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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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均视为委托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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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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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4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郭斯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郭斯嘉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之日起生效,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郭斯嘉先生简历
郭斯嘉先生:62岁,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高级项目管理师。2004年3月至2017年3月,曾任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台州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等职务。2017年4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截至目前,郭斯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0%。郭斯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5-040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实现公司的规范运作。全体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递交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8,981,177.61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24,639,528.27元,减去2023年度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288,239,848.20元(其中扣除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持有者取得的现金股利为1,575,172.00元),当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5,555,380,857.68元。
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拟定的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李宏先生、陈保华先生、祝永华先生、单伟光先生、苏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郭斯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李刚先生、王学恭先生、邓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邓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提议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津贴12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现场办公履职等所发生的食宿、交通、会务、调研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因现任独立董事李刚先生、王学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7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确保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15.3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852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拟开展的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16.86%。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使用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945.79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进一步细化、优化公司经营场所信息,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临海市汛桥”变更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汛大路88号”,注册地址的实际位置未发生变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架构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履行。同时,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涉及监事、监事会的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7、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将细则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细则部分内容外,同步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细则》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规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将细则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细则部分内容外,同步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制度部分内容外,同步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制度部分内容外,同步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名称调整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7、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8、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0、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2、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3、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4、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与赞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与赞助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和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和关联交易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2、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风险评估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风险评估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5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宏先生:64岁,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名誉顾问,曾任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顾问、津村盛实制药有限公司顾问等,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李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99%。李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2、陈保华先生:63岁,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分析专业毕业,清华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1989年1月开始创建临海市汛桥合成化工厂,并先后担任临海市华海合成化工厂厂长,浙江华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陈保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其持有公司股份368,877,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46%。陈保华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3、祝永华先生:60岁,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临海市支行信贷科副科长、浙江临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嘉圣染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祝永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5,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05%。祝永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4、单伟光先生:64岁,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浙江工业大学科技处副处长、研究生处常务副主任、药学院院长、化学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等。现任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单伟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8%。单伟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5、苏严先生:53岁,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学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曾任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崇德弘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文汇能(北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截至目前,苏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43%。苏严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6、李刚先生:55岁,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曾担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安津村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盛实百草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7、王学恭先生:53岁,硕士学位,工程师。2014年至今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现兼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截至目前,王学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学恭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8、邓川先生:52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会计学教授。1998年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兼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人事处处长,兼任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截至目前,邓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邓川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3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42.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184,26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141.51万元)1,596.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66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20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92.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2,170.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建诚”)、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生物”)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30.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所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13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2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0月末,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2023年2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期,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七)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20 吨培哚普利、50 吨雷米普利等 16 个原料药项目”和“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预计为11,131.2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其中将4,466.60万元用于“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剩余6,664.6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6.1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新建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已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107.52万元,公司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705.89万元(该金额与董事会决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差异部分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1.22万元)。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2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工作变动及疏忽,导致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150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0.624%)未在最后还款期限日(2024年2月1日)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自查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归还了该部分募集资金。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投资和建设。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所认为,华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海药业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除前文所提及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之外,保荐机构认为:华海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本期已结项,主体已投入运营,因前期投资大且加之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故尚未达成有效的经济效益。
[注2] 该资金为公司购建“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过程中未结算金额,因该募投项目已结项,对应的资金管理账户需注销,故公司将该部分款项从募集资金户转出。
[注3]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多个临床期项目已经转移至园区,正在积极推进上市许可申请工作,因前期投资大且持续的研发投入,加之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故尚未达成有效的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4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
业”或“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52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被担保人名称:寿科健康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寿科健康”),系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其93.56%的股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9,455.00万元,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7,069.00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386.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寿科健康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公告中数据如存在小数位等差异,系在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5.3亿元(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852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1: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指2025年一季度末的相关数据。
注2:寿科健康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注:上图中的各比例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大于100%,系因各自计算比例时四舍五入所致。
如上图所示,公司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寿科健康93.56%的股权(此股权比例考虑公司持有的预留股份额度)。本次公司为寿科健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寿科健康系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主要在美国境内开展自营销售、代理销售、合作分销仿制药产品等业务。
(下转83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