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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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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2版)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3147285Q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周良杰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飞舟路328号1号厂房二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第四条 被担保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25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16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柒仟万元整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本合同第二条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保证人确认,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二)《保证合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债务人: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第一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第四条 本合同所担保主合同

债务人与债权人于2025年4月23日签署的《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编号:98082025280188)。

第五条 被担保主债权

依据主合同,由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伍万元整的融资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本合同第二条保证范围所约定的债权。

第六条 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31日(具体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保隆霍富(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3年1月12日至2027年2月27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本金”指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金额、信用证开证金额、保函金额等。

第二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保证合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债务人:保隆霍富(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本合同提供的担保适用于以下约定: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Z2516TD15633025;名称: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第二条 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条 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注:《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中额度内容如下:

1、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额度可适用的开立信用证品种为远期信用证;

3、该额度属于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

4、授信期限自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10月15日。

(五)《保证合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债务人: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本合同提供的担保适用于以下约定: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Z2516TD15632786;名称: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第二条 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条 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注:《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中额度内容如下:

1、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额度可适用的开立信用证品种为远期信用证;

3、该额度属于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

4、授信期限自2025年4月21日至2026年3月25日。

(六)《保证合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鉴于:债权人与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签订了合同号为136890000000350122承兑协议202401的电子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以下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业务(以下称“服务”)。

第一条 保证人同意按本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

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以外其他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在服务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

1.本金

种类:电子商业汇票银行承兑

金额:¥58,000,000.00

期限:6个月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相关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具有持续性和完全的效力。

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证人或其他任何人的清算、合并、分立、重组、破产或是其他形式的组织结构的改变或对债务人的债务所作的任何其他安排的影响。

(七)《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债务人: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与保证人根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 主债权

主债权为承兑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与出票人/债务人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订立的编号为232250202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以下简称“承兑协议”)项下承兑银行的垫付票款。

第二条 出票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出票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承兑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出票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第一条所指承兑协议项下承兑银行的垫付票款、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承兑协议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及实现债权及/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以及出票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五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注:《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中额度内容如下:

1.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

2.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6个月,即自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合肥保隆、保富中国、保隆工贸、龙感电子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合肥保隆、保富中国、保隆工贸、龙感电子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74,761.5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5.9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74,761.5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5.94%,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公司42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祖秋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祖秋薪酬

董事长/总经理张祖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公司董事陈洪凌薪酬

董事陈洪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胜全薪酬

董事/副总经理王胜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洪泉薪酬

董事/副总经理陈洪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5)公司董事杜硕薪酬

董事杜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6)公司董事王嘉陵薪酬

董事王嘉陵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7)公司独立董事刘启明薪酬

独立董事刘启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8)公司独立董事叶建木薪酬

独立董事叶建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9)公司独立董事谭金可薪酬

独立董事谭金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在《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中审议通过,本议案不再重复审议,仅审议除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公司副总经理冯美来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文剑峰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尹术飞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张祖秋先生在本次关联方企业担任董事,故张祖秋系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本议案已经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7、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研发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公司42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4年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1)公司监事长姚新民薪酬

监事长姚新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公司监事李克军薪酬

监事李克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公司监事陈晓红薪酬

监事陈晓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针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本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本次季度报告发布前,本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符合相关规定。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安徽巴斯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德田丰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上海文襄汽车传感器有限公司、Baolong Holdings Europe Kft.、保隆霍富(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隆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香港威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保隆沙士基达(安徽)液压成型有限公司、上海卡适堡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7.05%,无逾期担保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中被担保方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安徽巴斯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德田丰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上海文襄汽车传感器有限公司、Baolong Holdings Europe Kft.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为满足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隆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板块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提高经营和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2025年度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

1、在担保计划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2、若年度内新增并表子公司,对其担保额度在上述总额度中调剂,不再另外履行审批程序。

3、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担保计划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担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融资、履约等。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张祖秋具体负责审批,并授权财务总监文剑峰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各自实际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及平衡融资成本、期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使用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7710719XW

注册资本:人民币30100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00号1幢2楼

经营范围:销售:汽配,机电产品,电子元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建材,工艺品(除金银);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汽车零配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仓储(除食品、危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RFQKM5X

注册资本:人民币1298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15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3147285Q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周良杰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飞舟路328号1号厂房二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安徽巴斯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8MWT523F

注册资本:人民币758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6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胜全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钓鱼台路1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电机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网络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德田丰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1W9H7WXJ

注册资本:人民币6227.972975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谭禾刈

注册地址: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兴区路91号

经营范围:新型铝材料的研发、制造、加工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及其模具的设计、制造和销售,铝阳极氧化、喷粉的加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上海文襄汽车传感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915814488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7月3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00号5幢2楼

经营范围:各类汽车传感器、汽车传感器芯片、工业传感器、仪表(除计量器具)的生产、销售;自动化生产线及其设备研发、设计、组装与销售,传感器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Baolong Holdings Europe Kft.

注册证编号:13-09-196274

税号:26496177-2-13

法定代表人:文剑峰、李立强

注册资本:201万美元

注册办事处地址:2310 Szigetszentmiklós, Diósgy?ri utca 1.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保隆霍富(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J37FN5Q

注册资本:3300万欧元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5幢1楼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配件及部件,汽车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配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从事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7849317931

注册资本:人民币6358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3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陈旭琳

注册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钓鱼台路1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2N70LP8Q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于晨

注册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开发区南山园区千秋路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机电产品、电子元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橡胶及金属类汽车气门嘴、金属平衡块、橡胶类空气弹簧生产和销售,汽车配件的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和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安徽隆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2WKAKDXE

注册资本:人民币475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王贤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路与钓鱼台路交叉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香港威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登记证编号:39679678

税号:39679678-000

成立日期:2008年8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资本:3100万美元

注册办事处地址:UNIT C.17/F UNITED CENTRE 95 QUEENSWAY ADMT RALTY HK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三)保隆沙士基达(安徽)液压成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U26W41H

注册资本:818.9979万欧元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陈洪泉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1588号3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四)上海卡适堡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0900708022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张泾路1099弄1号4层4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网络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审批,并授权财务总监文剑峰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资金周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上述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1.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7.0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1.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7.05%,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下转58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