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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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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6版)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情形的,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参照发行底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因除权、除息事项对价格调整的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1)现金分红派息:P1=P0-D

(2)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2024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监事会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专项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下经营状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

此项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并落实相关工作,在提升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以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能在2025年更好地延续上述方面的良好成绩,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5年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主业延申发展,新增安全人工智能产品,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报投资者

2024年,公司主要服务于政府、金融、运营商、能源、军队军工等行业用户,以及国内众多网络厂商和安全厂商。公司持续聚焦这些高价值客群,稳定拓展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新机会。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大力推动公司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营业收入达到了7.37亿元,同比增长34.37%,得益于安全人工智能新产品的业绩驱动,以及安全网关和安全服务收入均实现了双增长。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9%;第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45%。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27%,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00%,上半年推动提质增效举措后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公司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创新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内部降本增效、开源节流。创下历史上最高增长率,彰显了公司在研发创新的执行能力和开拓精神,也为长期发展开拓了高成长性的蓝海市场。

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战略升级,从“网络安全可视化技术的创新者”向“AI时代安全算力生态构建者”深度演进。在行业地位方面,公司九度入选《网络安全企业100强》,排名逐年稳步攀升,2024年跃升至第20位,彰显了公司强劲的发展实力。

2025年,公司仍将以“AI+安全能力”为新质生产力赋能行业发展,重新锚定战略坐标“成为AI时代安全算力生态的构建者”。让AI赋能安全、安全反哺AI,对公司原有业务的自然延申,同时对AI时代有效的安全连接。以此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继续以优异的成绩来回馈投资者。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公司持续投入,聚焦前沿技术研发

紧跟网络安全全球创新趋势,不断保持国内技术前沿水准,安博通不断引领网络安全上游发展。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公司多项原创产品方案获得认可。下一代AI防火墙荣获网络安全领域创新产品奖。可信安全能力获中国信通院权威认可,20领域入选数字安全护航技术能力全景图。同时公司九度入选《网络安全企业100强》,排名逐年稳步攀升,2024年跃升至第20位,彰显了公司强劲的发展实力2024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1.68%,公司新申请专利84项,新获得发明专利38项,新取得软件著作权103项。目前为止,公司累计获专利251项,软件著作权490项。

其中,研发云环境全流采集与回溯探针技术,适用于广泛的私有云以及主机环境。该产品能够顺利提取、留存和分析虚机层面的原始流量信息,对应云内业务结构,并以简洁的方案将数据回传至平台;研发建设数据安全综合检查平台系统,支持数据安全相关的20大检查项和1200+检查要点,实现公安、电信、能源、金融、医疗、工业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以及全行业通用的数据安全与合规控制检查;研发设计国际互联网访问安全监测系统,只使用网络侧检测技术,无需主机检测软件配合,即可对市面上绝大部分国际互联网访问行为进行探测、审计与溯源,并进行可视化数据管理;研发AI智能运维对话系统等新项目,在产品中内置嵌入大模型的通识、网络安全与产品运维知识库,支持对话交互、启发交互和下转式引导,通过专家知识库不断积累,帮助用户低成本实现设备运维与故障处置。

在宏观经济环境与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挑战下,传统安全行业普遍面临压力较大,产业链降本增效的急切需求。2025年,公司将保持审时度势理性决策,优化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为长期发展谋篇布局。各部门从收入和成本两方面进行双重核算,力求实现精细化盈利平衡,进而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与经营韧性。

2、聚焦主业,延申发展,在AI+安全引领技术与服务革新

2024年人工智能再次成为各行各业的关注焦点,AI技术的广泛应用还引入了新型威胁,基于AI的新型攻击种类与手段层出不穷,甚至出现泛滥,包括深度伪造(Deepfake)、黑产大语言模型、恶意AI机器人、自动化攻击等,在全球范围造成了严重的危害。AI技术影响着网络安全的攻防两端,怎样在合理运用AI加强网络安全防御的同时破解AI带来的一系列新威胁是网安行业的当务之急。面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全球科技企业都在加紧行动,网络安全范式正在革新。AI基础设施是人工智能技术推广普及过程中形成的一类新型智算网络基础设施,其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024年上半年,3月安博通加入由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发起的多模态人工智能产业联合体,携手各方共同推动多模态智能产业在推进、应用推广及服务提升等方面的创新发展。4月安博通受邀参加NVIDIA GTC 2024大会。深入美国硅谷,走入技术场景一线,学习多家计算机行业龙头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突破情况。同期安博通受邀参加Create 2024百度AI开发者大会,共探AI新未来。基于AIOps for NGFW理念,与百度一同发布下一代AI防火墙联合产品。双方基于产品和战略的携手合作,将AI能力快速落地到安全网关,意在让安全更智能、更灵活、更可靠,共筑网络安全防线,驱动新一轮数字化变革,助力各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

2024年下半年,8月与浪潮云达成战略合作,双方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多个维度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探索行业发展的新路径。9月,安博通算力公司在加入信通院“算力网络 +”先锋计划后,又成为算网融合推委会的伙伴单位。10月,其异网异构算力调度编排平台顺利通过信通院“算力网络 +”行业评估,荣获“算力网络融合调度平台证书”,体现了公司在算力技术方面的领先水平。12月,公司承接无锡(国家)软件园人工智能智算中心平台搭建项目,为其提供智算中心平台搭建服务及AI算力设备,进一步拓展了业务版图。

2025年,秉持勇敢奋斗开放创新八字精神,视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持续培育新AI+安全新产品。聚焦内需,不断推出全国产化解决方案,始终与国家发展战略同频共振,乘势而上,从而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激励和利润分配机制,提振投资者对公司信心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完善人员培养体系和后备人才库的建设,积蓄发展活力。2024年前,公司已发布2次股权激励计划以及3次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8%,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 49人,占2020年半年度员工总数的25.3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5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此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99%,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100人,占 2022年度员工总数的19.01%。

在利润分配方面,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22%;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52%;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21%。这些举措有效强化了管理层与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机制,完善了人才激励以及吸引机制,并提升了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市场形象,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2024年7月,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配,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47%。2024年2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至此,公司2020年股票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11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2025年,公司会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在适当时机实际采取合理方式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让投资者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始终坚持合理的利润分配,保护股东利益,维护股东平衡,增加公司声誉和形象。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故此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管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2024年度,公司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4年度科创板软件集体业绩说明会”,百余次接听投资者热线并解答投资者问题,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16次,公司股东、管理层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共同参与多场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还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以及一图全解、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制作具有高可读性和高传播性的内容,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接待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的调研活动,有助于投资者获取更多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

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共计对外披露38份公告及附属文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以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各项重大事件均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各项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完善,没有发生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2025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要求,公司积极推进《市值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市值管理机制,提升公司市值管理水平;推进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强化舆情监控与应对能力,有效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以便不断提升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能力,增强资本市场价值认同。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积极遵守信息披露义务,以科技强国为核心导向,努力做好主营业务为己任,向投资者倡导树立正确的价值投资观,参与共建良好的市场生态。

四、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职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权责明确、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2024年度,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5次监事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有效提升企业的内部治理效能,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4年,公司组织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监高参加了市证监局举办的关于信息披露、合规、内控相关专题培训2次。强化公司董监高尽职履责的同时,进一步熟悉掌握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理解监管动态。保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公司与独立董事保持紧密沟通,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并提交相关文件予以审阅,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强化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体系。完善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了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投资者和市场的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新《公司法》、“新国九”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培训宣贯力度,持续优化治理架构,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公司将积极组织董监高及核心岗位人员提升道德规范和履职能力的相关培训,以加强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及责任意识,确保每人参加培训2次以上。同时,公司逐步提高对ESG的学习和建设,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

在新的一年,公司将积极推动并落实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每半年度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在充分听取投资者关于改进行动方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具体可行的改进措施。聚焦主营业务,延申业务宽度,提升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并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公司将始终坚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判断,方案所涉及的未来计 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 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