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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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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2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邵建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鑫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智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建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鑫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智慧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502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2024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073,54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11,154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396,039,651.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5.06%。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符合《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鉴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需要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参与表决人数不足3人,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5年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9.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预计向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7.5亿元,预计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亿元,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陈小明、叶伟巍、祝红霞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总部大楼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对经营场所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0.70亿元建设总部大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总部大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战略、市场环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经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实施“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995.48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舆情管理及应对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及应对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的需要,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威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4年的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鉴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需要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参与表决人数不足3人,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217,452.0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32,272,703.76元。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073,54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11,154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23,762,391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396,039,651.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5.06%。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23,903,726.0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19,943,377.2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1.0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符合《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57.8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55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禾迈股份、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丽水恒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恒禾”)和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兴环境”)共有1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143,491,486.13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3,060,043,814.50元,其中51,247,602.36 元为协定存款,余额直接体现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3,008,796,212.14元为其他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合计募集资金余额为3,152,287,698.27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账户余额包含计提的银行存款利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8.25%。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0.31%。

根据公司2024年10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4.4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3,568.4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新增的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或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9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使用不超过46,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38,4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600万元)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根据公司2022年12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超募资金向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于续建前述拍卖所得在建工业厂房。

根据公司2023年1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具体用途为:(1)恒明电子以人民币28,862,230.89元用于收购杭州杭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绿兴环境100%的股权;(2)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137,769.11元用于绿兴环境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151号的厂房的续建,以扩大公司逆变器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新增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净额合计9,085.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回购股份

根据公司2023年3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根据公司2024年2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根据公司2024年7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转出超募资金至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金额为32,242.40万元,已回购公司股份805,616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25.9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山海路10号调整为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康中路158号D楼;同时,“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恒明电子;公司综合考虑厂房建设准备、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等建设周期,将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至2025年8月23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2、根据公司2023年4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恒明电子将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中的约3.32万平方米对外出租,占本项目建筑工程面积约30.29%,其余部分仍将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3、为调整优化业务结构,进一步聚焦新能源行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2023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终止“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并以自有资金替换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2,383.55万元,该等替换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210.16万元投资于丽水恒禾实施的“储能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禾迈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禾迈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禾迈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禾迈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1]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阶段综合考虑了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制定的项目投资计划。2024年下半年以来,在全球地缘政治局势日趋紧张的背景下,全球贸易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对公司原有的产能投建计划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前期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在杭州投建部分储能逆变器产线,公司当前已有的储能逆变器产能已可满足现阶段的市场需求。在对公司现有产能和最新市场环境进行充分评估后,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经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实施“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不会导致公司核心产品和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变化或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原计划使用不超过38,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7,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竞拍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由于最终竞拍价格为37,646.57万元,故最终使用超募资金30,117.57万元以及自有资金7,529.00万元用于支付拍卖款;另公司原计划使用不超过24,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续建竞拍取得的在建工业厂房,由于竞拍取得的在建工业厂房已基本建成,且内部结构已经成型且无法更改,大部分可用于满足公司的生产扩建需求,故续建投入大幅减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下转5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