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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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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26版)

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398,085,864.24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281,092,685.24元,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528,625.06元,共计计提坏账准备8,685,707,174.54元。

(二)计提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9,999,983.69元。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综合考虑部分项目所在城市的房价、地价持续调整等因素,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24年12月31日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公司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0,621,033.06元,其中,对开发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8,775,962.00元,对完工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845,071.06元。上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主要位于怀来、固安、广阳等区域。

(四)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43,058,661.07元。

(五)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合同资产计提了坏账准备。2024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5,461,098.24元。

(六)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5,896,748.44元。

(七)计提债权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债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0,492,723.72元。

(八)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及处置,合计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58,525,378.13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流动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合同资产、在建工程、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9,509,762,800.89元,影响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8,072,454.67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2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6:3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联系人:黎毓珊

电话:010-59115198

传真:010-59115196

邮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2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施置换带方案并受托清收及

处置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 根据《债务重组计划》中关于“置换带”的相关安排,拟通过向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资管”或“收购方”)以人民币2元转让下属公司廊坊泰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泰信”)、廊坊安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安尚”,与廊坊泰信合称“目标公司”)100%股权,两家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及不动产资产,负债构成是对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的债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廊坊资管承接华夏幸福上述金融债务,并取得上述资产(以下简称“置换带交易”)。同时,为实现上述资产的保值增值,且基于华夏幸福对相关资产拥有长期运营管理经验,在相关资产交割后,廊坊资管和廊坊银行拟委托华夏幸福及全资子公司固安鼎凯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鼎凯”)对相关资产进行清收及处置运营(以下简称“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交易”)。上述置换带交易与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交易合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王葳女士提出反对意见,理由为:方案条款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并且建议与金融债权人全面且充分沟通,优化及提升金融机构对置换带的参与度,从而促进化债的实施进度。本次交易拟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情况

为化解公司阶段性流动性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制订《债务重组计划》,并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债务重组计划》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74号公告。截至目前,《债务重组计划》有序推进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最新的《华夏幸福关于债务重组进展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为持续落实《债务重组计划》,争取进一步妥善清偿债务,保障债权人利益,公司拟通过出售资产置换债务的方式,由收购方收购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及不动产资产,并承接公司统借统还的金融债务。基于上述背景,公司拟实施本次置换带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置换带交易

华夏幸福及下属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CFLD(CAYMAN)INVESTMENT LTD.、华夏幸福(珠海)产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丰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五家公司合称“置换带债务人”)、九通盛业(固安)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拟就转让目标公司100%股权并置换债务事宜与廊坊资管、廊坊银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置换带债务人对廊坊银行负有合计22,575,241,155.97元债务,其中债务本金20,265,974,634.98元、债务利息2,309,266,520.99元(以下合称“置换带债务”)。为具体实施置换带交易,公司将等额相关资产及置换带债务归集至目标公司,并向廊坊资管转让目标公司100%股权,廊坊资管将以人民币2元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股权收购后,廊坊资管将承接置换带债务,并同时取得等额相关资产。

2、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交易

为实现相关资产的保值增值,且基于华夏幸福对相关资产拥有长期运营管理经验,在相关资产交割后,廊坊资管和廊坊银行(以下合称“委托方”)拟委托华夏幸福及全资子公司固安鼎凯对相关资产进行清收及处置运营。因此,华夏幸福及固安鼎凯拟就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事宜与委托方签署《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协议》,由华夏幸福和固安鼎凯对相关资产进行清收及处置运营,并在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期限内对华夏幸福及固安鼎凯设置考核指标,每一考核年度业绩达标的,就超出考核部分的收益,作为华夏幸福及固安鼎凯的委托管理费,未达标的,将由华夏幸福及固安鼎凯向委托方现金补足。同时,华夏幸福及固安鼎凯拟就上述考核期届满后的相关事宜与廊坊资管签署《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王葳女士提出反对意见,理由为:方案条款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并且建议与金融债权人全面且充分沟通,优化及提升金融机构对置换带的参与度,从而促进化债的实施进度。本次交易拟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一:廊坊资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MADNHB9H07;

法定代表人:崔浩;

注册资本:346,342.6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桉路29号梦工场F1幢02室;

成立日期:2024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破产清算服务;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廊坊市财政局持股100%;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与廊坊资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对方二:廊坊银行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236055745B;

法定代表人:崔建涛;

注册资本:57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83号新世界中心办公楼大厦C区17号楼5-14层、22层;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贷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即期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99%、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5.36%、三河汇福粮油集团饲料蛋白有限公司持股7.96%、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持股4.39%、华夏幸福(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13%;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与廊坊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置换带交易标的情况

(一)目标公司一:廊坊泰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泰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1MAE6REHF4X;

法定代表人:张文涛;

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谷园区青果路99号1幢5层502室;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九通盛业(固安)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0%;

廊坊泰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信息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模拟财务报表数据。

3、归集标的资产及债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归集至廊坊泰信的标的资产共涉及11项实物资产,金额合计为2,710,991,117.38元。公司将归集至廊坊泰信的标的债务合计人民币2,710,451,155.97元。

(二)目标公司二:廊坊安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安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1MAE7FLKPXF;

法定代表人:张文涛;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谷园区青果路99号1幢5层503室;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九通盛业(固安)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0%;

廊坊安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信息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模拟财务报表数据。

3、归集标的资产及债务基本情况

公司归集至廊坊安尚的标的资产共涉及3项应收账款类资产,金额合计为19,864,790,000.00元。公司归集至廊坊安尚的标的债务合计人民币19,864,790,000.00元。

(三)置换带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目标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归集至廊坊泰信的11项实物资产存在被查封等情况,相关解决措施已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了约定。

归集至廊坊安尚的3项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置换带交易标的审计评估、定价

(一)置换带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目标公司廊坊泰信、廊坊安尚的模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102205号、第102206号《模拟审计报告》。廊坊泰信、廊坊安尚相关财务数据请见上文第三部分交易标的中的财务信息。

(二)置换带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归集至廊坊泰信的11项实物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均为2024年10月31日,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立千评报字[2024]第079号、第080号、第081号、第082号、第083号、第084号、第085号、第086号、第087号、第088号、第089号《资产评估报告》,11项实物标的资产合计评估值为人民币2,710,991,117.38元。

(三)置换带交易标的定价

本次置换带交易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是双方依据《债务重组计划》及置换带整体方案,通过出售资产置换等额债务方式,并参考上述审计、评估结果协商确定,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股权转让协议》

1、合同主体

(1)公司及置换带债务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CFLD(CAYMAN)INVESTMENT LTD.、华夏幸福(珠海)产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丰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方:九通盛业(固安)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3)股权受让方及置换带债务承接方: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置换带债权人: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目标公司:廊坊泰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安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转让对价

各方确认,置换带债务人对廊坊银行负有合计22,575,241,155.97元债务,为具体实施置换带交易,公司将等额相关资产及置换带债务归集至目标公司,并向廊坊资管转让目标公司100%股权,廊坊资管以各人民币1元购买每一家目标公司的标的股权(合计为人民币2元)后将承接全部置换带债务,并取得等额相关资产。

3、标的债务调整

各方认可标的资产的价值约为人民币225.75亿元。各方确认,如标的资产未完成收购,各方应根据完成收购的资产价值确定标的债务金额。调整后的标的债务金额应始终等于最终标的资产的价值。如最终标的资产的价值大于或等于置换带债务的金额,标的债务的金额(即等于置换带债务金额)无需进行调整,置换带债务的金额亦无需进行调整,转让对价不变;如最终标的资产的价值小于置换带债务的金额,则标的债务应相应减少该等金额,置换带债务亦应相应减少等额金额,转让对价不变,相关各方(包括廊坊银行)应签署补充协议明确调减置换带债务。

4、交割前提条件

主要包括相关交易文件的签署、相关承诺及保证的真实准确、不存在可能影响交易推进的重大阻碍或不利影响、已获取内外部批准、已完成尽职调查及评估、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及债务已完成归集、相关实物资产档案的交接等。

若截至2025年6月30日或受让方另行同意的更晚时间,目标公司仍未完成全部交割,受让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解除本协议。

5、违约和赔偿

如果本协议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或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在此情况下,守约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议的违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就上述行为使得守约方承受的任何和所有负债、损失、权利主张、公司股权价值减损、费用、开支、利息、裁决、判决和罚金(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和顾问的付费和开支)进行损害赔偿。

如受让方受偿主体受到上述损失,受让方有权直接将违约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的补偿和赔偿金额从最终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中予以扣减,标的债务和置换带债务应按照交易文件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调减。

6、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字或盖章)后于本协议文首所载签署日起成立,自华夏幸福股东大会审议、受让方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对各方有约束力。

(二)《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协议》

1、合同主体

(1)委托方:

甲方1: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2: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方:

乙方1: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固安鼎凯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委托清收安排

为实现相关应收账款类资产及实物资产(以下简称“委托资产”)的保值增值,廊坊资管和廊坊银行拟委托华夏幸福及全资子公司固安鼎凯对相关资产进行清收及处置运营。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期限为自资产交割日起至8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1或者乙方2中的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服务期间,乙方亦可指定关联方具体履行清收及处置运营服务。

3、委托管理费及业绩考核

双方同意,为实现委托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乙方在委托清收期限内清收及处置运营委托资产设置业绩考核指标。

(1)业绩要求

每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剩余委托资产金额×3%,其中,对于每年度而言,剩余资产金额=委托资产初始评估值(即约225.75亿元)-截至当个考核年度末委托资产累计回收/处置本金金额。委托期限届满时,乙方处置或者清收委托资产回收的资金应达到委托资产初始评估值按照持有期间以年化3%计算的收益与初始评估值之和(下称“目标价值额”)。

(2)考核期限

双方同意,年度业绩考核期限以资产交割日起的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年度业绩考核期,依次类推计算后续年度考核期限。每年年度业绩考核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在1个月内共同对当年的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确认,自双方确认一致后,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机制进行支付。为免疑义,如某一考核期超过或不足一个自然年度的,按该考核期的实际天数对应折算该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3)考核机制

经双方确认,每一考核年度业绩考核达标的,就超出考核部分的收益,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作为委托管理费;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的,由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补足至业绩考核指标,具体补足方式如下:

前三个考核期,乙方每期应在当个考核期届满三个月内至少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剩余资产金额的1%;第四至五个考核期,乙方应在当个考核期届满三个月内至少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剩余资产金额的2%;第六个考核期至最后一期,乙方每期应在当个考核期届满三个月内至少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剩余资产金额的3%;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目标价值额与已支付部分的差额。

(4)委托管理费

考核期间委托资产产生的营业收入归乙方所有,基本运营成本和税费由乙方承担。委托期限届满或者经延长后,如乙方处置或者清收委托资产回收的资金超过目标价值额的,则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5)运营要求

在委托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并应确保资产所有方不得以低于委托资产初始评估值处置委托资产,否则该差额部分不再计入乙方业绩考核。

4、违约责任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多种措施进行处理: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任何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部分,并按照应付未付部分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

(2)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实现处置或者清收委托资产回收的资金达到目标价值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收购委托资产剩余部分,保障甲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华夏幸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1、合同主体

(1)委托方:

甲方: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受托方:

乙方1: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固安鼎凯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考核期届满的约定

《委托清收及处置运营协议》中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处置或者清收委托资产回收的资金未达到目标价值额,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将委托资产的委托期限延长。

若延长期限届满,乙方处置或者清收委托资产回收的资金仍未达到目标价值额的,双方协商一致可由乙方指定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受让剩余未清收处置完成的委托资产或由其以其他资产与剩余未清收的委托资产进行置换。

若双方无法执行上述期限延长及相关措施,乙方或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应确保以承接甲方债务的方式收购剩余委托资产。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在《债务重组计划》总体安排下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化解公司阶段性流动性风险,保障债权人利益,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同时减少等值的资产和金融负债约225.75亿元,预计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最终数据以公司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2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2月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2024年1-12月销售情况

注:自2016年二季度实施“营改增”起,公司将上述产业园区结算收入额统计口径调整为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签约销售面积。

二、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万平方米

注:京津冀区域主要包括固安、廊坊、怀来、大厂、香河、霸州、涿州、永清、文安、北戴河、任丘、邯郸、北京等;环南京区域主要包括南京、来安、溧水、江宁、高淳、镇江等;环杭州区域主要包括嘉善、南浔、德清等;环郑州区域主要包括武陟、新郑、长葛等;环合肥区域主要包括舒城、长丰等;环武汉区域主要包括武汉、黄陂、孝感等;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广州、江门、成都、蒲江、西安、沈阳、哈尔滨、上海、国际等。

三、公司2024年1-12月房屋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平方米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1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子伊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有效,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2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17,397,029.00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41,020,677.60元;母公司2024年度当期可分配利润为-896,094,985.9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51,221,095.19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自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发生流动性阶段性风险,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公司业务经营受到影响,2024年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该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战略规划,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2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价值确认。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46,471,827.46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66,375,302.68元,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8,049.05元,共计计提坏账准备712,895,179.19元。

(二)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合同资产计提了坏账准备。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56,313.64元。

(三)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确认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9,581,692.28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744,533,185.11元,影响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987,139.60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2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3月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2025年1-3月销售情况

注:自2016年二季度实施“营改增”起,公司将上述产业园区结算收入额统计口径调整为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签约销售面积。

二、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万平方米

注:京津冀区域主要包括固安、廊坊、怀来、大厂、香河、霸州、涿州、永清、文安、北戴河、任丘、邯郸、北京等;环南京区域主要包括南京、来安、溧水、江宁、高淳、镇江等;环杭州区域主要包括嘉善、南浔、德清等;环郑州区域主要包括武陟、新郑、长葛等;环合肥区域主要包括舒城、长丰等;环武汉区域主要包括武汉、黄陂、孝感等;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广州、江门、成都、蒲江、西安、沈阳、哈尔滨、上海、国际等。

三、公司2025年1-3月房屋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平方米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102085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基于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债务重组工作进展,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努力降低和消除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带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

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102085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主要内容

中兴财光华在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4所述,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华夏幸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已经连续四年发生亏损,存在部分债务未能按期偿还,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及诉讼情况。华夏幸福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支持下,积极有效推进债务重组工作,同时,公司采取积极措施,稳步推进“保交楼”工作,全力落实“全面转型产业新城服务商”发展战略,持续优化业务模式、强化核心能力,推动转型落地和业务发展。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意见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通过职业判断出具的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无异议,将组织公司管理层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三、董事会针对强调事项段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组织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上述强调事项:

(一)稳步推进债务重组,持续优化债务结构

公司将继续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支持下,基于《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稳步推进债务重组签约、资产交易、信托计划、以股抵债等工作,妥善解决债务问题,保障企业安全发展。针对不同债权人分类施策,制定专项解决方案,确保债务重组落地执行,切实保障债权人利益,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二)持续推动经营恢复,战略转型稳步落地

在维持经营稳定、推进债务重组的同时,公司全力落地战略转型。自公司提出“全面转型产业新城服务商”战略方向以来,公司的转型方向逐渐明晰、业务模式持续升级、业务组合不断调整,在组织强化和机制创新的保障下,战略转型稳步落地。

1、聚焦经营稳定:聚焦核心主业,持续增强“造血”能力,抓销售、促回款、保现金流,确保公司生存底线。

2、坚定战略转型方向:公司深耕产业新城和产业发展二十余年,公司依托以产业招商为核心的全流程产业发展能力,立足自持及运营服务的大量产业园区资源,全面转型“产业新城服务商”。

3、明确重点转型路径:一是轻资产化输出,公司基于二十多年的丰富经验,对产业新城相关业务环节进行拆分和封装,面向市场化客户提供整体及各项轻资产服务,包括产业招商、产业招租、园区运营、物业服务等。二是挖掘和兑现园区资源,产业园区场景和产业发展能力,探索兑现产业园资产及园区新能源、数字化等优质资源,以合作方式切入新赛道。三是持续探索地产发展新模式,包括不动产代建服务、销售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

4、按照价值链环节重塑业务组合:公司基于价值链各环节,重塑业务组合,形成了“开发业务、运营业务、服务业务、园区衍生业务”四类业务。一是开发业务,主要包括产业新城开发和住宅开发。二是运营业务,主要包括产业园运营、创新中心运营等。三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产业招商、产业招租、产业新城服务等全流程产业发展服务,物业服务以及代建服务和营销服务等不动产相关服务。四是园区衍生业务,主要包括科创园区运营及其他围绕低空经济、园区新能源、园区数字化建设等方向的园区衍生业务。

5、匹配发展需求,持续推进机制创新:承接公司全面转型需求,公司在组织机制、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持续探索,以多样化的机制与模式,吸纳和绑定优秀人才、激发发展活力,促进业务快速升级发展。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