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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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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查处,自2020年至今,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且未在相应年度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等违法违规事项。2024年1月1日至11月28日,公司已实际发生关联交易3370.07万元。面对违法违规事项,总裁既没有向董事会报告,也没有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自2020年至今,总裁从公司获得的薪酬分别为135.19万元、138.32万元、135.23万元、142.35万元、176.27万元,合计727.36万元。薪酬变动与公司的业绩表现不相匹配。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曾多次提议更换总裁,重新聘任德才兼备的专业人士来管理公司,帮助公司规范经营管理、改善经营业绩。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在获取公司可能存在未审议未披露的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事项的情况下,没有全面了解、没有深入分析、没有认真追究,就贸然下结论,直到中国证监会查处才确认。我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的工作持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 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未对过往年度违法违规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也未批准当年度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我不确认该份报告是否已经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 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未对过往年度违法违规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也未批准当年度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其中,“厂房改扩建项目”使用的是募集资金。我不确认该份专项报告是否已经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 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未对过往年度违法违规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也未批准当年度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我不确认该份报告是否已经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根据中国证监会查处,自2020年至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且未在相应年度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等违法违规事项。2024年1月1日至11月28日,公司已实际发生关联交易3370.07万元。公司股东大会至今未批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及新增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由于上述违法违规事项涉及时间长、涉及金额大,且公司至今未予以确认和批准,本人无法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5年4月18日发出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但董事会办公室迟至4月26日晚间才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完整的会议材料,客观来说时间仓促,本人尚无法就年度报告中的内容进行详细审议,也无法就年度报告中的信息进行核实,导致本人无法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5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提议增加临时议案。经核实,该项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但相关各方此前并未就该议案的内容进行过任何沟通与确认。24小时后,实际控制人提议暂缓审议并撤销该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的提出与撤销的随意性太强,变化太快,导致本人无法确认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严肃性,也无法确认相关人员是否遵守和敬畏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因此,本人无法保证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根据中国证监会查处,自2020年至今,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且未在相应年度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等违法违规事项。除2023年度审计报告以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我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持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2024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财务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最近几年,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与年度预算情况相差甚远,我不确定该份预算报告是否基于客观、合理、审慎的分析而制定,也不确定该份预算报告的可操作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Jürgen V?hringer、丁福如、丁佳磊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新增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根据中国证监会查处,自2020年至今,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且未在相应年度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等违法违规事项。除2023年度审计报告以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我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持保留意见。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应当重新聘任专业、勤勉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5年4月18日发出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但董事会办公室迟至4月26日晚间才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完整的会议材料,客观来说时间仓促,本人尚无法就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内容进行详细审议,也无法就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信息进行核实,导致本人无法保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5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提议增加临时议案。经核实,该项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但相关各方此前并未就该议案的内容进行过任何沟通与确认。24小时后,实际控制人提议暂缓审议并撤销该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的提出与撤销的随意性太强,变化太快,导致本人无法确认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严肃性,也无法确认相关人员是否遵守和敬畏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因此,本人无法保证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各项子议案经逐项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2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本议案子议案22.01-22.03、22.13、22.14、22.20、22.22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5-014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7,307,072.73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6,561,692.61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3,854,034.84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2,966,115.62元。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经营实际情况与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稳定和正常生产经营,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5-016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 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机构分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5-022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现行的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上述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5-013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东方美谷JW万豪酒店会议中心1F会议室3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斌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自我评价意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2024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财务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交易金额占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5-015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Jürgen V?hringer、丁福如、丁佳磊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福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上海新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健身休闲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食品销售;游艺娱乐活动;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洗浴服务;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4,877】万元,净资产【-1,02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67】万元,实现净利润【-1,03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但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二)上海新发展圣淘沙大酒店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新发展圣淘沙大酒店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福如

注册资本:2.5亿元

主要股东:上海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3.92%,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0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洗浴服务;足浴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台球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洗烫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58,187】万元,净资产【27,86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68】万元,实现净利润【76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菲林格尔控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V?hringer Holdings GmbH.

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万欧元

主要股东:V?hringer Familien GmbH & Co. KG持股100%。

经营范围:控制和管理在其他公司所持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90,000,000】欧元,净资产【14,000,000】欧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00,000】欧元,实现净利润【12,700,000】欧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Jürgen V?hringer任管理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三)、(四)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四)V?hringer GmbH & Co.KG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V?hringer GmbH & Co.KG

性质: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注册资本:150万欧元

主要股东:有限责任合伙人菲林格尔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出资金额为1,500, 000欧元,无限责任合伙人为菲林格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用木材、塑料、铝和复合材料制造面板和部件,用于房车、家具、展览业等相关行业。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905,000,000】欧元,净资产【44,000,000】欧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000,000】欧元,实现净利润【16,000,000】欧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五)广西巴马俪全饮料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巴马俪全饮料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文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主要股东:上海新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7,805】万元,净资产【-6,40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84】万元,实现净利润【1,78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六)大理嘉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理嘉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利红

注册资本:5,280万元

主要股东:杨利红持股88.64%,谈莺持股3.41%,谈鸣持股7.95%。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环保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15,467】万元,净资产【5,49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482】万元,实现净利润【9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可能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兜底条款。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七)大理大声旅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理大声旅业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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