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29版)
财务总监 叶 帆 先生
独立董事 傅黎瑛 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3日(星期二) 上午 11:00 - 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6日(星期二)至0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bgf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余书标
电话:0571-87832006 传真:0571-87832009
邮箱:ir@cbgfc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4年末 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8)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554.4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1拟项目合伙人信息
陈小红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浙江分所副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于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刘欢女士,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部门经理,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审计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项目。
1.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张桂红女士,合伙人,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1,000,000.00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50,000.00元,内控审计费用250,000.00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相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中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2025年4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闫媛媛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4年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议公司2024年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4年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解释第 17 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 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解释第 18 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解释第 18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解释第17号、解释第 18 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5年1-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2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8.40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类合同2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5年1-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2项(其中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类合同2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8.40万元,上述合同均在执行中。
三、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本公司目前无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 45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之江路599号诚邦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2:0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 0571-87832006;
传真: 0571-87832009
联系人:余书标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5年4月29日14时0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总裁)方利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汇报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总裁)实际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傅黎瑛女士、罗金明先生、韩旭先生向董事会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汇报2024年实际履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议公司2024年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4年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做出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的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认真评价,鉴于其在公司年报审计中所体现的专业水平和良好服务,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申请银行授信权限的议案》
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公司资金需求将进一步提高,需不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申请银行贷款及授信权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申请银行授信权限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睿玖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2025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4年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现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出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方案,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方案,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发布的会议通知、授权委托书、议案,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申请银行授信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申请银行授信权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提请董事会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单笔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下(含20,000万元)、累计人民币30,000万元以下(含30,000万元)的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决策权限。经营管理层可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资产抵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借款和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和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对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单笔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不含20,000万元),40,000万元以下(含40,000万元)、累计人民币40,000万元以上(不含4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下(含50,000万元)的新增银行授信的独立决策权限。董事会可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资产抵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可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借款和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和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6,977.24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49.42%,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
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杭州睿玖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睿玖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杭州睿玖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睿玖实业”)
2.成立日期:2021年3月18日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599号212室
5.法定代表人:张兴桥
6.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2MA2KELXX2C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农业管理;电子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水产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城市绿化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92.5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880.26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1,012.33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112.51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71.7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1.2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芯存科技”)
2.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
3.注册资本:98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石鼓向阳路161号1栋101室
5.法定代表人:文雨
6.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5125PL2F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02%的控股子公司
9.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614.82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5,450.68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4,164.14万元人民币,2024年10-12月营业收入11,058.91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52.7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99.38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可以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预计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2025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6,977.24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49.42%。公司没有出现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其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方案,具体如下:
■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其余董事、监事执行公司具体岗位薪酬标准,结合任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综合考核后发放。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其中董事、监事的2025年度薪酬计划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9,473,464.12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118,058,754.7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223,539.06元。
经董事会决议,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目前暂不具备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回报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