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75版)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5日(星期一)至5月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hxx@dbappsecurity.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范渊
总经理:张小孟
董事会秘书:李沐华
财务总监:戴永远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2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5日(星期一)至5月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hxx@dbappsecurity.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悦
电话:0571-28898076
邮箱:ahxx@dbappsecurity.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5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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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9、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对议案9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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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21楼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188号安恒大厦21楼
联系电话:0571-28898076
传真:0571-28898076
邮政编码:310051
联系人:李沐华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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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6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根据前述文件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根据前述文件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3)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根据前述文件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及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