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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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情况。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各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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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本公司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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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交易事项,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订交易协议。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市场价格以交易发生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六、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与各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和业务分工,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内部优势资源,降低产品成本,稳定产品质量,不断巩固市场,交易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
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结合其职务、责任、能力,参考市场和行业薪资水平确认相应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标准。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每年度予以人民币10万元税前津贴。独立董事每年度予以人民币10万元税前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另每年度予以人民币2万元税前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结合其分管职务、责任、能力,并参考市场和行业薪资水平等确认并执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被考核人员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完成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等因素综合考核确定。
四、其他规定
(1)法人股东委派的董事和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董事、监事在公司领取的津贴以《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约定的年度津贴标准为依据,按任职月份计发。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注电力领域,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注于电力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电力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拥有完整的电力设备产品链,产品电压等级涵盖0.4kV-1100kV,产品广泛应用于电网公司与各类发电厂、轨道交通、机场、数据中心、文体场馆、医院学校等公用设施,以及冶金化工、石油石化、造纸、汽车等工业企业的配电设施中,有力保障了国家重大工程电力安全。
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已经参与了36个城市的130条(段)线路的轨道交通建设,是国内同行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业绩最多的企业之一。在核电领域,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该领域的民营配电设备制造商之一,产品已经应用在阳江核电站、宁德核电站、红沿河核电站等工程中。在特高压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电容是电容器行业唯一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电力电容器专业制造商,已经为超过20个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和20个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提供各种优质产品。
2025年,公司将继续注重高质量发展,坚定工业企业定位和“专精特新”道路,向“新质生产力”发力,进一步转型为创新型的高质量企业,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绿色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二、视创新为DNA,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视创新为企业发展的DNA,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拥有多项国内外先进产品技术,参与多份国家及行业标准起草,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机构。
2025年,公司将继续顺应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研创新投入力度,从“引进吸收再创新”模式向“自主引领创新”模式转变,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三、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稳定现金分红
公司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通过连续多年稳定的现金分红,让广大投资者充分分享公司发展成果。自2016年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进行现金分红,连续多年现金分红比例超过30%,累计分红金额2.74亿元,以实际行动回馈股东的信赖与支持。2024年7月3日,公司以总股本436,056,857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77,538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34,379,319股,以该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87,862.80元(含税),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28%。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积极稳定的派息政策,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效益、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基础上,落实新“国九条”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研究开展中期分红或特别分红等多样利润分配举措,继续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共赢。
四、提高信披质量,强化投资者互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为原则,向股东及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公司治理等重大事项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日常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调研交流、机构策略会、公司邮箱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持续提升投资者交流水平,增进市场认同。
2025年,公司将持续按照信息披露监管规定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体系,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合规、高效,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增强投资者信心。
五、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持续完善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三会一层”的独立运行机制,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程序,保证各组织机构各司其职,推动公司科学、高效、规范运作;同时,公司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制定或完善独立董事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多元立体、协同配合的独立董事履职服务保障体系,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治理决策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的建设,根据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1+N”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为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匹配、高效决策提供制度保障;深入贯彻监事会治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不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与科学决策体系。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积极畅通沟通渠道;持续开展资本市场政策法规专题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最新规则,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专题培训,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树牢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意识,为公司的持续规范运作奠定坚实基础。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通过开展专项合规培训、案例警示等方式,持续提升“关键少数”人员规范运作自觉性,以切实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七、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32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
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优先采取以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后仍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3)采用现金分红政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现金流量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元。
若公司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3、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
在满足相关分红条件且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5%。同时,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投资者回报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根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现金流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在确定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企业发展相适应,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更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当公司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
(3)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7、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当年经营性现金流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此外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当期资金状况,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制定并实施公司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将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将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经董事会成员过半数通过、过半数监事通过,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3)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4)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但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五、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若公司未发生需要调整回报规划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回报规划。
六、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3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大岭南路18号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4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日
至2025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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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10、11、12、13、14、15、16、17、18、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股东胡明聪将回避表决;议案17股东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下转7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