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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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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7版)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编号:临2025-03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8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的修订原因和修订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14股限制性股票;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224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582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7,061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27,768,332股变更为1,826,003,45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27,768,332元变更为人民币1,826,003,45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5年3月28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修订前后的条款对比具体如下:

注:

1、 涉及“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的,仅列示第一处修改,后续条款涉及的不重复列示。

2、 涉及“或”改为“或者”,仅列示第一处修改,后续条款涉及的不重复列示。

3、 涉及标点符号、格式、中文转阿拉伯数字以及因条款增减导致的序号变化等非主要条款的修改,不做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主管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下转8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