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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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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3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57,332.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6,779,422.64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44,433,634.59元。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义务。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巨万里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05万元/年(含税),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建、陈从禹按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杨有新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不含税)。

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董事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此议案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含税金额,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上述薪酬包含绩效工资,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以当年度最终绩效考核结果为准。

董事会表决结果:5票赞成,关联董事张超、陈建、陈从禹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们提交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这些自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确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作出重大调整,根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顺应这一监管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四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四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9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号”文《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255,96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32.2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6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

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83,880.0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0584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1,183,880.00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及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7,241,627.21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74,850,920.82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净收益5,887,402.9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8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期后重要事项

无。

(六)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5)第0673号,报告认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微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2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3,302.69万元。

四川华信2024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1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5,655.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5月,自1998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星,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君,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自2019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5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杰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外,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本年为第四个上市审计年度。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前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57,332.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6,779,422.64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44,433,634.59元。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4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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