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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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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85版)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构建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3月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等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67,737,660.77元,实际认购的股票规模为41,011,653股,实际认购股票规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股票规模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77298。公司开立的“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1,011,653股股票已于2023年3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4.09元/股,过户股数为41,011,653股。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3项议案。(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

进展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于2024年3月24日届满,拟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2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2023年度销售额(GMV)总额为1,176亿元,较2022年度销售额(GMV)同比增长11.7%,2023年度销售额(GMV)增长率同比不低于10%。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已成就。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个人层面的年度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行政部门根据个人所在的业务板块业绩完成情况及职能绩效情况,按公司各年内部考核相关制度考核确认。根据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制度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有4,293名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已成就,对应公司股票8,603,4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的解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已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8,226,940股。

2、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5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三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40)。

进展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578,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最高成交价为2.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86,22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13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5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最高成交价为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711.3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三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6)。

3、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中回购的17,250,500股股份用途由“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第二期回购股份18,197,646股及第三期回购股份17,250,500股,合计35,448,146股库存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等公告。

进展情况: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5,448,146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0.56%,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18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287,288,273股变更为6,251,840,12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6)。

4、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四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9)。

进展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6,012,81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443,603.7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2)。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791,313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4.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9,702,877.7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四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8)。

2025年1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股份24,791,313股注销完成,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0.40%,公司总股本由6,251,840,127股变更为6,227,048,81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第四期)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

5、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将有助于公众更清晰地识别公司在智能家居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专业性和创新性,推动公司商业模式的转型升级,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中文证券简称自2024年12月10日起由“居然之家”变更为“居然智家”,公司证券代码“000785”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已分别于2025年4月13日、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因被武汉市江汉区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王宁先生代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审慎、科学决策公司重大事项,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保证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CEO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296,591.32万元,同比下降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937.24万元,同比下降40.83%。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注销回购股份35,448,146股,对应的回购注销金额为141,331,318.44元。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141,331,318.44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37%。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及/或担保,董事会同意接受该等财务资助及/或担保。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于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包括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698.0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于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房屋等,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重先生、王一婷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于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包括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租赁房屋等,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邱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拟不超过人民币785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金额范围内,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的具体金额。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拟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EO)汪林朋先生2024年度的薪酬。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兼执行总裁王宁先生2024年度的薪酬,董事王宁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裁李杰先生2024年度的薪酬,董事李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何勇先生、朱蝉飞女士、方予之先生、李晓女士、王建亮先生、孙勇争先生、杨帆女士、王丁先生,以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高娅绮女士2024年度的薪酬。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峰娟女士、傅跃红女士、王永平先生、陈健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设置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组织发展,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集中化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国际业务部全部业务合并至战略发展管理中心。

调整后,公司本部职能部门由八个减少为七个,包括董事长兼CEO办公室、新零售运营管理中心、战略发展管理中心、财务预算管理部、人力行政部、投资及资本管理部、风险及合规管理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普华永道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尊重普华永道的独立判断,高度重视普华永道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针对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应对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相关问题,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相关工作的总体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3日14:00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议案8:《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32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25年5月2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王峰娟女士、傅跃红女士、王永平先生和陈健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听取该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刊载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上述第6项、第7项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汪林朋、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该等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上述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出席人员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联系人:王建亮、刘蓉、郝媛媛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电子邮箱:ir@juran.com.cn,ir01@juran.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委托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已分别于2025年4月13日、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治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2、贯彻落实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持续开展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与评价工作,2024年进一步推动优化整改进程,接受监管检查,促进操作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3、2024年公司未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及/或担保有利于补充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开展及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岚枫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26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698.00万元。

2024年,公司与居然控股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865.49万元。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2025年度,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各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配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公司业务实际需求,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① 2024年公司子公司扩大关联方房屋租赁面积,导致实际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超出2024年初预算金额,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林朋

注册资本:9,055.3345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四环东路65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家庭装饰市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7,072,819.7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84,527.25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为1,390,812.1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17.64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6,789,934.2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69,296.71万元人民币,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978,943.3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65.37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36,357.1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7.9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居然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居然控股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因此,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产生关联方依赖情况。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房屋等,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

2024年,公司与阿里巴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014.29万元。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重先生、王一婷女士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2025年度,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各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配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所作的预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公司业务实际需求,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①与关联方采购商品业务的发生额减少;

②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销售商品业务尚未开展。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其美国存托股份(每股代表八股普通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BABA),其普通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上市(股份代号:9988)。阿里巴巴目前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业体之一、运营中国最大的移动商务平台。阿里巴巴的主要业务包括核心商业、云计算、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89,361.99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35%,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阿里巴巴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亦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阿里巴巴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房屋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因此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产生关联方依赖情况。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28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租赁房屋等,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

2024年,公司与金隅集团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584.28万元。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邱鹏先生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2025年度,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配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所作的预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公司业务实际需求,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关联方采购、出租房屋业务放缓。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姜英武

注册资本:1,067,777.113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2006年4月5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6年4月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隅集团的总资产为26,399,572.0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371,750.04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1,071,181.94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516.21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隅集团持有公司628,728,82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0%,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金隅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金隅集团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预期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租赁房屋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因此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产生关联方依赖情况。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普华永道中天持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15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1.3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15亿元。普华永道中天的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7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4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房地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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