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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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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合理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以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公司《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码:2025-019)。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2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核查,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及短信等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熠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码:2025-019)。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8亿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2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琴)》《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爱清)》《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4、审议通过《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25-024)。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9:30-12:00、13:00-18: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IR@zeho.com.cn)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请在2025年5月21日18: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号码:010-59847911

传真号码:010-82601974

电子信箱:IR@zeho.com.cn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5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