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贺贝贝,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3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李雪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李雪梅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贺贝贝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女士、贺贝贝女士及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燕玉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拟不超过人民币785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本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能力和资格证书,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做好各次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独立、客观、准确。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普华永道中天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30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或担保,期限为12个月。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且不高于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未来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前述财务资助及/或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居然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林朋
注册资本:9,055.3345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四环东路65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家庭装饰市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居然控股的主要股东包括北京中天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居然控股69.62%股权)、汪林朋(持居然控股16.70%股权)。由于北京中天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汪林朋100%持股企业,因此居然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为汪林朋。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7,072,819.7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84,527.25万元人民币,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390,812.1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17.64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 6,789,934.2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69,296.71万元人民币,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978,943.3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65.37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36,357.1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7.9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居然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3、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政策
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及/或担保,期限12个月。居然控股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且不高于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居然控股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
四、拟签署的财务资助及/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居然控股本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且不高于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未来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前述财务资助及/或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12个月。本次财务资助和担保本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居然控股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及/或担保的相关合同。
五、历史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居然控股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或担保,且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反担保,系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推进项目建设、满足经营资金需求。
七、居然控股与本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自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本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约1,431.49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及/或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居然控股对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居然控股提供的财务资助及/或担保有利于补充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被担保人之一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拟向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能”)提供担保,居然智能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
注:
1.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目前业务情况所作的预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则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授权有效期内在各被担保方之间调剂使用担保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上述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居然之家洞建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7月19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路8号居然之家2层1007-1-2-007
3、法定代表人:孙勇争
4、注册资本:5,319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居然洞建为家居连锁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居然洞建的资产总额为13,681.68万元,负债总额为8,018.8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018.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662.8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7,346.93万元,利润总额为150.17万元,净利润为112.6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居然洞建的资产总额为11,277.33万元,负债总额为5,766.7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766.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510.62万元,2025年1-3月,居然洞建的营业收入为3,224.81万元,利润总额为-152.22万元,净利润为-152.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截至目前,被担保人居然洞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一层东大厅
3.法定代表人:方予之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玩具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居然智能的资产总额为112,998.64万元,负债总额为88,722.4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43,374.1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8,397.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2,320.4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93,300.15万元,利润总额为1,272.66万元,净利润为824.1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居然智能的资产总额为134,539.96万元,负债总额为110,422.0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42,483.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9,905.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2,140.06万元,2025年1-3月,居然智能的营业收入为153,531.89万元,利润总额为-133.15万元,净利润为-133.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截至目前,被担保人居然智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下游优质商户
被担保人为家居连锁下游优质商户,经过银行审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融资条件,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管理规定、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并由银行向其提供贷款。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规定相违背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476,019.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925.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5%。
九、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33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
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相关事项,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281,688,460.4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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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2,689,918,748.87元,本项计提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和计提情况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应收保理款和发放贷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通过上述分析和减值测试,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及发放贷款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132,391,283.69元、3,271,192.65元、2,686,761.75元、880,044.66元及10,546,073.53元。2024年度转回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359,383.59元及397,099.67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及发放贷款减值准备均为人民币0元。2024年度核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人民币28,320,033.62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均为人民币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0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109,552.95元。
(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公司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131,913,104.12元,因确定购买对价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所对应的资产组一北京未来广场于2024年1月停止营业,所以对原资产组分摊的商誉进行减值。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0元,2024年度核销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116,855.14元及人民币19,371,665.29元。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比较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2,689,918,748.87元,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度在合并报表层面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81,688,460.40元,转回及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共计64,674,590.26元,其中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756,483.26元,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3,918,107.00元,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280,931,977.14元。
公司于2024年度在母公司层面计提减值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七、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汪林朋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9,372,444.9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542,012,470.25元,2024年实际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388,683,618.8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04,600,455.3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12,526,095,633.81元。
3、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4年度公司注销回购股份35,448,146股,对应的回购注销金额为141,331,318.44元。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141,331,318.44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37%。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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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累计金额1,783,833,062.71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43.94%,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526,095,633.8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94,808,662.70元。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控股子公司分红实施情况
2024年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35,000万元。
(2)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采取的措施
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深耕主业,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业绩表现,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5)第10031号)》
5、回购注销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68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