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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二、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制度,新增了《市值管理制度》等制度。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5)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6)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上会合伙人数量为1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3、业务规模

上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3亿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72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0.0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含税、含单体报告)。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作为审计机构,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自聘任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鉴于上会在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因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7,700,550.17元,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1,866,342.70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53,34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336,109股后的股本为449,003,89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6,613,143.97元(含税),因此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共计27,838,241.25元(包括2024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1,225,097.28元(含税))。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6,126,025.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63,964,266.5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09%。

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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