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33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方案的公告》(2025-008)。
各监事需对本人涉及薪酬子议案回避表决。因剩余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新能源”)、苏州戈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戈雅贸易”)和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及高乐普电气(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普电气”)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400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5%,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要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相关参与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行为。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0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0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方案的公告》(2025-008)。
11.1 《关于确认王清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2 《关于确认俞振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俞振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3 《关于确认王英喆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4 《关于确认文新阁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文新阁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5 《关于确认张为公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张为公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6 《关于确认俞玲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俞玲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7 《关于确认贺先兵先生(离任)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管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方案的公告》(2025-008)。
12.1 《关于确认王清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2 《关于确认俞振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俞振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3 《关于确认周琴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4 《关于确认贺先兵先生(离任)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出具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5-009)。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新能源”)、苏州戈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戈雅贸易”)和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及高乐普电气(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普电气”)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Velostar 株式会社、高乐普电气经营状况及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交易时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款,签订合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额度400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5%,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1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2)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
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方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下同)130,320.00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4,823.4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25,496.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738.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益及理财产品收益33.3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境外市场营销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成,专户余额8,121.13万元已全部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境外市场营销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21.13万元全部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58.02万元;
注2:未达预期效益主要系受地缘政治冲突、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海外终端市场需求仍显不足,渠道内库存缓慢消化中,公司业务情况受到负面影响。
注3:本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主要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注4: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3,407.9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总投入金额为16,942.77万元,超出3,534.83万元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3,085,811.29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差异化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95,024股,该部分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三)分红测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5,013,003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95,024股后,据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461,797.9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6.7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及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薪酬方案及考核情况,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①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贺先兵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于2024年10月辞职,表格统计税前报酬区间为2024年1月-10月;
②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蔡金健先生因退休原因于2024年12月辞职,表格统计税前报酬区间为2024年1月-11月;
③ 经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补选文新阁先生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补选冯华先生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故文新阁先生、冯华先生按0.5个月计算2024年度任职时长,表格统计税前报酬=其12月薪酬÷2+其2024年度年终奖÷24;
④ 小数点后尾数差异由四舍五入导致。
二、2025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周期、公司所处地区、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在保障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现提出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照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额外领取董事津贴人民币(下同)2000元/月,薪酬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人(税前),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照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额外领取监事津贴2000元/月,薪酬按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础薪酬和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构成,薪酬按月发放。其中基础薪酬综合考量高级管理人员各岗位责任、个人综合能力、职级工龄、特殊贡献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各类津、补贴等;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则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四)其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任期终止等原因离任的,相关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情况
1.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董事均对本人及关联董事的相关薪酬子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因关联监事应对本人的相关薪酬子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剩余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现将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用途变更情况: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本次拟变更用途并注销的股份共计395,0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7%。前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235,013,003股变更为234,617,979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235,013,003元变更为234,617,979元。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395,024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及主要内容
1. 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下同)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
关于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18)。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 2022年4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2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25)。
2. 2022年9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5,02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3%,最高成交价为195.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60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70.47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6,733.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22-0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395,024股股份,均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对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用的395,024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235,013,003股变更为234,617,97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35,013,003元变更为234,617,979元。具体如下:
■
注:以上股份变动为初步测算,实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本事项经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现金管理的投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可能存在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将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由于政策变化、市场波动、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动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将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存款”等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存款产品本金进行核算,通过 “投资收益”、“财务费用”等科目对理财收益进行核算。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清华、贺先兵、俞振华、宁波冠群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等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关联股东,应对涉及本人及关联方的薪酬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9:00-16: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 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晚于2025年5月14日),信函或传真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出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
联系人:刘玥
邮政编码:215125
电 话:0512-87171278
传 真:0512-87171278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公司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公司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遵照《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解释第17号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执行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解释第18号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公司执行解释第18号,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表:
■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