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10版)
本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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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对过往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对变更当期和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
经本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将使2025年度无形资产摊销额减少约821.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约821.11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5年度及未来净利润的实际影响取决于公司实际情况,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根据财务部门测算,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和总资产均不会产生影响。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麦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2024年5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允反映了麦迪科技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能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无形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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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各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翁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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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5:00
(三)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222 号麦迪科技
2、联系人:薛天
3、联系电话:0512-62628936
4、传真:0512-62628936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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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474,697.7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2,736,985.63元。公司基于2024年整体业绩亏损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6.62万元,其中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基于2024年整体业绩亏损且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根据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63,48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599,565.4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962,253.90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6,637,311.54元(含本次发行费用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1,257,735.2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2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5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4,954.99万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23,642.3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24,000万元,本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理财产品收益等的净额为347.42万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81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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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管理及使用制度》。根据《管理及使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阊胥路支行、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2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公司因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2022年度公司第二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以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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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4年5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000万元,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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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报告期末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已全部到期收回。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终止“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原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23,212.49万元,用于建设年产9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已投入19,196.12万元,预计剩余募集资金4,354.79万元。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抓住新业态、新技术带来的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将终止原募投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4,354.79万元用于新项目“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以上事项已经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项目投入情况请参照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3)。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终止后将节余资金用于新项目“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外,无其他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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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受下游客户预算的收紧,2024年项目的实现收入较预期有所下滑但运营成本持续支出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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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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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审议程序: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类型,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金额、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玛丽医院有限公司、中科麦迪人工智能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拟预计担保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已签担保合同的存量使用部分及预计新增),截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对上述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后,公司担保总额(含为关联方担保)将超过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担保预计存在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口玛丽医院有限公司、中科麦迪人工智能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债务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1、担保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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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额度有效期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
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3、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等。
4、担保内容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5、担保期限
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6、授权事项
公司资本管理中心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应对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分别对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法性、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海口玛丽医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57306268X7
3、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5-1号华江大厦1-3楼
4、注册资本:3,7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吴根进
6、成立时间:2011年5月4日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中科麦迪人工智能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RABMJ3Q
3、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大楼7F-2
4、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吴镝
6、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3日
7、经营范围:
人工智能科技、通信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工智能产品开发;研发、销售: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机电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承接: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生产、组装、销售:计算机;自有房屋租赁;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64K926X
3、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10F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翁康
6、成立时间:2021年5月25日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院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最终获得的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与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478.7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3.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32,478.7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6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公司对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2,478.73万元(间接控股股东均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反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62%;公司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实际担保余额32,478.7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62%。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63,48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599,565.4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962,253.90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6,637,311.54元(含本次发行费用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1,257,735.2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2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就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3,724.24万元,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98.59万元。2023年3月公司变更原项目,并将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231.79万元及原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980.70万元合计23,212.49万元变更投入“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9,196.12万元。2024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剥离光伏资产,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实施的部分随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炘皓新能源及相关业务整体共同出售,该募投项目随即终止。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4,354.79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注2:“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未到付款节点的工程款、未支付的人员工资等款项186.05万元。
截至2025年4月25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826.2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803.15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3,023.13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麦迪科技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麦迪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下转91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