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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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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5版)

联系电话:0519-82998258

传真:0519-82998266

邮箱:yzgf@yonz.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200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汪献利先生、汪飞先生、佟晓丹女士、HU HUA女士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908.76万元。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人(税前),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根据兼任岗位的工作情况,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领取薪酬;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实际任期发放。

(二)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境内、境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铝锭期货、期权合约。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铝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下同),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而采取的避险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商品期货、期权交易。

(三)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交易授权

鉴于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业务。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在铝锭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含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七)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商品期货、期权交易;通过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境内、境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铝锭期货、期权合约。本次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以自有资金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利润,控制主营业务风险,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期权合约价格易受宏观经济、行业供需变化等多因素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及基差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流动性风险

如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如交易品种流动性降低,成交不活跃,可能造成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期货、期权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期货、期权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期货有关信息,可能造成操作风险。

4、技术风险

可能会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而造成技术风险。

5、违约风险

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违约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交易业务的目标和原则、组织体系和授权、业务开展要求、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根据保证金和合约价值上限确定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执行中,需由不同部门申请或审核后,提交公司管理层决策。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5、公司及子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而采取的避险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及核算,最终以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进行披露。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铝锭套期保值是为了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芜湖”)、永臻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滁州”)、YONZ TECHNOLOGY (VIETNAM) INVESTMENT CO., LTD.(以下简称“永臻越南”)、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包头”)。被担保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截止2025年4月28日,公司已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8,791.90万元,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2025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预计2025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二)本次新增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新增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1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40,00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美元按2025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担保预计说明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额度之外,新增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以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四)授权情况

1、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及额度调剂事宜,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2、超过本次授权担保范围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3、上述担保计划及股东会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该事项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永臻芜湖

1、公司名称: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MA8NHUBQXK

3、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7日

4、法定代表人:周军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纬八路99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芜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永臻滁州

1、公司名称:永臻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2UA38CXG

3、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3日

4、法定代表人:汪献利

5、注册资本:46,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路199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滁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永臻越南

1、公司名称:YONZ TECHNOLOGY (VIETNAM) INVESTMENT CO., LTD.

2、注册证书编号:2400960255

3、注册资本:21,756.00亿越南盾(9,117.00万美元)(截至2024年3月7日)

4、注册地址:越南北江省安勇县安陆乡安陆工业区

5、经营范围:用于光伏行业的铝边框的生产和加工

6、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越南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永臻包头

1、公司名称: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2MADC3C7X5U

3、成立日期:2024年2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汪献利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办公楼107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制品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包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金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等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时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披露相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实时掌握被担保方的现金流等财务情况,偿还债务的能力及偿债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用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拟授予的担保额度符合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及额度调剂事宜,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8,791.9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美元按2025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65%,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臻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1.4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4,984,23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1,852,515.5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131,719.49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4]4370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3,131,719.49元,本年度使用1,303,131,719.4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303,131,719.4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2,746.78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03,131,719.4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72,746.78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与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中信银行金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繁昌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因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兴业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代为签署,实际该协议由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履行,故该协议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29,584,865.60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148,800.96元(不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1,034,733,666.56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已全部置换使用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提供1,029,584,865.60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同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永臻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永臻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永臻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永臻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芜湖基地的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主要分为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其中,一期项目主要系“光伏边框项目”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项目主要系“光伏支架及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由于项目用地均系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的一宗土地(占地749亩)以及发改部门对项目总投资的完整备案要求,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无法单独分割备案。因此,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为“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

注5: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毕,部分设备尚未转固,预计2025年达到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献利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献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任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阅,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汪献利、汪飞、HU HUA、佟晓丹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汪献利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33,877,965.35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3,983,099.75元,资产减值损失9,894,865.60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变化情况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度各项减值计提及其他变化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共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3,983,099.75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4年度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60.52元。

(2)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9,894,105.08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33,877,965.35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3,983,099.75元,资产减值损失9,894,865.60元,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33,877,965.35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1,929,392.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7,256,3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863,542.56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本年度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9.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2024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