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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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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1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凌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明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凌云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上接661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武先生回避表决。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可以使公司合理利用关联方的优质资源,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导致相应物流运输减少,故公司与浙江泰航物流有限公司、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实际发生额较低;(2)由于价格大幅攀升,公司原料浆纸使用量相应减少导致公司与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较低。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结合前期价格波动情况以及业务规划,对关联方采购金额进行相应调整,2025年预计金额高于2024年实际发生额;(2)本次预计的公司与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包含与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企业福州绿金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财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泰茹汇贸易有限公司等发生的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实际购销行为发生时,根据需要与关联方指定企业签订具体采购合同。(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不含税金额,预计总额允许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交易主体包含上述关联方及其控股子公司。(4)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1-3月关联交易金额为5.09亿元,实际发生额在预计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泰盛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贸易”)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明希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宿州大道166-36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厦门号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号祥”)持有泰盛贸易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盛贸易总资产人民币212,198.4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6,890.14万元;2024年1-12月,泰盛贸易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597.9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952.5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

厦门号祥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泰盛贸易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泰盛贸易为公司关联法人。

2、浙江泰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航”)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一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9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开发区)椰岛路2529号1幢702、704、7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装卸搬运;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实业持有浙江泰航55%股份,浙江路航物流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泰航45%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泰航总资产人民币28,615.6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195.82万元;2024年1-12月,浙江泰航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0,226.35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17.4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浙江泰航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之规定,浙江泰航为公司关联法人。

3、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供应链”)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文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5日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76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肥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公共航空运输;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实业持有泰盛供应链70%股份,自然人吴明华、吴丽萍分别持有泰盛供应链20%、1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盛供应链总资产人民币92,053.6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902.74万元;2024年1-12月,泰盛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6,151.9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38.7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供应链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之规定,泰盛供应链为公司关联法人。

4、莆田市恒众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恒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文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9日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雪东路200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供应链持有莆田恒众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莆田市恒众总资产人民币2,912.0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600.23万元;截止2024年1-12月,莆田市恒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58.33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53.0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供应链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莆田恒众间接受泰盛实业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之规定,莆田恒众为公司关联法人。

5、泰盛(贵州)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竹资源”)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182,4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建

住所:贵州省赤水市金华街道创业路208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纸浆、纸和纸制品的生产、销售;林产、农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造纸原料、建筑材料的批零兼营、代购、代销;制浆造纸及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资本营运及相关投资业务;纸浆、纸、纸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科技”)持有贵州竹资源89.53%股权,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贵州竹资源10.47%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州竹资源总资产人民币874,252.5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10,201.52万元;2024年1-12月,贵州竹资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0,505.8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237.7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贵州竹资源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贵州竹资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6、江门星辉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星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23,67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陈勇峰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银洲湖纸业基地A区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各类高档工业包装用纸,包括高档涂布白板纸及其他工业包装用纸,中介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Xing Hui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imited(星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江门星辉100%股权,泰盛(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香港”)持有星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0%股权,北越株式会社持有星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门星辉总资产24,518.0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3,013.94万元;2024年1-12月,江门星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932.15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401.4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吴明华先生持有泰盛香港100%股权,江门星辉间接受吴明华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江门星辉为公司关联法人。

7、湖北真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真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顺民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5日

住所:公安县杨家厂镇青吉工业园友谊东路18号(友谊东路以北,秦楚纸业以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纸浆制造;纸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湖北)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泰盛”)持有湖北真诚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真诚总资产人民币123,930.7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284.34万元;2024年1-12月,湖北真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469.3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128.1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湖北泰盛系泰盛科技全资子公司,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湖北真诚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贵州竹资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8、泰盛(福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医疗器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少霞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7日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雪东路200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Ⅰ类放射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莆田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福建医疗器械95.00%股权,黄少霞持有福建医疗器械5.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医疗器械总资产人民币3,225.4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94.69万元;2024年1-12月,福建医疗器械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15.1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16.1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莆田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华先生控制的企业,福建医疗器械间接受吴明华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福建医疗器械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出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及出租资产等,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主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可以使公司合理利用关联方的优质资源,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对外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146,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97,195.4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7,195.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97%,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46,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1,000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不涉及关联担保,是否涉及反担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合同为准。具体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采购合同履约担保以及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97,195.46万元,均为已签署担保协议并正在履行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含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其余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届时公司将及时对担保协议签署情况进行披露。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为满足被担保主体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所有被担保主体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行财务统一、垂直管理,通过对其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的监控,确保公司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状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降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针对参股公司,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小,为其融资及业务履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参股公司,公司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7,195.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97%,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二)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因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5-032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动力煤、淀粉、纸浆等。

● 交易工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期货品种。

●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 交易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

● 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采购大量动力煤、淀粉和纸浆,其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锁定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效管理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交易金额

按照《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5年预计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如拟投入保证金超出上述额度,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期货品种,具体包括动力煤、淀粉、纸浆等。公司拟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

(五)交易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并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商品期货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将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做商品期货投机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3、公司法务合规中心将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与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规模、经营情况及实际需要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5-033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

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降低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 交易品种:美元、欧元、人民币等

● 交易工具: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保值业务。

● 交易场所:具有授信额度的商业银行、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 交易金额:2025年度预计投资净额不超过1.5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

● 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以风险管理及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其它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投资净额折合不超过1.5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的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业务。在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办理具体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等,主要以美元、欧元等为主。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降低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2025年度预计投资净额不超过1.5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授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保值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

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金融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履约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将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3、公司法务合规中心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仅为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开展国家和地区为中国香港、美国等公司境外子公司所在国或所在地。以上地区金融业发达、国别风险低、结算便捷、交易流动性强。在境外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种类为远期结售汇,产品结构简单,流动性风险低,交易对手为信用佳、实力强的国际知名银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降低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5-034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时间

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自 2024 年1月1 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变更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实施情况暨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实施情况: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司积极落实行动方案,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关注投资者回报,实施了包括现金分红、股份回购、保障可转债兑付等一系列行动方案,现将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结合发展实际,制订估值提升计划,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

● 估值提升计划触发情形: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含)前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属于长期破净公司。

● 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并制定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资产质量,加大新质生产力投入,提升行业竞争力,积极实施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持续做好长期激励,强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价值提升。

●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质增效

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产业链,提质增效,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发展。2024年原纸板块产量724.01万吨,同比增长6.71%,销量732.15万吨,同比增长8.03%,产销率101.12%,实现产销均衡增长;包装板块产量21.34亿平方米,销量21.36亿平方米,产销率100.09%。公司依托一体化产业链发展优势,全方位推动精益管理、降本增效,不断优化债务结构,销售、管理、财务三项费用同比下降4.87%,公司资产负债率由2024年初的71.29%下降为67.67%。

(二)持续推进资源整合与结构优化,顺利完成转债兑付,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

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产业链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公司下属子公司瑞典控股持有的32,220,312股北欧纸业股份已完成相应的结算,公司顺利完成北欧纸业股权转让,收回股权转让款16.11亿瑞典克朗(以2024年12月18日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10.63亿元)。2024年,公司拟战略引入江东控股集团,出售包装板块子公司祥恒创意51%股权,项目持续推进中,同时正在接受更多优质投资人入股包装板块的申请,公司将继续推动对包装板块的资源整合,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推动“山鹰转债”顺利转股及余额兑付,资本结构得以优化。截至最后转股日2024年11月20日,累计有2,295,574,000元“山鹰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为1,471,778,08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2.10%;未转股的“山鹰转债”余额为4,417,000元,占“山鹰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0.19%。自2024年11月21日起,“山鹰转债”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多举措并举,捍卫投资者投资权益

1、积极履行股票及可转债增持承诺,增强投资者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陈银景、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许云、董事游知、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严大林和副总裁石春茂承诺购买公司在二级市场流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23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3月22日,上述增持行为已实施完毕,合计增持公司可转债金额237.08万元。

根据公司《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年)》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控人承诺出资人民币27,011.3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4月15日,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合计增持金额16,095.67万元,达到承诺金额的59.59%。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将承诺履行期限延期12个月至2025年4月16日。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3日,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沪股通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151,200股,增持金额为10,916.0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增持承诺已实施完毕。

2、积极实施利润分配

公司高度重视利润分配政策,实施积极稳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回购账户除外)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计派发46,125,556.81元(含税),本次现金红利派发已于2024年8月5日实施完毕。

3、完成2024年股份回购计划

为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降低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稀释,促进公司价值理性回归,公司启动了2024年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4年12月23日,2024年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55,797,5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0%,成交最高价为2.1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36元/股,成交均价为1.6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600,536,111.43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均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在确保信息披露规范性的同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定期报告中多视角、多维度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情况。通过“一图读懂”等可视化推介材料解读定期报告,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传播效率。编制披露社会责任暨ESG报告,向社会展示公司履行环境、社会、治理责任成效,不断提高透明度。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和公司网站等多样化方式和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传递公司的发展信息和投资价值。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有效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情况的了解。

(五)强化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各类专门会议的运作与召开,形成了权责明确、各司其职、有效制衡、专业高效、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机制,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不断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的作用。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公司管理层始终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连续12个月内,公司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其中2024年1月1日-4月23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94元,2024年4月24日-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08元。系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规定的长期破净公司。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暨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资产质量

1、多措并举,构筑优质原料成本护城河

为满足国内产业原料供应需求,可再生铜铝原料已放开进口,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可再生纸原料产品调研考证。

2、坚持纸-包一体化发展

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造纸板块全国七基地战略布局,后续公司将集中推动纸包一体化业务发展,继续通过加大数字化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设计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加快发展轻资本投入的上游回收及下游包装板块规模及竞争力,使公司成为再生纸循环利用产业具备端到端服务能力的企业。

3、坚定不移推动非主业资产出售

公司已完成北欧纸业、英凰基金等出售,回收不低于17亿元现金,将继续推动非主业资产剥离事项,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4、推动公司向回报型模式转型

公司将持续推动降负债举措,提升抗风险能力,同时在运营管理上将“自由现金流”持续优化作为核心目标之一,严控各项费用支出,落实降本增效举措推动企业从“资本拉动增长”的重投入模式向“运营拉动增长”的高回报模式转型。

(二)加大新质生产力投入,提升行业竞争力

1、在“工业智能”领域持续探索

在造纸业务板块,公司致力于将AI大模型、区块链技术应用到可再生纸回收质检场景,构建智能化、自动化于一体的集成解决方案,旨在实现“从包到产”全链路可溯源,“端到端”AI大模型自动检测,“标准化”提效。目前已基本完成可再生纸从采集一分拣一运输一到厂质检AI解决方案在重点包站、重点基地的试点。后续将试点成果推广到全基地及全包站,通过应用AI技术实现造纸业务供应链关键环节的降本增效。同时此举也为可再生纸原料从收集一运输一再制造一再销售碳足迹全链路可追溯可行性探索提供行业示范效应。(下转6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