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设备管理方面,提供全面、实时的数据资源态势视图,高效、精准地管理设备状态;在安全管理方面,利用物联网、AI等先进技术,构建全方位的安全防护体系;在环境管理方面,智能调控空调、新风、空气监测等系统,营造健康舒适的空间;在能碳管理方面,精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与消耗强度,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在决策支撑方面,建立“一中心两平台”,实现楼宇设备的智能管理与能碳核算的精细管控,全面实现国家建设“零碳建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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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慧政务
运用物联网、云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排队引导、智慧自助服务、智能导办服务、远程交互中心、政务服务考评、政务大数据分析、智慧管理平台等多个智慧系统,整合规划现有资源,构建智慧政务一体化平台,围绕政府业务需求与公众服务需求,构建一个集政务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于一体的智能化生态系统,有效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与信任。
智慧政务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基础设施,确保中心业务高效、稳定运行;公众服务,从网上预约、3D导航到办结评价,全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市民带来更便捷的办事体验;智慧管理,全面掌握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市民办事需求,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与质量;智能运维,打造专业运维团队,为中心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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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智慧医院
智慧医院建设融合物联网、大数据、AI技术,旨在构建一个高效、智能、协同的医疗生态系统,实现医疗信息的无缝互联、资源的共享协作、临床诊疗的持续创新以及诊断的精准科学,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佳华科技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信息网络,全光网络直达病房,确保高速、安全,满足数字化需求;综合安防,集成监控、门禁等,结合AI技术,全面守护医院安全;智慧导医,优化就医流程,通过机器人等提升服务品质,减轻医护人员负担;数字化病房,将患者信息数字化,即时通讯,增强患者体验,提升护理信息化;ICU探视,利用远程探视设备,加深家属与患者情感联系,提升管理水平;手术示教,实时互动教学平台,记录手术影像,支持远程会诊,提升教学与手术管理水平;综合管理平台,智能运维,分布式监控管理,降本增效,确保系统高效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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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智慧校园
佳华科技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围绕智慧安防、智慧环境、智慧餐饮、智慧教学、智慧管理、智慧阅读、智慧管理平台,为智慧校园建设提供全面、高效、智能的解决方案。旨在通过科技赋能,提升校园管理效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师生创造更加安全、健康、便捷、高效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教育事业的智能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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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态环境双碳大模型应用
公司依托自身积累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库及AI技术、研发实力和深厚的行业经验,基于开源大模型框架,以及近20年积累的海量生态环境双碳数据,进行全参数微调,在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性能大模型训练集群上(基于Megatron和DeepSpeed高性能训练框架,支持数据并行、算子切分、流水线并行3种分布式并行策略)训练出了自己的生态环境双碳大模型,在生态环境双碳垂直领域取得突破。它不仅能够准确理解和处理复杂的语言信息,还能够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和政府机构有效应对环境保护和碳减排的挑战。应用方面,“佳华生态环境双碳大模型”已经在多个领域得到了成功应用,包括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放管理、碳交易市场分析、数字化转型等。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的不断拓展,该模型将在未来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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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经营模式
通过多年的物联网行业应用研发经验,公司建立了基于业务特点的“佳华六步”的创新性经营模式依托不断强化的基地资源,持续积累的数据资源,带着数据做服务,展开了智慧环保、智慧双碳、智慧城市业务,通过客户资源复用,实现客户引流,应用相互加持相互赋能,共建佳华技术生态,共享供应链生态。
1.“佳华六步”经营模式
第一步,与应用方进行需求沟通和技术交流,充分发现需求,挖掘需求;第二步,与应用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进行课题立项,联合研发和创新;第三步,联合应用单位建设标杆性项目,树立试点示范,向全行业推广;第四步,在标杆项目中,建立长期稳定的数据运营模式,在运营过程中优化算法,提升运营水平,升级迭代需求;第五步,通过“标杆效应”,参与编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向全行业推广和复制;第六步,将先进技术与应用领域结合,引导新需求。建立从产、学、研、用的共同研发、协同创新到引导应用领域发展的正向循环。基于技术的不断迭代和完善,在行业中不断推陈出新,挖掘和引导需求,解决社会的痛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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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佳华六步”模式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公司充分发挥现有客户资源、商业资源及技术资源的复用价值,以实现成本最小化及效益最大化。
2.发挥资源复用价值
(1)客户资源复用
在应用层面,公司在智慧环保应用领域,积累了百余个政府客户并建立了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全国分为六个大区;在智慧城市应用领域,建立了山东聊城、重庆合川、山西太原三个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即打造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为园区内企业用户提供服务。
公司基于上述客户资源,了解政府与企业之间监管与服务的模式,在不断拓展政府客户广度和深度服务的同时,通过政府及政策引导,面向企业提供服务,获得企业用户。具体拓展模式包括如下4类:
向外拓展:以六大智慧环保大区、三大智慧城市运营基地、一个绿色低碳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辐射周边,面向全国客户;并通过政府客户导流至企业客户,拓展物联网技术在企业级客户的应用服务。
应用推广:以上述基地为基础,将目前提供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向老客户输出新业务,从一个点扩展至一个面,由智慧环保领域的业务导流至智慧园区、智慧双碳领域的业务,并增加销售收入和用户黏度。
向下延伸:通过基地服务的省、市级平台,向下延伸到县区级、乡镇级和企业级,降低成本高效获客,提高市场占有率。
生态合作:政府、企业、居民的需求涉及到方方面面,公司积极集合更多的第三方服务商、物联网设备厂家等生态合作伙伴至物联网云链大数据平台,形成组合拳,实现为客户的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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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资源复用
在技术层面,公司建立了以海东青数据库为核心的IoT物联网平台,为政企用户提供技术支撑;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云链大数据平台,为客户提供第三方数据交互服务;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可以提供国密级传输通道;微精灵是建立在IoT平台基础上的加密沟通平台;以人工智能AI算法为核心的AI云平台,为用户提供数据算法云服务;以及以传感器和边缘计算为核心的嵌入式产品。
公司目前已取得国家网信办颁发的区块链信息服务运营资质获批的以全国碳排放数据和生态环境数据为主的国家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具备运营云链共享平台的资质,同时将海东青时序数据库、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商用密码服务安全平台、区块链可信存证、IoT物联网平台、人工智能AI、工业二级节点打码等技术优化融合,提供综合技术能力及服务。
以上平台层主要为智慧环保、智慧双碳、智慧城市及相关领域的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公司常年为政企客户提供数据服务,积累了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并将核心技术优势向更加产品化和平台化的方向发展,积极拓展外部市场,促进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3)商业资源复用
公司充分发挥商业资源的价值,优化供应链关系和完善生态合作关系,促使供应商资源、代理商资源转化为公司的市场及销售资源,优势互补、强强合作。并努力将公司多年经营积累的数据资源转化为新的数据产品,实现数据资源价值复用。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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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物联网
公司作为物联网技术的创新者,二十多年以来,一直聚焦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积累了物联网大数据领域比较扎实和深厚的综合技术能力及体系,包括以海东青数据库为核心的IoT物联网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数据安全体系、以人工智能AI算法为核心的人工智能平台等,具备技术壁垒。同时,在垂直应用领域智慧环保、智慧双碳、智慧城市不断深耕和拓展,使得技术和应用相互加持和反哺,物联网工程能力和以数据为核心、平台为载体的应用价值及能力均得到市场验证。公司旨在建立物联网云链大数据平台,实现各领域的优势平台互联互通,达到“万物互联”的蓝图愿景。
(2)数字经济
2022年公司应邀参加了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导的数据资产评估试点工作。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国信优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数据资产评估试点工作组,对佳华科技承担建设的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数据展开评估,并且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佳华科技所属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服务所涉及的数据资产质量评价与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期内,佳华科技作为参编单位之一的《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白皮书(2024版)》在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发布,标志着我国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工作迈入新的阶段。7月,佳华科技其自主研发的“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与数据融合系统”,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及实际应用成效上的卓越表现,成功入选“数据要素×绿色低碳”领域的典型案例,收录于《2024北京“数据要素×”典型案例集》。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通过“数据工厂”体系,以“带着数据做产品,带着算法做服务”的模式,以期实现“核心技术产品化、信息工程数据化、数据要素价值化”。在佳华“数据工厂”体系指导下,依托佳华数据要素试点示范经验,基于大模型等核心技术,打造了“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平台可以为佳华自身和客户的数据要素管理全流程提供服务。后台支撑的是全国生态环境双碳领域最权威的生态环境双碳大数据库,当前已接入20多万个物联网终端,累计数据量可达600多亿条,包括全国范围内的排污企业70余万家,其中排污许可证信息企业46万余家,纳入全国碳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8千余家,食品经营企业400余万家,3,000余个由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减排项目信息,近十多年的200余类数据指标,包括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经济数据、人口数据、车辆保有量、交通流数据等城市统计数据。基于这些数据当前对全国150余个城市提供了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向全国300余地市、3,000多个县、40,000多个乡镇、数十万家重点排放企业延伸提供双碳大数据服务。
(3)智慧环保
目前公司作为生态环境大数据的代表厂商,与国内同类型企业相比,在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环保业务已覆盖百余地市,报告期内在巩固与北京市、天津市、萍乡市、威海市、亳州市、辽阳市、中山市等政府端客户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企业端客户,成功与山西亚鑫新能科技、山西梗阳新能源、山西美锦煤化工制氢、佛山市科倍特科技智慧工地、团结湖智能制造基地等达成合作,实现从政府市场向企业市场的逐步渗透。这些企业侧项目的成功落地,不仅产生了良好的标杆示范效应,还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物联网数据接入和数据化平台建设方面的能力,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数字化与绿色化双化协同战略目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智慧环保信息化、大气、水、污染源、减污降碳等生态环境信息化细分领域的创新与探索,并助力服务城市完成以数据驱动的科学调度指挥体系和环境质量的显著改善。在大气环境方面,2024年,北京通州区、房山区,天津保税区、武清区,辽阳市辽阳县、中山市均圆满完成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例的考核指标;天津中新生态城PM2.5浓度32微克/立方米,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太原市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且在168排名中稳步前进,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太原市杏花岭区CO改善率、万柏林区SO2改善率、清徐县NO2改善率均位居第一;辽阳县SO2、NO2、CO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PM2.5、PM10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SO2、CO、NO2、优良天数比例、综合指数等指标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PM2.5指标改善率和优良天数比例为全市七区县排名第一;威海市持续保持山东省各项指标第一,环境空气质量连续9年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系全省唯一,PM2.5、PM10、优良天数比例、综合指数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济南市历下区PM10浓度排名全市第一,PM2.5浓度从全市第六上升至全市第二,O3浓度从全市第十名上升至全市第七;亳州市PM2.5浓度39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持续改善,是皖北唯一同比改善城市;汝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历史最优水平,且在平顶山市六区县排名第二;萍乡市PM2.5浓度同比改善,且首次实现连续三年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全年零重污染天,县区中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空气质量同样明显改善,经开区连续稳定达标,其中芦溪县PM2.5浓度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且排名首次进位全市第一,创历史最佳,湘东区连续五年稳定达标,空气质量稳步向好,经开区PM2.5浓度稳定在“20+”大关,空气质量改善成效稳固;中山市在全国168重点城市排第14位,珠三角第4位,稳居前列,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面达标,优良天数比例、综合指数以及SO2、PM10、CO均达到2012年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仲恺区空气质量实现提质进位,优良天数比例和PM2.5排名均创历史最优水平,位列全市第3。在水环境方面,重庆市合川区5个国控断面考核站水质等级均在Ⅲ类及以上,顺利完成考核任务;北京通州区8个国市控出境考核断面中,6个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2个断面水质均值达到IV类,均达到考核要求,优良水体比例较2023年上升至75%;河南省汝州市3个考核断面水质等级基本呈现逐步下降趋势,均在V类及以上水质,顺利完成2024年考核任务。
(4)智慧双碳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佳华智联在双碳领域获得了多项荣誉,其中基于多源数据和智能分析模型的碳资产管理平台,获得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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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山东能源集团、华能集团、云南省昆明市交投集团、河北高速集团等碳管理项目,覆盖多个行业,以双碳驱动集团的提质、降本、增效,助力集团企业数字化、绿色化,双化协同,服务国家双碳战略。除此之外,公司深度参与绿色金融业务,助力构建区域双碳目标管理体系。2024年4月,公司子公司佳华智联开发了某银行企业碳账户金融管理系统,从而实现了企业层面与项目层面的精准碳核算、企业和项目绿色等级评价、绿色企业(项目)库、碳金融产品推送等核心功能,为银行碳金融产品开发提供底层数据支撑,建立起了完备的企业环境效益数据体系、绿色企业(项目)评级评价体系和绿色金融业务管理体系,为银行后续金融产品开发、碳金融业务增量提质打下坚实基础。
(5)智慧城市
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具有多项应用,促进低碳智慧城市和数字化绿色化融合,获得市场的认可。在智慧建筑领域,智能建筑IoT产品获得山西省公用品牌建设联合会发布了2024年第三批“山西精品”产品和服务名录,彰显了公司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质量控制及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得到了全方位的认可,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智能建筑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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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罗工业研发过程单元测试自动化创新入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质量提升典型案例”;数据要素管理平台-助力组织实现数据要素价值最大化获“2024年第七届数字化转型与创新案例”;荣获“2024年山西省互联网综合实力前20家企业”;科技引领数据赋能:佳华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的创新之路荣获“2024年山西省企业典型创新案例”;太罗工业成功入选首届2024太原市数字经济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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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慧环保
在新技术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市场需求与客户痛点持续研发相关机理模式与图像识别算法的平台化应用,以大气为例,公司陆续推出融合预报模式、小尺度扩散模式以及溯源模型等相关产品。基于图像识别算法精准定位污染来源,便于客户更高效开展相关调度与执法工作。聚焦监测数据的真实与准确,推出基于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标识+区块链技术的数据核验体系。
在新产业方面,重新梳理现有项目情况,完成产品线梳理,以大气与污染源监管为核心,逐步进行水环境方向与固废方向的创新与探索。未来,随着国家重点流域相关政策的明确以及“无废城市”的推进实施,该部分可根据政策导向逐步成为下一步的发力点。
在新模式方面,积极探索强监管背景下的ToB模式,推出企业合规产品,逐步明确B端环保信息化模式未来的发力点。
(2)智慧双碳
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下,国家及各级政府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陆续发布,各级政府对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意义的认知不断深化,陆续开展系列工作。
从双碳目标管理角度分析,各级政府稳步推进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同时区域碳排放强度下降率作为各级政府约束性指标纳入区域发展考评体系,这都需要对区域内碳排放碳减排底数开展全面的、科学的、系统的摸排,并在掌握底数的基础上进行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动态化感知、智能化决策,因此围绕区域层面碳底数的量化、分析、应用将是未来重要工作之一。
从碳市场角度分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结束,碳市场作为减排政策工具的定位,激励约束作用初步显现,但同时需要认识到我国碳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市场机制作用发挥尚不充分、碳排放数据质量有待提升两大挑战。从主管部门来看,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严管、严查、严办数据质量问题,开展数据质量调研帮扶通报整改行动、组织系列能力建设活动、实行数据月度存证与日常监管等一系列举措,旨在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建立碳数据监管长效机制,因此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将作为下阶段重点工作方向。
同时,国务院2024年初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的法规,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其中在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方面,从强化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从企业参与碳市场情况来看,电力行业企业已初步建立碳管理体系,但随着全国碳市场行业扩容的逐步推进,钢铁、建材、有色等行业也将陆续纳入全国碳市场强制履约,这些新纳入的行业企业普遍存在碳管理意识缺失、碳管理工具不足等问题,而数字化技术可有力推动企业碳排放、碳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为企业完成碳数据合规报送、碳资产统筹管理、碳减排有序推进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随着欧盟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的逐步执行,以及国内越来越多产业链龙头企业宣布减排目标等市场因素,企业对于碳管理的需求也日益加深。
(3)智慧城市
国务院印发了《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制定本方案。
在工业领域:面向火力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等高能源、高污染企业,应用公司自研的“三合一”平台,采集企业生产过程数据,通过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模型算法为生产过程提出优化管控策略,进而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同时也从咨询、监测、合规管理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低碳环保管家服务,助力企业“双碳”目标实现。
在建筑领域:严格实施对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探索能耗定额预算制度。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清单管理。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严格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探索推广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合理调配用电负荷。
(4)大模型应用
生态环境领域大模型的发展正受到行业现状和政策现状的双重驱动。从行业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生态环保产业已形成覆盖水、大气、固废、土壤、环境监测、生态修复、减污降碳等重点领域的工程、技术、装备与服务体系,产业营收规模突破数万亿元。同时,大模型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化,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正在打造的生态环境领域行业大模型,可快速为生态修复项目提供科学建议。在政策现状方面,国家数据局发布的《“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2024一2026年)》明确提出,将通过建设高质量语料库与基础科学数据集,来支持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开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这些政策为生态环境领域大模型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基于自身积累的生态环境双碳数据库作为语料,持续训练垂类的专用大模型应用场景,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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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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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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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42.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6.28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5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160.5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45.2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华科技”)董事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以每股人民币50.81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9,334,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236.05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9,434.33万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8,801.72万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64.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36.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3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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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0年3月1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机电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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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以及“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智联”)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路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成都佳华物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物链云”)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本公司向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分别与三家子公司、四家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于2020年5月1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罗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佳华”)和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科技”),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重庆佳华与数据科技分别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本公司向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分别与两家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于2020年11月2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事项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云链大数据平台的研发由佳华物链云转至重庆佳华,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重庆佳华于2021年4月19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在增资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于2021年6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佳华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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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佳华科技于2024年6月12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2:重庆佳华于2024年3月26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3:佳华科技于2024年6月17日注销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机电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4:重庆佳华于2024年5月10日注销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5:重庆佳华于2024年5月11日注销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并于2024年2月全部收回。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无现金管理余额。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03),该议案并经过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06)。
鉴于公司“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以及“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项目部分节余超募资金7,704.01万元(含手续费0.06万元)以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1.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6.63万元(实际补流166.68万元)(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2月,公司将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收回后用于永久补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无现金管理余额。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节余的募集资金已转为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主要原因是佳华科技及全资子公司佳华智联实施的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其投资方案是基于规划时的市场情况、经营规划等做出,基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明晰的分工安排,由佳华科技本体承担软件及设备安装及运营工作,由佳华智联负责自研硬件设备空气质量微观站、空气质量微观站加装VOC等的生产制造,用于该项目自有设备的配套,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原规划由佳华智联负责的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对该类设备的需求量未达预期,佳华智联募集资金使用缓慢。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综合考虑,拟减少佳华智联的自研硬件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将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调整后,该项资金将由佳华科技继续实施、投入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用于大数据平台研发及采购三方设备等方式,继续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预期,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及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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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佳华科技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佳华科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华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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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87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