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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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目前销量占比较大的品种以及公司现阶段重点开拓的产品品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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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养殖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以子公司三渔养殖、三明天马、江西天马、湖北天马及其子公司为鳗鲡养殖业务运营平台,打造并推行现代化、标准化、设施化、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工厂化养殖模式及池塘生态养殖模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引领鳗鲡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1)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由采购中心总体管控下的“集团采购平台”和“子公司采购平台”两个采购平台,采用“集中采购和授权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模式。对于种苗、饲料、动保、电缆、发电机、增氧机、空气能热泵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道和进排水处理等大宗及关键原材料和设施设备,公司实行集中采购模式,其物料数量占公司物料采购总量的90%以上。而对于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价格较低、运输成本占比较高的物料,以及当地具备供应优势的品种,则实行授权采购模式,授权各地子公司针对当地有优势的地方区域性物料,根据自身的采购需求信息,分析制定地方采购计划,向供应商独立采购。授权采购在公司采购总量中的占比不到10%。
在采购操作上,公司实行计划采购与即时采购相配合方式。通过以上采购模式,公司能够有效控制物料的时效和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和生产成本,在满足公司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提高整体采购效率,有利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规模化养殖模式,各养殖基地均建立溶氧智能调控、水质在线监测、病害远程诊断、质量全程追溯的现代化水产养殖体系。通过公司智慧渔业平台系统,实现养殖与管理的系统智能监测和自动控制,有效提升了养殖效率。在投苗、选别、分池、出鱼等关键阶段,公司财务中心和外部审计部门全程现场监盘,确保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计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每日通过养殖报表汇总养殖情况,结合专家组、技术部等技术力量分析养殖情况,统筹规划养殖目标,合理安排养殖进度和病虫害防治。子公司定期进行鳗鲡选别,通过选别进行大小分池,同时可以实际得出鳗鲡存塘量、存塘规格和存塘尾数,根据存塘规格、存塘量、市场需求和养殖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出鱼时间和数量,有序开展商品鳗销售和鳗苗投放。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业务实行集团鳗鲡管理委员会、直销部和活鳗销售中心三级管理模式。根据国内外鳗鲡养殖市场情况、各子公司养殖规模、养殖品种特点、商品鳗季节价格差异,公司采取了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商品鳗可以按照不同规格销售给烤鳗加工企业,也可以供应给国内水产批发市场,同时还可以直接以活鳗形式出口销售到日本、韩国等国家。
2、食品业务经营模式
当前,公司着力建设天马食品、海德食品、江西西龙食品、天马福荣食品等烤鳗食品基地,形成“以鳗业为中心”的养殖、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产业生态,建立了全程可溯源烤鳗食品安全系统发展模式,公司通过HACCP、ISO质量管理体系和无抗产品等国内外权威安全认证,以多层次质量控制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把食品安全作为运营管理的第一重点,致力于打造全球最大的烤鳗平台。
(1)采购模式:活鳗收购占总采购额的比重超90%,公司通常与养殖户提前签订《鳗鲡购销协议书》,约定采购活鳗的规格、单价、交货日期、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目前,公司采购的活鳗均来源于福建、广东、江西等资源优势地区,且均为送货上门,货款基本在交货时结清。为确保活鳗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公司在确定养殖户前会抽取样本送至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活鳗送达后也会进行第二次抽样检测,进一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2)生产模式:公司目前主要销售产品为冷冻烤鳗,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生产周期较短。该生产模式可根据客户需求灵活调整生产计划,确保产品供应的及时性与稳定性。同时,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和采用先进的加工技术,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3)销售模式:
① 国内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固出口渠道的同时积极拓展国内线上及线下渠道,公司从电商、新零售、商超、中央厨房、社区团购及餐饮等线上线下主流销售渠道切入布局。公司采用年轻化、个性化消费发展战略,打造主播矩阵,依托京东自营店、天马优选商城、天猫旗舰店等线上平台,拓展C端销售渠道,借助流量经济包括抖音、快手等新兴媒体加大产品宣传和销售力度。
在内销业务领域,公司业务部门首先根据客户的存货水平、采购需求、销售动态,结合对原料和市场行情的深度分析,制定前瞻性的销售计划与产品需求计划。公司主要通过产品订货会、水产展会等方式在全国各区域内精准触达潜在客户群体。公司业务人员在确定相关目标客户后,进行客户信息的收集,并主动与客户取得联系后,协同市场部门、研发部门人员对客户进行实地拜访与深度洽谈。在推介公司产品优势的同时,深入了解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定制化解决方案奠定基础。当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业务部门将围绕客户意向产品的品类、规格、样品、付款与账期等核心条款展开多轮磋商,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报价方案。客户确定产品报价后进行付款方式、交期等商务条款的确认;涉及授信的,需提请授信流程,对客户的基本信息、资质、征信情况等进行审查,确保合作风险可控。在订单执行阶段,业务部门与后台支持团队沟通订单要求,进行订单下达并实时跟踪生产进度,确保订单交付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② 国外销售:
在外销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依托子公司江西西龙食品、天马福荣食品等现有销售渠道,同时借助全球各大国际展会以及其他业务机会与潜在客户建立初步沟通桥梁。在确认合作意向后,公司会向客户提供报价方案,并就商品品类、规格参数、样品提供、交货期限、付款方式及账期安排等关键条款,与客户展开细致且深入的协商洽谈。合同签订后,公司会根据订单需求迅速启动生产调度或库存调配流程。在货物交付环节,经客户抽检、报检、报关等,由运输公司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3、饲料业务经营模式
特种水产饲料业务经营模式:
根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和公司自身特点,公司采取了“中心+子公司”的经营模式,设立了采购中心、生产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财务中心、营销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建立了独立、完整、有效衔接的采购、生产、技术、财务、销售等核心业务环节,为公司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每年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和业务战略发展的关键时间节点,公司都会组织召开相关的总结、计划及动员大会,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产业前瞻发展,公司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目标,并将工作要求和目标分解到各中心、事业部和子公司。公司推行部门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以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
(1)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由采购中心总体管控下的“集团采购平台”和“子公司采购平台”两个采购平台,采用“集中采购和授权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模式。对于鱼粉、预糊化淀粉、面粉、豆粕、花生粕、菜粕等大宗、关键原材料,公司实行集中采购模式,集中采购的原材料数量占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量的90%以上。对于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价格较低、运输成本占比较高的辅料,以及当地具备供应优势的原材料品种,实行授权采购模式,授权采购在公司采购总量中的占比不到10%。在采购操作上,公司实行计划采购与即时采购相配合、鱼粉贸易与鱼粉存货管理相结合、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相结合等方式。通过以上采购模式,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原材料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和生产成本,在满足公司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提高整体采购效率,有利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2)生产模式:公司配合饲料产品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客户至少提前3天将饲料需求信息提供给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通过云营销系统直接向营销服务中心下达订单。营销服务中心作为订单接收部门,通过内部ERP信息系统立即将订单信息传递至生产管理中心,经部门协调后,根据成品及原材料库存信息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业务实行集团营销管理委员会、营销事业部和市场部三级管理。根据国内特种水产养殖的区域分布、养殖规模、养殖模式、品种特点以及市场成熟度的差异,公司采取了以经销与直销相结合为主、线上电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在养殖规模较大、市场成熟度高、养殖品种集中度高的区域,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终端客户直接向公司购买饲料产品;而在养殖规模较小、市场成熟度低、养殖品种及养殖场分散的区域,则以经销模式为主,终端客户通过经销商购买公司饲料产品。此外,公司还建立了线上电商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推荐与精准营销服务,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与品牌忠诚度。
畜禽饲料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华龙集团采取“集采与地采”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大宗原料和主要添加剂由集团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对于价格较低、运输成本占比较高的区域性品种则由集团采购中心授权子公司在本地询价采购。该采购模式充分发挥了规模采购的成本优势和地域采购的灵活优势,有效应对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2)生产模式:各子公司畜禽饲料产品的生产主要采取按订单需求生产的模式。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需求情况,按照区域、品种制定生产计划,提前安排原料采购和生产加工。在生产计划决策过程中,大部分公司运用新佳F3系统将生产、销售、库存等信息实时进行整合,为公司生产决策提供依据,使各相关部门协调运作。华龙集团主要专注于配合饲料的生产和销售,对于销售半径在200公里以内的产品,鉴于其单位价值较低、销售半径较小,运输成本决定了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公司通常在当地成立子公司并采取属地生产的方式。华龙集团在生产硬件上采用了国内较先进的自动成套生产设备,能够在饲料生产的投料、粉碎、配料、混合、调制制粒、冷却、打包等生产环节中实现较为精确的生产系统控制。
(3)销售模式:畜禽饲料产品主要为配合饲料,通过采购玉米、豆粕等大宗饲料原料进行加工。由于畜禽饲料产品毛利率较低,且饲料生产具有“大进大出”的特点,采购、销售的物流量很大,配合饲料的销售具有一定的经济运输半径。为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升竞争力,华龙集团通过在重点市场区域设立子公司,实行就近生产、产地销售策略。华龙集团采用的是“经销+直销”的销售模式。如针对众多的中小型养殖户,企业通过经销商销售饲料产品;而对于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的养殖企业和养殖场,则更倾向于向其直接销售饲料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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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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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历年来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或较少,主要系特种水产饲料销售进入淡季折旧摊销成本增加、计提年终奖金及财务费用利息等期间费用增加以及预期信用损失率上升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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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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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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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5,412.9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34%;实现利润总额5,597.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948.4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03.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358.6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5.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661.13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901,975.28万元,比上年末减少0.61%;负债总额618,987.29万元,比上年末减少3.66%;资产负债率68.63%,比上年末减少2.1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贡献毛利62,784.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047.82万元。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8,327.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258.9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5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等刊登于2025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拟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2)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并同意公司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及资金状况所进行的,有利于各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状况所进行的,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由于所有监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无法形成决议,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担任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85,000份。
关联监事骆福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824.83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4年1~12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089.36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5,153.66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减值准备79.12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2.32万元,计提客户担保预计负债12.49万元;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35.47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5.47万元。综上所述,2024年度公司累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824.83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科目,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824.83万元,共计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824.83万元,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监事会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旨在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5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等刊登于2025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拟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2)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回避了本议案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关联董事艾春香先生、汤新华先生、江兴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加成先生、曾丽莉女士、邱金谋先生、叶松青先生、郑昕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加成先生、邱金谋先生、叶松青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曾丽莉女士、邱金谋先生、叶松青先生、郑昕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曾丽莉女士、邱金谋先生、叶松青先生、郑昕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四、听取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二十五、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
●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2024年度公司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7.19%。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32,657.35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13,063,188.72元。
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093,429.6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7.19%。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一)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比例上限
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本次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并同意公司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马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9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33,8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81,28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918,705.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29日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6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091.8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29,399.99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尚未划转所致。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2,559.3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609.23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1,609.2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高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6月,因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广西金马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平南县官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干县湖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部分变更,并同意根据项目需要增设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年度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5年6月。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旨在推动公司鳗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鳗鱼养殖产业规模化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前期已结合行业格局、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公司当前业务状况及未来战略规划等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与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由于涉及在广西、江西和湖北等多个地区的养殖基地建设,所处行业及市场最新环境、资源交付进度、各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均有所差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在资金安排上采取了更为稳健的策略,建设施工阶段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叠加连续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影响及布局规划调整优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放缓。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中审批、采购、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行保障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切实确定并扎实落实项目的具体建设任务,把控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保证投资效益,保护股东权益。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密切关注内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2.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017号)。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该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772.79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已将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23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马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下转77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