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03 公司简称:园林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由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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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规划强调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科学确定发展目标,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强化产业发展,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
2、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将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国家生态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在此基础上,要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要求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国家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达成。
3、激发改善型文旅消费活力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消费场景,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明确提出深入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持续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特色文化创意重点项目,加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规范发展,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和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
(一)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园林工程施工、规划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生态园林及乡村振兴项目的运维等全产业链业务,主要服务于生态修复、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及园林生态产业运维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投标取得。业务的经营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业务承接、项目组织与实施、竣工验收、业务结算等内容。
1、业务承接
在业务承接阶段,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项目的信息。在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有关背景材料后,公司通过内部分析和研究确定是否参与投标。在组织投标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招标信息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并由相关部门组织洽谈和投标工作。
2、项目组织和实施
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公司根据招投标文件及项目特点组建项目实施团队,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各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3、竣工验收
在施工项目完成后,通过企业内部验收后,提交甲方竣工验收。
4、业务结算
公司主要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两项业务结算方式如下:
(1)园林工程施工业务
依据不同的客户以及工程项目,一般会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客户按月或分阶段确认工程量。工程款支付的主要时间节点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约定进度款支付时点、竣工验收后、审价结算完成后、养护期满后。
(2)园林景观设计业务
园林设计业务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采用阶段性结算。设计款支付的各时间节点如下:客户分别在合同签订后、交付方案后、交付施工图后、工程竣工验收后。各时间节点具体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履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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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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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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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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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7.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4.9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3.42亿元,比去年末减少11.81%;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0.28亿元,比去年末减少16.1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邵煜、董望、张万荣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含税);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吴光洪、张炎良、陈伯翔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197,414.04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95,034,701.5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8,195,757.1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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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故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及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发展现状、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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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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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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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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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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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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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下转85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