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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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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126.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4,844.97万元,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86.51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2.4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如下: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2,524.60万元、抵债资产减值准备9,975.93万元、商誉减值准备8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126.58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7,126.5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了优化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将青岛胶州市胶北办事处莱州路两处工业用地(地号:1-1-3-577、1-1-3-578)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出售给叶德才先生,拟出售价格合计为2,498,000.00元。叶德才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叶德才先生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青岛胶州市胶北办事处莱州路两处工业用地(地号:1-1-3-577、1-1-3-578)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出售给叶德才先生,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金额合计为2,498,000.00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本公告之“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叶德才先生发生关联交易。上述累计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叶德才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叶德才先生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叶德才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叶德才先生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以往支付能力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述

1、本次交易标的为青岛胶州市胶北办事处莱州路两处工业用地(地号:1-1-3-577、1-1-3-578)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

(1)使用权面积1,647.40平方米土地(地号:1-1-3-577)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包含食堂、宿舍、办公楼,建筑面积合计799.17平方米):

① 食堂,房屋建筑面积为106.00平方米,1990年建成,砖木结构,单层,层高约3米,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水、电、空调配备;

② 宿舍,房屋建筑面积为68.48平方米,1990年建成,混合结构,单层,层高约3米,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水、电、空调配备;

③ 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为624.69平方米,1990年建成,后于2019年重新装修,混合结构,三层,层高约3.4米,外墙面砖,地面铺地革,铝合金门窗,水、电、空调配备;

(2)使用权面积1,472.00平方米土地(地号:1-1-3-578)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包含厂房、临街三层楼、办公楼,建筑面积合计1,242.68平方米):

① 厂房,房屋建筑面积为473.37平方米,2002年建成,混合结构,三层,层高约5米,外墙彩钢板,室内石棉瓦吊顶,铝合金门窗,水、电配备;

② 临街三层楼:房屋建筑面积为529.92平方米,2002年建成,混合结构,单层,层高约3.2米,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水、电、空调配备;

③ 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为239.39平方米,2002年建成,混合结构,单层,层高约3.4米,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水、电、空调配备。

2、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本次交易标的持有方为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青岛胶州市胶北办事处莱州路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地号:1-1-3-577)资产原值合计513,620.00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折旧467,608.40元,资产净值为46,011.60元。

2、青岛胶州市胶北办事处莱州路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地号:1-1-3-578)资产原值合计400,000.00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折旧380,000.00元,资产净值为20,000.00元。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数据为基础,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事务所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位于青岛胶州市胶北办事处莱州路的两处工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青天评报字[2025]第QDV127号)。交易标的在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评估价值为2,357,586.00元。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

(1)评估方法: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及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综合确定评估结果。在此基础上综合确定委估房地产的评估值作为最终之评估结论。

(2)资产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

(3)重要评估假设:本次评估结果是委估房地产在本次评估基准日现状用途下正常使用的客观市场价格,没有考虑委估房地产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限制,以及特殊交易方或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估价的影响。

(4)评估参数及其合理性:

①市场法的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并修正,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市场上能够获取足够的与评估对象可比的资产交易案例,并且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价值差异能够通过对影响资产价值的各项因素的差异比较进行量化修正。

鉴于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其他相关渠道可以获取足够数量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可比交易案例及其交易信息等详细资料,因此本次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可以采用市场法;

鉴于在资产交易市场上不易获取足够数量的工业房屋可比交易案例或者难以获取案例具体交易情况、案例差异修正因素等详细数据资料,因此本次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②成本法的适用性分析

成本法是指在评估基准日重新购建该项资产所需花费的重置成本基础上扣减各种贬值因素,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委估房屋建筑物已建成投入使用,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胶州市地方材料价格资料等可以合理估算委估房屋建筑物在本次评估基准日的重置价值,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及维护保养情况可以合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分析,成本法的评估思路及评估结果具有直观性,较易理解和接受,因此,适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价较账面价值溢价较高,主要原因是标的资产购置、自建时间较早,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高于企业折旧后账面价值,且房产经济耐用年限高于会计计提折旧年限。本次交易价格为2,498,000.00元,系以独立第三方评估价格2,357,586.00元为基础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合理。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一

卖方: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叶德才(以下简称“乙方”)

交易标的:青岛胶州市胶北办事处莱州路工业用地(地号:1-1-3-577,使用权面积1,647.40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包含食堂、宿舍、办公楼,建筑面积合计799.17平方米)。

交易价格:1,169,000.00元

付款安排:乙方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交付安排:就乙方购买的上述标的,甲方应于收到全部款项后60日内将其交付乙方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二)合同二

卖方: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叶德才(以下简称“乙方”)

交易标的:青岛胶州市胶北办事处莱州路工业用地(地号:1-1-3-578,使用权面积1,472.00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包含厂房、临街三层楼、办公楼,建筑面积合计1,242.68平方米)。

交易价格:1,329,000.00元

付款安排:乙方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交付安排:就乙方购买的上述标的,甲方应于收到全部款项后60日内将其交付乙方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公司与叶德才先生进行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标的账面价值较低,且交易金额仅占最新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16%,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实控人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实控人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事宜,关联董事叶德才、叶禾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房地产买卖合同-1》

《房地产买卖合同-2》

《资产评估报告》(青天评报字[2025]第QDV127号)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特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现将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

(一)2024年3月7日,公司实施首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才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2024年6月28日,公司完成首次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1,55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才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2024年8月12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第二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才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四)2024年9月27日,公司完成第二次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464,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才股份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五)2024年全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023,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52%,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505,081.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其他相关行动

(一)持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与经营效率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开启新的战略机遇期。城市更新步伐加快,成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新型城镇化战略持续深化,“三大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在此背景下,公司紧抓政策机遇,加快业务布局调整,在持续深耕“城市更新”与“城市配套”领域基础上,重点聚焦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平急两用”、科教文卫等)等领域,驱动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通过持续优化订单结构、提高订单准入门槛、提升工程管控水平等方式持续优化成本结构,提升经营效率,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而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二)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36,612,971.00元(含税),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比例为158.31%。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公司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公司已按照监管规则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并及时跟踪法律法规最新动态,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内部制度。2024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7次、监事会4次,推动公司持续规范化运作。同时,公司认真落实ESG治理,董事会ESG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主导制定公司ESG发展战略,审议通过《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细化规定与约束,推动ESG管理理念全面融入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生产研发,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转型。公司积极落实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培训,筑牢合规意识,不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进一步拓展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董事会多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战略引领力、科学决策力和风险防范力;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公司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应对能力,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不断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方法。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帮助中小投资者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采取业绩说明会、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对年报进行解读,提高年报可读性。公司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包括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投资者座谈会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以及投资者邮箱等多渠道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五)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

公司将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强化方案实施,持续评估完善,切实提高经营质效、治理质效、信披质效和回报投资者质效。公司将继续聚焦做强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0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nI27sOA5vG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点击“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德才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德才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总经理袁永林先生、独立董事顾旭芬女士、财务负责人杨翠芬女士、董事会秘书王文静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I27sOA5vG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0日前进行访问,点击“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部门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68066976

联系邮箱:decai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798.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02.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到账,并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7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0000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注1: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包括募集的补充流动资金488,005,900.00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622,070.01元。

注2:本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指“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路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家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4年7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余额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及其他一般账户,并完成了对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将“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6月28日,公司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4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后附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指南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德才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德才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德才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建筑装饰行业景气度下滑,市场需求疲软,该项目产能未能完全释放且销售价格与预期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本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2:信息化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建设为公司经营效率的提升提供坚实基础。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建筑装饰行业景气度下滑,市场需求疲软,该项目产能未能完全释放且销售价格与预期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本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30.00万元、3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48,000万元(含)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8,000万元(含)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明确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的相关内容。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8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德才大厦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艳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德才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实控人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上接8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