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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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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47 公司简称:万里股份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369,203,504.16

元。鉴于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铅酸蓄电池行业,按照应用领域划分,铅蓄电池主要可分为动力电池、起动启停电池、储能电池和备用电池四大类,公司主要产品属于汽车起动启停电池领域。2024年全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其中,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77.9万辆?和?477.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3%?和?4.7%?;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50.3万辆?和?2,665.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6.0%?。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市场占有率为?40.9%?。

? 维护替换市场方面?,随着近年来政策不断地完善,行业发展愈发成熟,整体经营环境更加公平、有序。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时效性的提升,具有渠道竞争力的企业有望赢得更多的市场青睐和份额。与此同时,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3.4亿辆?,同比增长?7.8%?)和汽车电子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市场对产品品质和服务响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内众多企业通过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升级、完善信息化销售渠道、自主或联合互联网公司进行下游需求导流,从产品品质、响应需求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等维度,不断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质量。铅酸电池企业需要在产品体验端、服务端不断的迭代升级,更好的迎接未来的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铅蓄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起动启停领域。公司铅酸蓄电池业务所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较为激烈,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盈利能力偏弱,毛利率和净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比有一定的差距。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7,862,022.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06,999.41元,上年同期为-25,176,496.4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8,771,467.46元,上年同期-27,044,665.92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士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编制及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9,203,504.16元。鉴于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万里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万里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万里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郭公庄中街20号院A座房天下大厦3层董办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章);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

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

附件)。

3、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信函或邮件为准,并请在信函或邮件中注明联系电话。

会务联系电话:023-85532408

电子邮箱:cqwanli2010@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406,999.4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471,952.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9,203,504.16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6,407,543.36元。鉴于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676版)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莫天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仕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正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控股股东家天下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受理通知书》((2023)沪74民初699号),上海金融法院于2023年5月18日受理家天下与南方同正公司、刘悉承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并于2023年6月1日受理相关保全申请。

2024年11月,家天下收到一审判决(上海金融法院(2023)沪74民初699号民事),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被告南方同正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返还原告家天下资产置出补偿款200,000,000元;2.被告南方同正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支付原告家天下违约金,以20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1.5倍标准,自2018年8月9日起计收至2019年8月19日;以20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标准,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收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违约金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00,000元);3.若被告南方同正公司未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原告家天下可以与其协议,以被告南方同正公司持有的10,072,158股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证券简称:万里股份,证券代码:600847)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上述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质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南方同正公司继续清偿;4.若被告南方同正公司未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且本判决主文第三项确定的质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原告家天下可以与被告刘悉承协议,以被告刘悉承持有的被告南方同正公司1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600.06万元)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上述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质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南方同正公司继续清偿;5.若被告南方同正公司未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且本判决主文第三项确定的质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被告刘悉承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被告南方同正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悉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清偿的范围内向被告南方同正公司追偿;6.驳回原告家天下其余诉讼请求。

2024年12月,南方同正公司及刘悉承现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依法撤销上海金融法院(2023)沪74民初699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家天下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2025年4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家天下与南方同正公司、刘悉承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南方同正公司、刘悉承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 公司提起仲裁事宜

2017年6月,公司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方式累计取得了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特瑞电池)万股股份,总对价为人民币25,5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5.54%。2018年12月,公司与刘悉承、邱晓微、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正实业)及特瑞电池签署《关于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及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以下简称《特瑞电池股转协议》),约定由公司以12,809.00万元的价格将其通过2017年6月交易取得的特瑞电池股份全部转让给同正实业。上述买入卖出特瑞电池股份的交易给公司造成了投资亏损12,711.00万元。根据各方在《特瑞电池股转协议》第17.1条和18.1条的约定,刘悉承和邱晓微承诺将对公司因本次投资造成的上述投资亏损予以全额补足,同正实业则将其通过《特瑞电池股转协议》受让的全部特瑞电池股份质押给本公司,为刘悉承、邱晓微的前述亏损补足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2023年3月,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刘悉承、邱晓微、同正实业,未如期履行投资亏损补足义务一案提起仲裁申请。

2024年6月,收到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574号),就上述仲裁申请作出终局裁决。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刘悉承和邱晓微共同向申请人(万里股份公司)支付投资亏损人民币127,110,000元;2.申请人就第三被申请人(同正实业)质押给申请人的15.54%的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处置价款在人民币127,110,000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30万元;4.被申请人因选定外地仲裁员而发生的实际费用人民币3,81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5.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985,493元,由申请人承担10%,即人民币98,549.3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90%,即人民币886,943.70元。上述各裁决项下应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完毕。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拍卖特瑞电池15.61%的股权,目前处于法院拍卖程序执行过程中。

(三) 应收南方同正公司亏损补足款

根据南方同正公司与家天下、刘悉承签订的《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在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内(即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南方同正公司应当促成本公司将本公司现有业务相关的所有资产,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转让给南方同正公司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但转让价格不低于6.8亿元。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任意一个年度本公司现有业务发生亏损的,南方同正公司和刘悉承应当连带地以无偿捐赠的方式补偿本公司的亏损部分。截至2021年8月9日已届满,但未能进行资产置出,因1.资产置出交易金额较高,南方同正及刘悉承单独承接置出资产的履约压力较大,对交易金额及自身履约能力的判断不够审慎;2.铅酸电池所处行业较为传统,市场竞争激烈,寻求市场化第三方承接具有一定难度;3.资产置出需履行相关程序较为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4.公司尚未形成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新业务,导致现阶段置出原有铅酸电池业务不利于公司的经营稳定及持续发展等原因所致。各方于2021年8月9日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将《股份转让协议》中第十条“资产置出安排”关于资产置出的期限由“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届满”变更为“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又六个月届满”至2022年2月9日,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确认应收南方同正公司亏损补足款为191,392,940.94元,其中:2018年度扣除非既有业务的亏损为155,567,888.90元,2021年度扣除非既有业务的亏损为7,423,581.81元,2022年扣除非既有业务的亏损为25,042,370.44元,亏损补足款延期支付的应收利息3,359,099.79元。

2023年2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确定终止前述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后,公司、家天下已分别向南方同正公司、刘悉承等提起仲裁或诉讼;资产置出期限到期后,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各方对后续的资产置出和业绩补亏尚未达成书面意见,且2023年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后,虽然公司、家天下已分别向南方同正公司、刘悉承等提起仲裁或诉讼,原有铅酸电池资产的置出和业绩补亏款偿付时间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因此,自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后,本公司将持续披露后续仍享有收款的权利的扣除非既有业务的亏损情况,但不再增加确认为其他应收款。除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确认的应收南方同正公司亏损补足款191,392,940.94元外,2023年度扣除非既有业务的亏损为21,550,217.00元,延期支付应收利息为2,820,507.62元;2024年度扣除非既有业务的亏损为34,802,176.92元,延期支付应收利息为 2,820,507.62元。

根据南方同正公司与家天下、刘悉承签订的《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保证南方同正公司履行股份转让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包括对本公司业绩亏损补偿款),南方同正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0,072,1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7%)质押给家天下;南方同正公司大股东刘悉承将持有南方同正公司10%的股份(对应600.06万元的出资额)质押给家天下。另南方同正公司之子公司同正实业将其持有特瑞电池15.54%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该股权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述股份的质押权尚未解除。

南方同正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向本公司保证:刘悉承个人将按照《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偿还本公司现有的铅酸蓄电池的制造和销售业务置出本公司以前(最迟不迟于上述资产置出的同时)产生的亏损补足款155,567,888.90元。

本公司母公司家天下承诺:若南方同正公司、刘悉承未能按《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包括业务发生亏损的补足款),家天下在行使上述股权质押权利时,优先保证本公司亏损的补足款回收。

2024年公司根据诉讼和仲裁的进展情况,结合担保财产价值,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并根据预计现金流可收回情况对亏损补足款计提坏账准备76,208,517.14元,相应将上述预计不能收回的亏损补足款冲减资本公积,金额为76,208,517.14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确认应收南方同正公司亏损补足款金额为191,392,940.94元,同时累计增加资本公积115,184,423.80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莫天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仕钦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正洪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公司负责人:莫天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仕钦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正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莫天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仕钦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正洪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