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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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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为保证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拟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50亿元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及以前年度的续保)。

1、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担保预计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主要为融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3、授权情况

(1)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及额度调剂事宜,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2)超过本次授权担保范围之后提供的担保,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3)上述担保计划及股东会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权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 限内可滚动使用。

4、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中达路3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泉北路518号6座

法定代表人:王朝阳

注册资本:人民币6,274.51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7956451278

营业范围:脚踏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童车,健身器材,与上述产品相关的配套产品生产,从事自行车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母婴用品,日用百货,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户外用品,玩具,卫生洁具,家居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凤凰自行车资产总额91,321.47万元、负债总额57,189.83万元、归母净资产34,067.7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23,662.74万元、净利润5,182.49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凤凰自行车资产总额97,126.85万元、负债总额58,911.26万元、归母净资产38,149.90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39,827.71万元、净利润4,082.13万元。

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天津爱赛克车业有限公司

名称:天津爱赛克车业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安达工业区顺达街16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安达工业区顺达街169号

法定代表人:宋伟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681887662M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爱赛克资产总额36,769.55万元、负债总额19,444.32万元、资产净额17,325.23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47,230.71万元、净利润-2,715.6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天津爱赛克资产总额33,571.51万元、负债总额15,019.11万元、资产净额18,552.41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4,589.30万元、净利润1,177.82万元。

天津爱赛克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赛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协议均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均系为公司子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同时,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重大决策具有控制权,可及时掌握其经营和资信状况,能够控制担保风险。

公司作为上市企业,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更好满足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要求,加快银行审批流程。

四、尚未到期的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8亿元。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和宇实业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凤凰大酒店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40亿元,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爱赛克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0.90亿元,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经分析公司子公司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经营稳定,且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未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未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范围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50亿元(含本次担保及以前年度的续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71%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60%。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2025-032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更好地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凤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年 (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8.8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2025-031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修订〈上海凤凰章程〉的议案》《上海凤凰关于修订〈上海凤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海凤凰关于修订〈上海凤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海凤凰关于修订〈上海凤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上海凤凰关于制定〈上海凤凰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上海凤凰关于制定〈上海凤凰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和修订。

二、本次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上海凤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包括:

1、“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职工监事”、“监事会”、“监事长”等相关表述,改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相关职权;

3、根据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部分名词表述,如“同种类股份”改为“同类别股份”、“股款”改为“股金”等;

4、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工商备案相关手续。

本次章程修订最终结果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三、制定和修订部分制度情况

根据本次新修订的《上海凤凰章程》,公司对《上海凤凰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凤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上海凤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订。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制定了《上海凤凰市值管理制度》和《上海凤凰舆情管理制度》。

四、制度修订明细

本次修订和制定的部分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2025-034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对象: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和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叶实业)、上海和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宇实业)。

● 金额:公司向和叶实业提供人民币5,4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和宇实业提供人民币5,5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 期限:借款到期日均不超过2039年12月31日。

● 利息:借款利率均按借款合同签订当月即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减99基点,并执行浮动利率按月动态调整,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叶实业、和宇实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和叶实业提供5,4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为和宇实业提供5,5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到期日均不超过2039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按借款合同签订当月即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减99基点,并执行浮动利率按月动态调整,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将严格监控相关各子公司的经营及资金管理,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和叶实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662463434Q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志林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批发(不带储存设施),房地产咨询,建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浦卫公路10359号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山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分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区金山分区)持股30%。

财务状况:

单位: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叶实业资信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和叶实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管,故和叶实业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借款,和叶实业未就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且无第三方就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提供担保。

2、和宇实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688770264K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5月1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志林

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环保工程,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商务咨询(除经纪),机电设备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浦卫公路10481号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山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70%、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分区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0%。

财务状况:

单位: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宇实业资信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和宇实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管,故和宇实业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借款,和宇实业未就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且无第三方就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提供担保。

(二)控股子公司和叶实业、和宇实业的少数股东方化工区金山分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公司。

(三)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低于公司相应融资成本,且高于当前银行存款利率。同时,公司还将根据LPR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收取的利率水平,能够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提升资金收益水平。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向和叶实业、和宇实业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和叶实业

1、提供借款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2、期限:不超过2039年12月31日

3、金额:人民币5,400.00万元

4、利率:按借款合同签订当月即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减99基点,并执行浮动利率按月动态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和叶实业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和宇实业

1、提供借款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2、期限:不超过2039年12月31日

3、金额:人民币5,550.00万元

4、利率:按借款合同签订当月即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减99基点,并执行浮动利率按月动态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和宇实业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和叶实业与和宇实业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叶实业及和宇实业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为32,595.28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3,545.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1.4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本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 日

(上接9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