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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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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3版)

注6:鉴于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4899991013000277725)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581.16万元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注7: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持股凭证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公司4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 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 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 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婷圆 电子邮箱:public@glorymica.com

联系电话:0573-83625213 传真:0573-83679959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额度及期限: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时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此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荣泰”)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黄静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黄静女士,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12年5月至2020年2月,曾任浙江荣泰科技企业有限公司技术员。2020年3月至今任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人员。

黄静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任职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介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4月2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梅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的同时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媒体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发表了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4.1关于董事曹梅盛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董事曹梅盛回避表决。

14.2关于董事葛泰荣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董事葛泰荣回避表决。

14.3关于董事葛凡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董事葛凡回避表决。

14.4关于董事郑敏敏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董事郑敏敏回避表决。

14.5关于独立董事魏霄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独立董事魏霄回避表决。

14.6关于独立董事纪茂利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独立董事纪茂利回避表决。

14.7关于独立董事安玉磊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独立董事安玉磊回避表决。

14.8关于独立董事邱华(已离任)的薪酬,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14.9关于独立董事柴斌锋(已离任)的薪酬,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14.1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陈弢的薪酬,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14.1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荆飞(已离任)的薪酬,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

此项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部分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A股股份)登记的总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1,738,537.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9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363,742,1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12,2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732,322.70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注: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可行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继续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不含税)。对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股权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等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融资过程中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等,公司将综合评估融资风险,审慎决策,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贷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并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确认。2024年,公司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733.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情况

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部分存货价值相应发生变动,公司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376.64万元。

(二)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公司结合上述资产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等信息,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综合评估后,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5.67万元、应收账款减值损失319.32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22.07万元,合计 357.06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33.70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

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733.70万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公司负责人:曹梅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弢 会计机构负责人:路雪慧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梅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弢 会计机构负责人:路雪慧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梅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弢 会计机构负责人:路雪慧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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