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本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 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主要原因是佳华科技及全资子公司佳华智联实施的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其投资方案是基于规划时的市场情况、经营规划等做出,基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明晰的分工安排,由佳华科技本体承担软件及设备安装及运营工作,由佳华智联负责自研硬件设备空气质量微观站、空气质量微观站加装VOC等的生产制造,用于该项目自有设备的配套,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原规划由佳华智联负责的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对该类设备的需求量未达预期,佳华智联募集资金使用缓慢。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综合考虑,拟减少佳华智联的自研硬件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将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调整后,该项资金将由佳华科技继续实施、投入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用于大数据平台研发及采购三方设备等方式,继续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预期,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7 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注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指: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减资金额11,072.68万元,包含超募资金减资10,544.28万元,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528.40万元。
注5:“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指:进度大于100%是由于投入金额中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注6: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03),该议案经过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06)。鉴于公司“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以及“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项目部分节余超募资金7,704.01万元(含手续费0.06万元)以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1.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6.63万元(实际补流166.68万元)(公告编号:2024-009)。该议案经过2024年5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20)。
附表2: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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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原计划投入11,506.88万元,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022年12月15日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10,9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4月30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以及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3,183.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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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68.91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771.16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229.99万元,公司2024年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667.7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存货跌价金额为135.2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计。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金额为1,312.15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金额为763.54万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金额为311.29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金额为20.74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为0.53万元;合同资产减值转回金额为27.71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515.81万元。
三、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68.91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1,668.91万元;公司转回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71.16万元,将增加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771.16万元;公司转回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29.99万元,将增加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229.99万元;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存货跌价金额为135.2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135.27万元;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金额为1,312.1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1,312.15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金额为763.5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763.54万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金额为311.2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311.29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金额为20.7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20.74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为0.5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0.53万元;合同资产减值转回金额为27.71万元,将增加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27.71万元。合计计提减值损失3,183.58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3,183.58万元。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后,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包括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罗工业”)、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科技”)、山东罗克佳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佳华”)、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智联”)。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相互担保额度。
● 截至目前,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公司与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0,5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10,500.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子公司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山东罗克佳华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3亿元、0.1亿元、0.5亿元的相互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额度与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相互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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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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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东罗克佳华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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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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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较好的资信状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人,就其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所获得的不超过审批范围内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公司与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0,5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10,500.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819.69万元,实收股本为7,733.4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收入毛利不及预期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智慧环保及智慧城市业务,客户主要为政府及其平台公司或国有企业用户。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仍处在调整期,受外部市场环境及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主要客户财政紧张,大数据信息化方面的投资缩紧,叠加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订单减少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续签合同额调低,个别建设项目存在收入核减,叠加项目成本难以同步削减,导致毛利率水平不及预期。
(二)信用/资产减值损失较大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因此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影响较大。
三、应对措施
2024年,国内经济仍处在稳定恢复发展期,但国际经济运行仍面临不稳定因素,宏观环境仍呈复杂态势,当前经济复苏的节奏仍存在结构性差异,公司所处行业仍处在调整期。伴随着国家全面进入十四五发展阶段,国家重点布局的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等减污降碳系列政策的深入执行,应用物联网技术,统计监测数据将进入集成创新、快速发展、深度应用、结构优化的能力建设新时代,公司在大数据产业方面布局研发的智能终端、海东青时序数据库、云链共享平台、碳链等系列产品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公司将在主体业务不断创新升级的基础上,持续开拓市场,助力公司转型发展。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和产品类型:为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外汇、期货、信托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0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及受托方
委托理财产品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或股票、债券、基金、外汇、期货、信托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3,000万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六)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产品会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专业金融机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外汇、期货、信托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华科技”)于2024年06月27日制定并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切实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现对2024年度的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做出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核心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一、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效果的总结
佳华科技作为物联网技术的创新者,二十年以来一直聚焦于物联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物联网的感知层、平台层、应用层积累了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的实施应用经验。公司始终深耕生态环境双碳领域,积累了海量的数据资源、雄厚的技术实力与丰富的转型跨越经验,公司自主研发了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项核心技术,构建了“数据工厂”技术体系,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2024年度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在业务模式优化、成本控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企业经营业绩大幅减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42.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16.28万元,亏损额同比减少50.47%。
同时,公司作为一家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企业,始终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持续优化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5,262.97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7.52%,保持了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加固技术护城河。另外,公司充分重视对研发成果进行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报告期内,公司新获授权专利18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另获软件著作权2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知识产权1,025项,其中发明专利47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外观设计专利17项,软件著作权611项,商标312项。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申请中的发明专利47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1件,商标2件。
在公司规范运作与治理方面,公司持续优化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与运作,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监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下设委员会6次,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等,积极参加北京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线上及线下培训活动,及时准确地了解最新监管要求,以便更为有效地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在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方面,公司恪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性。为了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更深层次的理解、信任与合作,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通过上交所“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接受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多层次听取投资者相关建议,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切实保障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双向互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官网,共发布近160篇深度文章,主要涉及智慧环保、智慧双碳、智慧城市应用等前沿领域,针对管理分析、大模型研发及应用、数字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了公司的最新动态增加公司信息的透明度,更好的让投资者了解公司。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取得一定效果,截至报告期末未曾收到投资者关于行动方案的改进意见、建议或措施等,未来公司会进一步优化和提升行动方案内容,在此基础上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关具体内容如下:
二、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持续聚焦核心业务,积极把握发展机遇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绿色发展,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近年来,国家陆续发布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的超低排放要求,并持续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一项国家战略,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公司始终秉持“高科技要深入基层,面向应用”的理念,依托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建立了生态环境双碳大数据库,数据规模达万亿条。这些数据涵盖了从1997年至今全国各省、市、县级的碳排放数据,部分省市温室气体清单数据,近10年全国范围内国控、省控站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以及与环境相关的气象数据等多领域信息。此外,公司持续收集着全国范围内70多万个重点企业的各类环保双碳数据,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助力全社会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目标的重要举措,为推动社会绿色转型贡献力量。
2025年,公司将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技术的升级及研发产品的迭代持续地加强与客户的黏性,拓展和挖掘老旧客户的新需求和新的业绩增长点,另一方面,针对公司的数字产品,梳理用户画像,精准定位,积极加强拓展力度,扩大和增加新的客户群体,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在业务结构中,逐步提升大模型支撑服务的占比,为业绩的高质量发展和持续性奠定基础,并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
(二)强化创新驱动,促进全面发展
2025年是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将继续秉持“带着数据做产品,带着算法做服务”的模式,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和智慧城市的综合应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完善服务平台功能: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人工智能专项基础上,公司将加大投入力度,利用现有的核心数字产品,搭建绿色低碳服务平台,并不断地优化服务平台功能模块,提升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的智能化水平,为政企用户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解决方案。
2.加强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是佳华科技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持续加大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等领域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技术壁垒和产品竞争力。
3.数字化赋能经营管理:公司将积极推行高效运营,强化成本管控,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完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稳健运营、合规经营。利用AI技术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实现数据驱动下的决策与运营。
(三)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应收账款管理,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率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积极推进业财融合建设,促进内部运营高效协同。重点围绕应收账款管理和资金管理展开工作,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率。
针对应收账款管理,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回款催办催收力度,密切关注客户经营状况、项目状态,及时评估风险,保持与客户的日常沟通,对重点难点回款项目,成立专项工作组,循环跟进,压实考核责任,以保理、诉讼、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进行清收;积极对接国家及地方政府清欠管理部门及平台,通过该渠道进行应收账款的督促办理。同时,加强客户信用等级管理,提高订单筛选标准,优化合同收款条件及预付款管理,配合销售策略,压缩回款周期,降低财务风险。
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将做好精细化预算管理,完善资金管理计划与资金调配流程,合理配置银行长短期借款,优化存贷结构,提高现金管理效率。与此同时,公司将积极对接资本市场,围绕主营业务领域,借助多元化金融工具或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控制资金成本的同时,不断凝聚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注重市值管理,逐步实现投资者回报
2025年,公司将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依据证监会发布的市值管理有关意见与指引,将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回报等多方面因素,积极研究探索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市值管理方案及措施,逐步为广大投资者实现投资回报,早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重视规范运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5年,公司将持续关注证券市场法治化的发展动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按照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时效性与适用性,厘清各主体间的权责边界与决策程序,持续优化三会运作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不断提升,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另外,公司高度重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将积极做好各项监管政策的研究与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监管政策要求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并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严守履职“红线”,切实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注重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建设,积极畅通投资者之间的深度沟通机制,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如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公司邮箱、路演等,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同时,通过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编制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不断提升市场透明度。
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读性,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提供更充分的依据;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大资本市场沟通力度,着力搭建渠道多样、长期持续、频度与深度并重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以提高公司发展质量为基础,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向资本市场精准传递公司价值。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06月30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提名李玮先生、陈京南女士、黄志龙先生、池智慧先生、王涛女士、孟晓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已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提名黄虹女士、韩羽枫先生、李卫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履职培训。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1日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于玲霞女士、张姣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事宜,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即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1日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玮,男,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李玮先生是国家级引进专家、生态环境部工业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国家级物联网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副会长、中华环保联合会碳资产与绿色转型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北京城市副中心“两区”顾问委员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80余项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中国发明协会会士,国家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12项国家课题专项的首席科学家。2003年创立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长;2007年创立山西联华伟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更名为: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至2016年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董事长,2017年至今任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玮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33,933股,持股比例为45.302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玮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陈京南,女,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2000年至2009年任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解决方案架构师、市场总监,2009年至2011年任IBM全球融资部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2011年至2014年任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战略市场部总监,2015年至2017年任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至2018年任中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3月至2022年3月任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4月加入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首席数据官,及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京南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345股,持股比例为0.1479%。陈京南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黄志龙,男,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3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黄志龙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5,905股,持股比例为0.4731%。黄志龙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池智慧,男,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至2005年历任太原机车车辆配件厂团委书记、党总支书记、车间主任,2005年8月至2016年5月历任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主管、工程制造中心主任、工程技术中心总经理、生产技术中心总监、运营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池智慧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399股,持股比例为0.6729%。池智慧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王涛,女,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德国汉堡大学国际法与欧洲法硕士学位。2009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北京市金信立方律师事务所涉外律师,2015年5月至2020年8月任TCL医疗集团法务负责人,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任斑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务BP,现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王涛女士未直接持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孟晓美,女,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8年,历任山西画报社图片社设计部设计师、主任,2008年10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太罗工业企业文化部设计专员、部长,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罗克股份战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9年1至2020年6月任罗克股份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罗克股份战略管理中心总经理、主任。
截至目前,孟晓美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113股,持股比例为0.0894%。孟晓美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虹,女,1967年1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师范大学MPAcc教育中心主任,大健康与数智财务研究中心主任,兼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科和社科项目评审和鉴定专家。
黄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黄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韩羽枫,男,1977年3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历。2014年05月至2016年04月,任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隆诺律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执行主任;2016年05月至2016年08月,任北京市润明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16年09月至2017年09月,任北京瑞栢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17年10月至2021年04月,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21年05月至2022年03月,任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2年04月至今,任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现任美国Lincoln法学院客座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创意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导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首届商标专家委员会委员。
韩羽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韩羽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韩羽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李卫锋,男,198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3年毕业于新南威尔士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9月至2020年3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发展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4月至2024年4月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中心主任、产业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任北京牛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协氢(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李卫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韩羽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卫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于玲霞,女,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文案策划专员,2017年12月至今历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部长,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于玲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姣姣,女,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14年9月至2017年5月任晋融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部产品经理;2017年6月至2024年12月历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投融资管理专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资源管理中心资源管理专员;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部长。
张姣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鲍良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1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附件:
鲍良玉,女,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语专业TEM-8 级,本科学历。2012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专员,2017 年 12 月至2023年12月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专员,2024年1月至今任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企划专员,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鲍良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上接874版)
(下转87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