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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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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3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小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宇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小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宇通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573版)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范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125,717股,直接持股比例为12.83%。范渊先生与范小锦女士为夫妻关系,且范渊先生与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安恒嘉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范渊先生合计控制公司19.99%的表决权。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范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125,717股,直接持股比例为12.83%。范渊先生与范小锦女士为夫妻关系,且范渊先生与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安恒嘉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范渊先生合计控制公司19.99%的表决权。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42,835,394.8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849,927.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7,183,747.13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4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6.5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29.63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9,472.4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57.2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69号)。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6号)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112,271股,发行价格为324.2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3,332.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30.5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101.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977.9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901.14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先后制定及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现金管理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额度有效期为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额度有效期为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000.00万元,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000.00万元,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存放在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1202021429900545649)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投项目“智慧城市安全大脑及安全运营中心升级项目”已结项,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3,827,340.77元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上述专户。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存放在浙商银行杭州朝晖支行(3310011710120100026600)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投项目“车联网安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预计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15,195,636.32元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存放在宁波银行杭州玉泉支行(71090122000202850)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网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结项,公司预计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28,205.45元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5年9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方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安全岛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涉网犯罪侦查打击服务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网络安全云靶场及教育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方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安全岛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对“信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宜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项目原实施主体上海安恒互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实施主体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1202021429900630347。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7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安恒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安恒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恒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部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8,801,317.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不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2,04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78,958,984股的比例为0.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6.50元/股,最低价为117.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250,669.2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4年1月2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12,04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7%,回购最高价格为166.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77.20元/股,回购均价为146.3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024,349.27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2024年公司视同现金分红金额为773,6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6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瑜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伟良

姓名:丁一羽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收费为20万元。2025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7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下转5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