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上接695版)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4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6,847.64万元人民币,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号),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孟底沟水电站项目、卡拉水电站项目。本次实际发行550,314,465股,确定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72元。本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99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934,258.9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8,065,735.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5年3月3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6,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登记费用金额50.50万元(含增值税),抵减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2.86万元,抵减后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登记费用金额为47.64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7.64万元置换前述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登记费用。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71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3月3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人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5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投资种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募集资金选择低风险、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号),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孟底沟水电站项目、卡拉水电站项目。本次实际发行550,314,465股,确定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72元。本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99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934,258.9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8,065,735.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监管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6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3号文)及相关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67,860,233份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678,602,334股。首次募集发行的GDR数量为16,350,000份,发行价格为每份GDR12.27美元,募集资金为2.006亿美元;此外,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了1,635,000份GDR,募集资金为2,006.15万美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68亿美元。
2020年10月22日首次发行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9,832.75万美元,2020年11月19日发行超额配售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983.27万美元。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210,080,000.00美元,其中147,080,000.00美元用于募投项目支出,63,000,000.00美元用于偿还借款。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GDR募集资金210,080,000.00美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696,518.33美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GDR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已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礼士路支行和伦敦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GDR募集的资金用于公司的海外可再生能源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6.30%,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海外可再生能源业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美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