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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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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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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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90.00万元,同比下降6.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00.46万元,同比下降760.4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证券投资;其中拟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就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证券投资;其中拟使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1、理财品种: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型基金、收益凭证、FOF资管产品等。
2、证券投资品种: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理财和证券投资因投资标的选择、金融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管理部门与风险控制、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和内部信息报告程序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制度》,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一方面,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另一方面,选择价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符合公司投资战略的标的为证券投资主要对象。
3、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各种投资品种的动态变化,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投资产品盈利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风险因素,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相应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所实施的投资决策,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004,566.74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截至2024年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了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以及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和发放股票股利条件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洪艳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6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35)。
4、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5、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9、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4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1376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3人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不能完全归属或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680万股(调整后)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056万股(调整后)。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本次归属及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本次归属及本次调整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立达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公司全体监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长青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柳晓利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柳晓利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柳晓利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55 号公司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其相关关联方对议案5、6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55号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2629
邮箱:hotgen@hotgen.com.cn
联系电话:010-50986527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61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9.4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10.3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903.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907.0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19年9月24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31.4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1.40万元;(2)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2.9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775.2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131.8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746.6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费为0.14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878.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无余额,已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9月26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08856100030820093)。本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和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672019091988)。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4,775.2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9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1.4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138号《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31.4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0年4月2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度,上述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0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06.3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议案》,计划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6,824.90万元投入项目。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0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有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为便于公司账户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年产1,200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质保金等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鉴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1,000万元,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2024年9月18日,公司已将“年产1,200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2年10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3年6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德证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报告》,募投项目达产第二年预期实现净利润3,841.11万元,2024年度实现效益-2,122.46万元,主要受医疗行业整体环境影响未达预期。
注2:本表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33,248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219.6341万股的1.37%。其中首次授予76.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9.41%;预留9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59%。
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故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85.00万股调整为125.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76.00万股调整为112.48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9.00万股调整为13.32万股。
(3)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5.31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51人,预留授予5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0-2022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9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2019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本期及其他各期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3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9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2019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洪艳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6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35)。
(4)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5)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9)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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