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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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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45 公司简称:长江通信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81,824,444.45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6,364,888.90元。

公司202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0,675,644.77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18,128,667.26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① 智慧应急行业政策及发展现状

公共安全产业成为新兴战略产业,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来,国家对公共安全的重视、社会生产对安全产业的需求、各行业各领域发展安全产业的积极性均达到前所未有的局面,公共安全产业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战略产业,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发展前景广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和重要专项协调指挥体系。构建联动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赋能。要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将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公安部发布的《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警务基本实现,智慧公安逐步呈现,公安信息化发展实现大跨越,公安工作现代化得到大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强力支撑”。公安部《关于智慧公安建设警跃计划》,聚焦“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目标,全面深化智慧公安建设,整体提升警务效能,为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科技支撑保障。

从数字技术应用上看,技术之间融合以及技术与场景的融合应用成为可见的趋势,应急大数据正从数据治理"向上"延展,强调转向更多为应用提供支持,大数据"横向"与人工智能的连结更加紧密。在公安行业,信息化是现代警务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高速发展支撑下,中国公安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进入全面整合期,公安信息化行业发展也逐渐进入新的阶段。整体呈现新技术不断涌现,人工智能落地案例增加,系统集成与兼容能力稳步上升,混合云应用逐渐凸显,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多层级信息共享、基于基础信息的加工、整合、分析功能。从长远来看,新技术的发展应用将不断推动我国公共安全管理能力达到更高水平,助力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的建设,从而创造巨大的市场空间。

② 智慧城市行业政策及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一系列政策,明确了智慧城市作为我国城镇化发展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化发展方案的战略地位,以及“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任务,刺激了各地对智慧城市的建设需求,对促进智慧城市和相关行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积极作用。智慧城市包括智慧城运、智慧交通、智慧人防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国家发改委在《“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城市精准精细化治理,依托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等体系,整合状态感知、城市运行、应急指挥等功能,实现态势全面感知、趋势智能研判、协同高效处置、调度敏捷响应,构建更加高质、高效的城市治理体系,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将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根据IDC数据,2024年中国智慧城市ICT市场投资规模为9,397亿元人民币,到2027年,中国智慧城市ICT市场投资规模将达到11,552亿元人民币。未来,随着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将不断推动智慧城市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信息技术服务业,深耕以公安和消防为代表的智慧应急行业,先后服务应急行业客户超千家,是国内应急通信与指挥领域覆盖地域范围最广的信息技术服务厂商之一。在立足智慧应急市场的同时,公司凭借对通信与指挥业务的深刻理解,积极开拓城市运营、交通、能源与园区运营等智慧城市相关行业市场,满足市场多元化、定制化、差异化的需求。

公司以融合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构筑了应急通信、数据治理与分析、人工智能支撑和指挥中枢四大数字化能力底座,广泛面向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城市运营管理、交通运输、能源与园区运营管理等政府部门及企业客户,通过直销招投标和集成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提供数智化应用产品与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与技术服务。

公司自主研发的主要产品包括:排队调度机、应急通信网关、消防应急指挥终端、卫星定位终端、视频监控终端等智能硬件产品,以及智慧应急通信与指挥、智慧城市运营管理等应用软件平台,为客户提供涵盖感知预警、接报受理、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分析研判等全业务过程的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4亿元,同比增长32.7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亿元,同比下降22.80%。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本期项目履行能力提高,加快项目建设和交付进度取得一定成效所致;而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对参股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下降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0.62%,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加大市场开拓、研发投入和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53,586,885.14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9,612,1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128,667.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62%,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0,675,644.7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8,128,667.2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0.62%,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公司以融合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主要从事数智化应用产品与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服务,聚焦于以公安和消防为代表的智慧应急,以及涵盖城市运营、交通、能源和园区运营等的智慧城市两大板块。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如下:

1、行业特点

(1)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公共安全产业成为新兴战略产业,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发展前景广阔。国家先后颁布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支持公安应急指挥领域企业发展,随着市场需求的可预计增长,行业整体供给预计将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国家十四五规划、新基建政策、交通强国战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也在不断助推公安、应急、交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智慧应急和智慧城市行业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据IDC预计,2024年中国智慧城市ICT市场投资规模为9,397.1亿元人民币,其中软件投入为2,316.5亿元人民币,占总体投入的24.7%;ICT服务投入为1,624.4亿元人民币,占总体投入的17.3%,预计2023–2028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为7.1%。智慧应急行业方面,据智研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公安信息化市场规模已达1,255.48亿元,预计2030年中国公安信息化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2,673.58亿元。

(2)信息技术更新速度较快

公司主要以融合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面向公安、消防、城市运营管理等客户提供数智化应用产品与解决方案。近年来信息技术革新速度较快,新技术不断涌现,公司须持续紧跟新技术的更新,并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从而提升产品性能。

(3)终端客户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数智化等要求较高

公司产品主要为公安、消防、应急等政府客户提供高效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对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低时延性要求较高。因此,公司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以不断契合客户应急指挥决策的新需求。同时,公司须持续保持售后服务支撑能力,以切实为客户提供及时的服务保障。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凭借技术研发优势、项目经验和品牌优势、市场优势、团队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先后服务应急行业客户超千家,是国内应急通信与指挥领域覆盖地域范围最广的信息技术服务厂商之一。在立足智慧应急市场的同时,公司凭借对通信与指挥业务的深刻理解,积极开拓城市运营、交通、能源与园区运营等智慧城市相关行业市场,满足市场多元化、定制化、差异化的需求。近年来,公司所服务的业务领域逐年增加,业务收入相应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公司发展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需预留充足资金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拓展市场等。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近三年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并实现了持续盈利。鉴于行业发展机遇及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预留充足资金优先用于加大市场开拓、研发投入、产业园项目建设,2025年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具体表现在:

1)聚焦主业,加强市场开拓。2025年,公司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增强客户经营能力,拓展市场和服务渠道,提升市场营销能力。

2)坚持科技创新,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公司将打通市场需求、方案支撑、产品规划设计、产业化推广等环节,增强核心技术、产品的应用能力和变现能力。加快下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低轨卫星、低空经济、多模态大模型等领域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创新,持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3)建设信息电子产业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产业发展做好充分的产业储备,公司预算投资3.8亿元的信息电子产业园已进入竣工结算阶段,需要资金支付剩余的项目工程款。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于行业发展机遇、未来经营计划及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做的合理安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支持市场开拓、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项目建设,以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投资者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形式畅通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将于2025年5月底前参加中国信科集团控股上市公司2024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与股东特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持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爱斯”或“标的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10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迪爱斯10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交割日,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00%的股权,以上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6号)。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完成了资产交割。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等6名股东之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及公司与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承诺迪爱斯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5,184.43万元、6,450.49万元、8,280.83万元。

迪爱斯2023年、2024年、2025年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如未达到上述承诺,上述业绩承诺人应向公司按照《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420A011652号),按照《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迪爱斯2024年度承诺净利润已实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四、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420A011652号)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对募投项目“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总体投向、总投资金额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之间调整了投资规模、投资结构,优化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计划进度、实施地点等。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他文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858版)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祥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文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邱祥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邱祥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文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