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81版)
安吉航运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吉物流于2015年3月出资成立,是安吉物流的全资子公司。安吉航运核心业务为汽车滚装运输。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吉航运资产总额为50.82亿元,负债总额为43.51亿元,净资产为7.3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5.62%。2024年,安吉航运营业收入为19.92亿元,净利润为2,698.52万元。
6、上汽大通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汽大通销售公司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是上汽大通销售公司的全资销售子公司(直营店)。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吉物流为所属企业提供担保,是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运力运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上汽大通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汽大通销售公司为全资销售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商用车整车销售,保证业务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3.7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1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2%和0.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9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安吉物流向南京港江盛提供委托贷款
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物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滚装码头建设资金需要,南京港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江盛”)于2017年11月向股东方安吉物流和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按投资比例(50%:50%)申请委托贷款总额1.5亿元(双方各7,500万元),年利率3.1%,截至2024年底,南京港江盛已归还借款5,000万元,剩余本金计1亿元,目前合同于2025年11月14日到期,到期后将根据资金情况归还部分本金后申请续贷。
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安吉物流按股比向南京港江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含),年利率3.1%。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为安吉物流自有资金,该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在具体实施中,公司管理层可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限额内审批该委托贷款的具体事项。
本议案的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董事会批准新的议案取代本议案时止。
(二)上汽香港公司向JSW MGI提供股东借款
上海汽车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香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名爵汽车印度公司(以下简称“名爵印度公司”)经营发展,上汽香港公司于2022年3月通过股东借款方式提供给名爵印度公司金额为4,667万美元借款,该笔借款起始日为2022年3月31日,借款期限每期1年(可展期),最长不超过5年。
2024年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名爵印度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方式引入JSW Ventures Singapore Pte Limited(以下简称“JSW”)等投资者,上汽香港公司通过转股获得税前265.1亿卢比的资金,JSW和其他投资者为名爵印度公司增资约256亿卢比用于未来发展。交易完成后,名爵印度公司成为公司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更名为JSW MG Motor India Private Limited( 捷仕达名爵汽车印度公司,以下简称“JSW MGI”)。
根据合资协议约定,JSW参照上汽香港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条件,2024年已安排新加坡星展银行为JSW MGI提供了40.5亿卢比的商业借款(2027年3月28日到期),由JSW提供安慰函支持。目前上汽香港公司提供的4,667万美元股东借款一年展期已到期,根据印度外汇管理相关法规以及合资协议的约定,上汽香港公司需对该笔股东借款进行再次展期;同时,为继续支持JSW MGI在印度市场发展,JSW将就其所提供安慰函支持的40.5亿卢比商业借款出具确认函,即到2027年3月,如果JSW MGI无法偿还星展银行的借款,JSW将提供一笔股东借款帮助JSW MGI偿还星展银行的商业借款。
鉴于JSW MGI正处于努力改善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并且JSW出具确认函的安排具有类似按股比提供股东借款的对等支持性质,上汽香港公司拟继续对该笔4,667万美元的股东借款进行展期,期限为2年(含),年利率根据上汽香港公司实际融资成本确定。
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汽香港继续对该笔股东借款(金额4,667万美元)进行展期,期限为2年(含),年利率根据上汽香港实际融资成本确定。
在具体实施中,公司管理层可在不超过4,667万美元(含4,667万美元)的限额内,审批该股东借款的具体事宜。
因JSW MGI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港江盛
南京港江盛由安吉物流与南京港集团于2014年2月出资成立,双方各持股50%。南京港江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狄锋,主要经营业务:汽车、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码头装卸、仓储和转运管理;仓储服务;物流管理咨询服务;无船承运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销售;自有场地及厂房租赁;汽车租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港江盛资产总额为2.89亿元,负债总额为1.74亿元,净资产为1.1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0%。2024年,南京港江盛营业收入为8,494.68万元,净利润为155.74万元。南京港江盛经营情况稳定,无其他银行贷款,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充足。
(二)JSW MGI
JSW MGI原为名爵印度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系上汽香港公司和上海汽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024年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名爵印度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方式引入JSW等投资者,交易完成后,上汽香港公司持股49%,JSW持股35%,财务投资者持股 8%,经销商信托持股3%,员工激励计划信托持股5%,名爵印度公司成为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公司对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JSW MGI资产总额为765亿卢比,负债总额为731亿卢比,资产负债率95.5%。JSW MGI目前正处于努力改善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股东方支持下,将采取导入高毛利产品、改善现有车型产品利润、大力降本增效等措施,着力优化经营绩效,并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改善现金流状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南京港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上海汽车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向JSW MGI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为所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所属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被资助对象资产质量、经营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依法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合计人民币176.70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169.75亿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市威海路489号上汽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小龙主持。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在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中,未发现不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不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等情况。
(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该议案事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关于预计2025年度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2025年度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基于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该议案事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1、4、5、8、9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3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况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八届二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相关质量保证金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3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5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数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789,313,214.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575,299,44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数(150,410,234股)的股本11,424,889,2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5,390,250.57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005,390,250.57元;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42,222,589.70元(含交易税费),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47,612,840.27元,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4.8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005,390,250.57元,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33%。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为人民币90,783,922,963.92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调整情况将另行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中,未发现不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不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等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质,同时也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15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1.3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15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7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4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房地产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庄浩,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哲,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笑,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普华永道中天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以及内控审计的服务收费是以其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项目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考虑了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预计2025年度向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年度报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上一期年度报酬总额为388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8.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能够较好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团队的人力资源,体现了较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知识、国际视野及服务大型企业的丰富经验,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后,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年度报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商品供应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土地及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四类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财务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上述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至三年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的协议之日止。在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内,公司在每年年初应分别预测该年度内各类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并在下一年就实际发生额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汇报。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25年度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晓秋先生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相关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公司业务增长和市场开拓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汽财务公司对2025年度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是基于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产销实际完成情况较年初预计有所变化,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相应下调。公司2024年度四类框架协议项下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具体如下:
1、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总公司”)及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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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财务公司与上汽总公司及相关企业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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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斑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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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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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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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捷能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能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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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财务公司与捷能智电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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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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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基于对2025年宏观经济以及汽车市场的增长预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考虑公司关联方业务发展等情况,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四类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公司预计与各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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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关联方供应商品2025年预计金额较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有较大增加,主要因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市场需求持续改善,公司关联方拟加大新兴业务拓展力度,对公司商品的采购需求量预计有较大增加。
关联方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2025年预计金额较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有较大增加,主要因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市场需求持续改善,公司对关联方的商品采购需求量预计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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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财务公司与上汽总公司及相关企业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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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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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捷能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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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财务公司与捷能智电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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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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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主要关联企业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确定)
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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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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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关联企业基本信息
(1)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74,917.573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晓秋,主要经营业务: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的生产、研制、销售、开发投资,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富思渊,主要经营业务:认证服务,机动车、工业机械、农用机械的整机及其零部件的认证、检测试验、验货,检测技术研究,质量管理,计量检定,从事机动车及非道路车辆技术、机械设备技术、检测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机动车、机械设备、检测设备质量的技术检测,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的维修(除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捷能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房超,主要经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备研发;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6,080.38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辉,主要经营业务: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关联方企业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企业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有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将遵守《商品供应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土地及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四类框架协议所作出的约定和承诺,主要为:凡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确定;凡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已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的,参照市场价定价;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的,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确定;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市场价及非关联交易价的,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价定价;提供金融服务的定价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上汽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定价应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其中,提供存款、贷款服务的利率,参照相应的市场利率和收费标准(指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服务所在地或邻近地区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和收费标准),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并符合行业自律要求。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上汽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基于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快速拓展,为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 交易品种: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和交叉货币互换
●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为7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6年召开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新的议案取代本次议案时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后,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以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风险提示: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交割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快速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为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公司拟通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为7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6年召开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新的议案取代本次议案时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7.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四)交易方式
1.交易类型: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类型为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和交叉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未来买入和卖出货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履行自身义务的合约。外汇掉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在一前一后两个不同的交割日期,以约定的汇率进行方向相反的两次货币交换。交叉货币互换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在一前一后两个不同的交割日期,以约定的汇率进行方向相反的两次货币本金交换,存续期间以约定利率交换利息。
2.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信用良好的国内和国际金融机构、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汽香港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3.交割方式: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全额交割或净额交割的方式。
4.交易场所:在外汇敞口所在企业之所在地进行交易:中国境内及自贸区、中国香港、印度、印尼和泰国。
5.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
(五)交易期限
合约期限与基础资产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后,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以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锁定成本、降低风险,在本年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总额不超过7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7.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议案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6年召开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新的议案取代本次议案时止。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 市场风险:利率和汇率波动对衍生品合约价值的影响。
2. 交割风险: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终端销售情况恶化导致不能按时回收货款和借款,而引发衍生品交易缺乏资金交割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1. 公司在境内外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仅以锁定风险敞口为目的,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不从事任何形式或实质上的投机性交易。
2. 目前大部分境内外企业套保上限设置在50%左右,最高不超过80%。因此,如果有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也不会对套保交易产生交割风险。
3. 境内外衍生品交易企业也会加强对应收账款和借款的管理,积极催收货款和借款,避免或减少应收账款和借款逾期情况发生。如果发生应收账款和借款逾期,将及时对相应衍生品交易进行展期。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和交叉货币互换交易业务,能够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尽可能降低因外汇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衍生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以下简称《第10号指引》)的有关要求,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已披露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基础上,从筑牢价值基础、推动价值创造、提高价值实现三个方面,对已开展的“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进行评估,并制定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努力提高公司市值管理绩效水平。本计划于2025年4月28日经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触发情形
根据《第10号指引》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2024年度,通过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年末总市值较年初增长超过50%,但截至本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价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具体内容
2025年度,公司将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着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估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具体措施如下:
(一)筑牢价值基础
1.强自主、稳合资,优化业务结构。2024年公司设立“大乘用车板块”,对乘用车分公司、上汽国际、研发总院、零束科技、海外出行等五家企业实施一体化管理。2025年“大乘用车板块”计划推出10款全新及大改款车型,其中新能源车型有8款,通过学习借鉴消费电子头部企业在研发、运营、营销等方面的经验,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用户体验感和渠道覆盖面,力争全年整车销量超过100万辆,同比增长40%以上,并且盈利水平得到显著改善。智己汽车也将坚持创新技术引领,以大中型增程SUV新品上市为契机,上规模、强声量,力争全年销量增长50%。在合资业务方面,通过加强自主优势技术赋能和股东方优势资源共享,推动“新合资”模式落地见效,实现稳销量、稳份额、稳盈利的年度目标。2025年公司力争实现自主品牌销量超过290万辆,同比增长超过20%,占公司总销量的比重超过60%。
2.提销量、增盈利,提高经营质量。2024年公司通过“抓零售、调结构、降库存”,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产销实现筑底回稳,产业链健康度得到明显改善。2025年公司将继续紧抓市场开拓、深化开放合作,推动多款自主新品、上汽奥迪A5L、AUDI首款产品、别克和凯迪拉克新能源产品,以及上汽与华为合作的“尚界”首款新品成功上市,进一步巩固企稳向好势头,并通过强化“瘦身健体”和降本增效,以改促进、以进促稳,实现企稳向好的改革工作年度目标。全年力争整车销量超过450万辆,合并营业总收入超过6740亿元。
3.改规章、优机制,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将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修订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公司章程》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换届和新一届经营班子选聘,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坚持业绩导向,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深化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推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强挂钩,提高薪酬“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的调节作用,并积极探索中长期激励的有效方式,全面强化竞争意识、价值创造和市场导向,更好地激发员工队伍的动力活力。
(二)推动价值创造
1.坚持用户思维,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将着力推进产品定义从“工程师思维”向“用户思维”转变,打通产品与营销链路并实现互锁;在保持每年200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研发成果转化效能。围绕造型(Styling)、智能(Smart)、安全(Safety)、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用户满意度(Satisfaction)的“5S”用户体验基础,构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产品核心价值体系;并从提高用户的体验价值出发,实现新一代固态电池、整车中央协调运动控制平台(VMC)2.0、线控转向、“银河”智能车全栈3.0等自主核心技术的量产落地,推出更多“首创、首发、首用”的技术创新成果,致力打造整车产品的独特卖点,进一步提升在智能网联新能源车领域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2.坚持开放合作,加快探索转型新路径。同业借鉴是进步,他业借鉴是革命。公司将推动内部的同业借鉴,共享优势资源,推动合资企业的新发展和再进步。同时,通过他业借鉴勇于自我革命,从行业转型变革的新趋势和新要求出发,重新审视从产品到营销的运营全过程,聚焦重点薄弱环节,强化能力建设;一方面,有效汲取消费电子产业的发展经验,优化管理体系,提升经营效能;另一方面,充分学习其他行业的有益经验,通过产品和服务的跨界融合发展,推动产品服务向新、品牌销量向上,探索产业转型发展的新路径。
3.坚持协同增效,加快提升产业链效能。公司将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加快推进“瘦身健体”,进一步聚拢资源、聚焦主业,并通过减少管理层级、精简组织机构、深化AI数字化工具赋能、强化效率指标的日常考核等举措,持续优化组织运作流程。发挥好公司的规模效应,优化采购策略,提升成本竞争力。加强技术资源、整车平台、海外渠道的共建共享,进一步提高品牌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积极推进“整零同”,聚力攻坚电动智能网联核心技术,构建系统集成能力,实现零部件企业能力的再提升。深入探索“产融合”,通过“投其用、用所投”,进一步深化产投联动,加强产业金融投资对整车业务创新的协同赋能。通过强化板块间的业务协同,让现有资源发挥出更大效能,更好地服务整车主业发展。
(三)提高价值实现
1.高效信披,持续提高公司透明度。2025年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新规要求,在继续坚持规范性披露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出发,通过召开说明会、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ESG报告、产销快报等进行解读,持续增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通过提高公司透明度,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2.增进沟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将继续坚持“答投资者所关心、解投资者所担心、树投资者之信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的投资者沟通工具矩阵,增进与境内外投资者“多渠道、全天候、高频次”的沟通交流。同时,围绕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进展情况,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并结合资本市场热点动向,积极组织投资者参加年度车展、品牌新车发布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为广大投资者走进企业、了解上汽创造有利条件,努力宣传公司创新转型的最新成果,展现公司改革奋进的新形象,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合理价值的认同。
3. 稳定回报,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在股份回购方面,2024年,公司完成了第三轮股份回购,年内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金额约7.4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完成了三轮股份回购,共投入资金约47.47亿元,并于2024年对首轮回购的约1.08亿股股份完成注销(首轮回购投入资金约22.47亿元)。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已回购股份,如果在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未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相关已回购股份将按规定予以注销,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现金分红方面,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在制订2024年度分红方案时,公司拟将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用于现金分红,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定期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果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整车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下一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