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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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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3版)

一、违规担保的情况

经自查,2024年6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生辉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生光矿业、全资孙公司海东平安驿名义与兴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生光矿业、海东平安驿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陆港物流3500万元借款向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经查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述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系实际控制人之一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义进行的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违规担保余额3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60%。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海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6月6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八一东路1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09164576XJ

法定代表人:李忠虎

股权结构:青海陆港物流有限公司为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

(一)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正在与兴业银行沟通协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除违规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始终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每年通过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押、股票质押等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增信措施,保障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违规担保事项,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解除上述违规担保。同时,公司也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对外担保审批管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增强全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防范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将在上述事项取得进展或消除影响后,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预计上述事项可能无法在1个月内解决,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更正后:

根据2024年度审计结果,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93.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540.07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正平股份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具体如下: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至-29,000万元,预计比去年同期实现减亏。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至-28,000万元,预计比去年同期实现减亏。

(三)更正后业绩预告情况

1、根据2024年度审计结果,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93.01万元。

2、根据2024年度审计结果,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540.07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58,637.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60.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614.42万元。

(二)每股收益:-0.76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前期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时,准备时间较短,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开展,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后,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进行更正,主要原因如下:

(一)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针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审慎评估,逐项核查需计提的减值准备,与前期预告相比调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7,600万元。

(二)公司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针对报告期末承建项目的进度状态以及进度变化对合同资产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与前期预告相比调整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约11,5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以上更正的预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也就业绩预告更正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更正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更正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经营管理层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对于影响业绩预测的事项进行充分审慎判断,提高业绩预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930,115.11元,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的生产经营计划、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和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事项

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孙公司等)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以下业务:

1、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固定资产抵押借款、应收账款保理、并购借款、融资租赁、经营性项目借款、供应链融资、股权质押借款、商票保贴、存单质押借款、市场化债转股等业务。

2、非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非金融机构商业保函、银行信贷证明、国内外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贷款意向函、银行信用证等业务。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拟采取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

1、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2、全资子/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7亿元,其中负债70%以下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负债70%以上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3、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3亿元,其中负债70%以下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负债70%以上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人

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等。

(四)担保方式

1、公司可以为下属企业担保,下属企业可以为公司担保。

2、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

金生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21,255,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315%。

金生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46,228,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76%。

李建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持有公司股份15,002,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44%。

王生娟,金生辉配偶,持有公司股份827,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82%。

3、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及其下属企业可以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金生光持有其70%股权,金生辉持有其30%股权)持有公司股份10,4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8%,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李忠虎,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运输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食品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汇盛源”,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绿苑小区悠然居2B号楼2单元2层1号,法定代表人李波,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人、高管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

6、具体担保方式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发生业务所签订的相关担保手续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高管、金阳光投资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未提供反担保,符合上述规定,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没有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上述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没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上述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的费用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关联方及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关联方及其他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未要求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及其他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需要,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及其他方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17,947.57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14.7848%。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在该限额内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于2025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29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及金融机构其他的现金管理产品。

以上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投资产品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现金管理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可控、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9,734.5192万元,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进行控制,占2024年期末货币资金的152.0179%。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所处的阶段:经初步统计,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及子公司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共计85起,涉案金额约16404.30万元(未经审计),处于尚未开庭、已开庭尚未判决、已调解(已裁决、已判决)正在执行的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共计12起,涉案金额约971.54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73起,其中:尚未开庭(含开庭时间未定、二审尚未开庭)17起,涉案金额9071.17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含二审尚未判决)的13起,涉案金额1104.71万元;已判决(已调解、已裁决)的共计43起,初步统计涉及的应付款项约5147.88万元,涉及的相关费用约108.99万元。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8月29日、10月30日及2025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048、2024-058、2025-004)。

近期,公司对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整理归纳,并再次对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梳理,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共计85起,涉案金额约16404.30万元(未经审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3.7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

单位: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单位:万元

除上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也在陆续解决中。

二、本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

单位: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单位:万元

三、本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共计12起,涉案金额约971.54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73起,其中:尚未开庭(含开庭时间未定、二审尚未开庭)17起,涉案金额9071.17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含二审尚未判决)的13起,涉案金额1104.71万元;已判决(已调解、已裁决)的共计43起,初步统计涉及的应付款项约5147.88万元,涉及的相关费用约108.99万元。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情况拟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754.8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16,754.84万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政策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的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定期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建筑》规定,现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一)建筑业

1、电力业务:中标(新签)20个项目,合同价款2847.30万元人民币

2、水利业务:中标1个项目,合同价款3723.47万元人民币;

(二)服务业

服务业(试验检测、蓝图设计、电力设计)新增合同25个,新增合同额128.37万元人民币。

上述经营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11185号),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135号),公司存在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违规担保且预计1个月内无法完成清偿或整改,以及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始起停牌一天,将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正平。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由“正平股份”变更为“*ST正平”;

(三)证券代码仍为“603843”;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6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11185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135号),公司存在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违规担保且预计1个月内无法完成清偿或整改,以及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5、9.8.2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停牌1天,5月6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推动公司重回持续发展轨道,努力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将继续稳固传统基建业务,努力提升文旅产业经营效益,加快办理完成采矿证等相关手续,从而推动有色金属矿业尽早产生效益。同时努力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将持续关注违规担保事项,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尽快解除违规担保的情形。

3、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暂停发放相关责任人的薪酬,并向相关方进行追偿,要求采取现金偿还、资产抵偿等合法有效的措施,解除资金占用情形。

4、针对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努力降低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5、针对募集资金事项,公司除努力增加营业收入外,还将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的回款力度,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同时积极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努力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缓解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力争能够顺利解决募集资金事项。

6、2025年,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重点环节的管控程序,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增强全员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防范风险隐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若2025年度未消除上述情形或增加新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三)咨询电话:0971-8588071

(四)传真:0971-8580075

(五)电子信箱:zplqzqb@126.com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5年4月29日在西宁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李建莉、占小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田世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930,115.11元,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的生产经营计划、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等)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融资性业务、非融资性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人、高管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关联方及其他方担保、互保单位等方式,拟采取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专项说明。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下转8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