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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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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锂电池市场情况

锂电池的下游应用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消费电子以及新兴科技领域。新能源汽车是锂电池最大的应用领域,在以旧换新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拉动下,2024年中国乘用车市场实现5.5%的零售增速,新能源车渗透率达到47.6%。2025年1月8日,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出台,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有望保持当前高增的势能,从而提升上游动力锂电需求。2023-2024年动力锂电行业经历产能退潮,集中表现在规划产能缩减、跨界企业退场、在建产能减缓等。产能退潮情况下,行业供求回归均衡,2024年下半年产业链价格也止跌筑底。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1-12月,中国动力电池累计销量为791.3GWh,累计同比增长28.4%,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548.4GWh,累计同比增长41.5%。未来动力锂电市场增量主要在新技术路线方面:2024年以来头部电池企业和车企接连公布固态电池量产时间表。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2024年半固态电池已实现7GW级别的出货量。预计2027年以后,半固态与全固态电池出货进入高速发展通道,到2035年出货有望超过300GWh。

储能领域方面,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数据,截至2024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以78.3GW/184.2GWh首次超越抽水蓄能,同比增幅分别达126.5%和147.5%。政策层面,《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场景化产品开发与技术攻关双轮驱动策略,推动装机驱动因素向多元化转变。产业经济维度上,新型储能已被多个省市纳入重点规划,以2025年为时间节点的产值目标统计已超过3万亿,战略性新兴产业地位凸显。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预计2025年储能新增装机将达到250GWh,电池需求有望超过400GWh。此外,储能技术正加速与算力经济融合。在国内,数据中心已成为中国第九大能耗行业,“数据中心+风光+储能”凭借清洁低碳、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优势,正成为破解电力与算力协同难题的关键技术路径。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预计全球数据中心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将于2030年突破300GWh,2024-2030年复合增长率超过80%,形成储能市场新增长极。

2024-2030年全球数据中心储能锂电池出货规模及预测(单位:GWh)

资料来源:高工产研储能研究所(GGII),2025年3月

消费锂电市场呈现多维增长格局。核心市场方面,智能手机与笔电两大主力品类持续复苏:据Techinsights数据,2024年全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5.7%,达到12.18亿部;笔记本电脑市场同步回暖,2024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2.04亿台,同比增长5%,且预计增长态势将延续至2025年。政策层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25年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通过“以旧换新”机制为消费电子市场注入新动能。增量市场维度,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电动工具及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展现强劲增长潜力,形成消费锂电需求第二增长曲线。2024年消费类锂电池需求量为123GWh,同比增长8.8%,国盛证券研究所预测该数值将于2028年增至165GWh,2023-2028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9%,印证消费锂电市场的持续扩容趋势。

新兴科技领域正在加速拓宽锂电池应用边界,涵盖交通轨道、电动船舶、电动航空、具身智能机器人等前沿场景。其中具身智能机器人对锂电池性能提出高能量密度、高功率、高倍率、高安全和长寿命等复合型要求。固态电池的应用有望解决具身智能机器人的“续航焦虑”,对推动具身机器人产业的商业化落地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预测,全球具身智能机器人用锂电池出货量将从2025年2.2GWh增长至2030年超100GWh,五年复合增长率超100%,构筑锂电池应用的万亿新赛道。

2020-2030年具身智能机器人用锂电池市场出货规模及预测(单位:GWh)

资料来源:高工产研储能研究所(GGII),2025年3月

(2)光伏市场

光伏产业近两年经历了深度周期调整与结构性重塑。2023年全产业链价格超跌击穿成本线,2024年Q4整个行业进入明显的去库存阶段,2025年装机旺季来临之后,光伏产业链的价格有不同程度的触底回升。政策支撑层面,国家能源局明确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60%、能源消费占比20%的双重目标,配合发改委提出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11亿吨标煤基准线,形成年均新增约200GW风光装机的政策托底机制。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有望保持稳定增长。面对阶段性产能过剩,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正通过能耗、碳排放等指标构建产能出清机制,加速落后产能淘汰。技术演进方面,N型电池对P型电池替代已完成,行业进入TOPCon、HJT、BC三强竞逐阶段,钙钛矿技术的多场景应用突破持续打开产业想象空间。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预测数据,在乐观情景下,203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有望达587GW,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达317GW,未来全球及中国的光伏年均新增装机量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单位:GW)

(3)氢能市场

2024年顶层政策支持力度趋势有增无减,为2025年氢能产业发展爆发提供坚实保障。自2022年明确部署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各阶段目标后,即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5万辆、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2024年政策工具箱再度扩容:2024年氢能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内,作为新质生产力位于新兴产业表述首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强调国家应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氢能作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得到明确。从2025年国家目标看,当前绿氢项目与燃料电池汽车分别存在9-10万吨、2.5万辆的缺口,预示2025年产业爆发需实现产能翻倍式跃进。

(4)智能仓储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口红利消退,人力成本持续增长,2013-2023年仓储物流业年均工资复合增长率为7.78%,叠加从业人员数量持续缩减,形成“成本攀升-人力短缺”的双向倒逼机制,催生自动化升级刚性需求。在此背景下,政策端持续发力:“十四五”规划确立制造业智能转型战略,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的仓储设备;通过设备更新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构建起智能仓储装备渗透率提升的制度保障体系。智能仓储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众多,目前对智能仓储应用具有代表性的行业有汽车、烟草、医药、金融、电子商务等。随着国内企业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智能仓储的发展也将随之提速,持续拓宽智能仓储市场空间。智研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24-2030年中国智能仓储设备行业市场规模增长率在11%-15%,预计2030年中国智能仓储设备行业市场规模将达3,316.9亿元。

2024-2030年中国智能仓储设备行业市场规模预测(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智研瞻产业研究院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11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全体董事对议案6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16日18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liyuanheng.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一期工业园1107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

联系电话:0752-2819237

联系传真:0752-2819163

电子邮箱:ir@liyuanheng.com

联系人:潘莱、陈丽凡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公司11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5年4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增加会议提案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俊雄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周俊雄、卢家红、周俊杰、高雪松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2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及部分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高雪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高雪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高雪松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协议书》;

⑤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以及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证券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和调整,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⑨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⑾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85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854,7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91,729,575.47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559,227.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5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67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3,325,471.70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37.75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34,433.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惠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长寿路支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该部分银行账户已于2024年内注销。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决定将“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

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结构,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7月。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5月。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66274_G07号),截至2021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779.36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79.3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566274_G08号),截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6,908.98万元,以及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 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08.9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9.10 万元置换从自筹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四) 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50,104,889.90元。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截至 2024年 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50,000,000.00 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内,因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且三个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加强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对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 02 民初 69 号】》《民事裁定书【(2024)苏 02 民初 70 号】》,获悉公司于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有人民币898.23万元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系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专利权纠纷为由,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在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0901012801516188 部分资金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为898.23 万元。2024年7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以自有资金898.23万元等额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被冻结的资金已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2024 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投项目公司预先投入金额。

注2: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530,267,927.87元,实际投资金额545,979,475.24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5,711,547.37元,差异原因主要为项目执行超过项目预算,超出预算部分资金来源为募投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 250,000,000.00元,实际投资金额250,104,889.90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04,889.90元,超出预算部分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4:“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系下游产能过剩,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不达预期所致。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及制定

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为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本次发行的“利元转债”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转股期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8年10月23日。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利元转债”新增转股数量为45,102,18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3,626,327元增加至168,728,510元。

二、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上接881版)

(下转8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