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35版)
寿科健康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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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相关机构签订有关授信及担保的协议,具体情况以届时实际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次授信及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寿科健康为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经营决策,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事项有利于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92,242.83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32.84%,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65,96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29.89%;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6,273.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2.9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5-046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虽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现金管理业务,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风险较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9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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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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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旺,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吕军,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尹志彬,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2025年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5-053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
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
为进一步细化、优化公司经营场所信息,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临海市汛桥”变更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汛大路88号”,注册地址的实际位置未发生变更。公司投资者联系地址信息也由“浙江省临海市汛桥”变更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汛大路88号”,除上述信息变更外,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均保持不变。
综上,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现行《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重新制定、修订。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一)公司股本变更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4,26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并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华海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并自2021年5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的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8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上述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17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117股(公司自2021年5月6日至2024年8月20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更,相关章程修订情况已经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1,152,263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2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股份总数增加41,152,26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号)。
(二)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信息
为进一步细化、优化公司经营场所信息,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临海市汛桥”变更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汛大路88号”,公司注册地址的实际位置未发生变更。基于此,公司拟对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监事会组织架构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调整以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此外,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更新为“股东会”,“总裁”、“副总裁”的表述更新为“总裁(经理)”、“副总裁(副经理)”,“或”的表述更新为“或者”,同时取消涉及监事、监事会的内容,将监事会的职责平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不涉及其他内容修订的情况下,上述调整以及相关条款项目的序号调整不再逐一列示。《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修订对比情况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其他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修订,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能力。
公司本次具体修订、制定及废止的制度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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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各制度文件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后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1、章节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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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款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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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83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