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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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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7版)

√适用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5-026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7.2352万股,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7日,公司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3人调整为11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4.0000万股调整为331.90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38.4303万股调整为80.5303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2月16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1.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6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年3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日为2022年3月14日。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09人,首次实际授予数量为330.4000万股。2022年3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10月31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80.530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3.4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月12日完成注销。

8、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10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4年10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一)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

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受该条款的影响,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2月16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价格为3.68元/股。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10月31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预留授予价格为3.49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本激励计划将被终止实施,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1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72,352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注销的激励对象为98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9,7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3.6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注销的激励对象为15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2,652股,回购注销价格为3.4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支付的价款为4,611,451.48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272,352股,公司总股本将由712,151,832股变更为710,879,480股。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和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管理团队亦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的情况下,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相关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暨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二)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影响及后续安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暨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等具体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暨回购注销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及相应的减少注册资本程序。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为准。

2025年4月29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公司决定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持有的1,200,000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相关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2、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拟回购注销1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72,35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鉴于上述事项,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12,151,832股变更为709,679,4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12,151,832元变更为人民币709,679,480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下表: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为准,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5-028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事务所”)出具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318280号),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财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804.36万元,实收股本为71,220.0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0年、2022年、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641.07万元、-7,626.87万元、-7,194.52万元,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804.36万元,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

1、化工板块的资产处置公司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恒利达”)受“响水3·21爆炸事故”影响,2020年响水恒利达决定退出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并进行资产处置,导致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977.43万元,并计提了大额的资产减值准备29,575.80万元,从而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大幅增加。

2、产业转型与业务拓展公司在决定退出化工板块后进行了发展战略转型,重点聚焦医药大健康产业布局,一方面进一步巩固提升医药产业的核心地位;另一方面把医美生物科技产业等作为新兴大健康子行业重点培育。公司医美生科板块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包括研发支出等各类费用;同时,受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公司医药板块为拓展市场,增加了营销费用的投入。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坚持医药大健康发展战略,深耕医药核心产业,加快布局拓展医美生科板块,积极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升整体的盈利水平,弥补前期亏损。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对于传统的医药制造和医药商业方面,通过全方位的巩固提升谋求快速的复合增长,充分利用公司组建的苏州市先进技术研究院为业务发展持续导入符合市场需求的主流产品,重点聚焦高端仿制药、首仿药、专科用药,稳步推进创新药研发,为公司业务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支撑;以“苏州市医药制造业的标杆”为目标,谋划新的产能布局,打造既能全方位保障公司自身产业需求,又能承接高水平的产品受托加工和MAH业务,并在高端仿制和创新药领域逐步发展CDMO核心能力;建立覆盖全国的高质量营销网络,实施包括合伙人和佣金合作制在内的“互利双赢”的新型营销激励政策和机制。

其次,在医美生物科技方面,以产品竞争力为导向,聚焦高端注射类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在研发方面,依托生物药的研发和产业化经验,围绕以重组胶原蛋白为核心的高端生物科技材料持续投入。在营销方面,侧重医生教育和培训,为产品的终端应用保驾护航。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5-029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2025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情况公告如下:

1、2025年1-3月,公司医美生科业务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0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75.09万元,增长8,781.59%,医美生科业务主营业务毛利9,257.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86.40万元,增长12,922.63%。

2025年1-3月,公司医药业务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753.26万元(其中医药工业13,972.06万元,医药商业5,781.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844.15万元,减少52.51%,医药业务主营业务毛利10,473.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47.84万元,减少25.30%。

公司医药工业按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情况表:

2025年1-3月,公司收到各类医药补贴191.45万元。

2025年1-3月,公司医药研发累计投入1,268.09万元,其中费用化金额894.69万元,资本化金额373.4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5-030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第一季度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依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根据以前年度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组合

(2)应收账款组合

(3)其他应收款组合

(4)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2025年一季度按账龄组合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9510.98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86.1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2025年一季度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4.24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合计9,651.36万元,已在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中反映。上述金额未经审计确认。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根据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5-03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裁钱群山先生的辞职报告,基于加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化进程的考虑,钱群山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在辞去总裁职务后,钱群山先生将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集中精力专注于公司发展战略以及董事长相关职责的履行,以更好地推动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整体发展。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钱群山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蒋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蒋中先生简介

蒋中,男,1978年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部门负责人、北京银行杭州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复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复基麦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复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浙江磐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麦滴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麦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复基麦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复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磐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麦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苏吴。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证券简称由“江苏吴中”变更为“*ST苏吴”;

(三)证券代码仍为“600200”;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6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争取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一)严格按照《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尽快消除有关事项的不利影响。

(二)加强内控体系自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资金使用、应收账款收回等关键业务模块,及时发现公司内控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高效落实整改,确保内控制度能够稳定持续有效运行,提高公司的合规意识和整体治理的水平。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集中资源聚焦主营业务,打造核心业务优势,提高盈利能力。

第五节 公司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

(三)咨询电话:65686153

(四)电子信箱:jswz@600200.com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并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 2票弃权, 0票反对。

独立董事孙文基先生对本议案弃权投票,其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孙文基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意见》。

独立董事陈亮先生对本议案弃权投票,其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陈亮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声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并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 2票弃权, 0票反对。

独立董事孙文基先生对本议案弃权投票,其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孙文基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意见》。

独立董事陈亮先生对本议案弃权投票,其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陈亮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声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逐项表决)

公司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整体薪酬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在基本年薪基础上,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浮动,具体薪酬金额将在年报中进行披露。

10.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确定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公司非独立董事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基本年薪标准(税前)为:公司董事长年薪130万元、副董事长年薪72万元,董事年薪30-55万元。

董事钱群山先生、钱群英女士、孙田江先生、蒋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确定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张文虎先生、陈亮先生、孙文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基本年薪标准(税前)为:监事会主席年薪50万元、监事年薪30-45万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确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标准(税前)为: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40-100万元。

总裁蒋中先生、副总裁孙田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483,471.0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9,864,975.54元。2024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10,780,011.15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39,864,975.54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70,915,035.61元。因此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相关服务,现拟定全年支付其审计费用合计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向公司股东大会作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相关股份的公告》。

钱群山先生、孙田江先生、蒋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并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 2票弃权, 0票反对。

独立董事孙文基先生对本议案弃权投票,其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孙文基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意见》。

独立董事陈亮先生对本议案弃权投票,其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陈亮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声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 1票弃权, 0票反对。

独立董事陈亮先生对本议案弃权投票,其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陈亮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声明》。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振邦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年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均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483,471.0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9,864,975.54元。2024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10,780,011.15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39,864,975.54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70,915,035.61元。因此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下转7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