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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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同时对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后,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021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阶段性地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曾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自2024年4月起一年内有效,目前即将到期。(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使用的实际状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闲置资金的持续性增值作用,达到累积增值的目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拟在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期间,阶段性地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根据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
计划投资本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阶段性地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五)投资期限
公司拟在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期间,利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阶段性地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控制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将严格筛选金融机构的资质,原则上将选择金融行业排名居前的大型金融机构,优先选择国有控股或在主板上市的大型金融机构。
1、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短期阶段性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损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023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27日届满。由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2025年3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近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0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正处于发行准备阶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同时考虑到新《公司法》中对董事会相关规则的修订,并对监事会作了相关变化调整,故拟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待本次发行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规定有序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020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2025年4月28日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解释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 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会计处理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无论对于上述情况的投资性房地产选择哪种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企业对于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
2、新旧衔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对于上述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说明: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调整;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022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
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已于2024年6月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市国资委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4〕122 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2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并经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9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时,公司本次发行申请已于2025年3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近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0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正处于发行准备阶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次日(2025年6月29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6月28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72 900943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开开B股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710 号 7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8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7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9:30~16:0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近江苏路口)
3、联系电话:86-21-62712002
传 真:86-21-6271200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678号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一切费用自理。
2、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包括车费)。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一025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附件《第四号一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为优化零售门店布局,提升管理效益,公司关闭1家零售门店。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旗下自营零售门店16家(其中一家为自有物业与租赁物业相结合),建筑面积为4,536.65平方米,主要布局于上海市静安区内。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2025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216.56万元:医药板块24,814.21万元,服装板块1,242.14万元,其他160.21万元;主营业务毛利4,207.98万元:医药板块3,969.02万元,服装板块116.38万元,其他122.58万元。
1、主营业务分板块:
1)医药板块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服装板块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其他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 开开实业 编号:2025一026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共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农商银行人民币3,000万元;建设银行人民币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农商银行150天;建设银行18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8日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根据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合计共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农商银行人民币3,000万元;建设银行人民币3,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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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产品概述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5年第107期(鑫和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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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①投资者签署销售文件后、投资冷静期结束前投资者可以认购撤单。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将在撤单当日可用。
②上海农商银行将于本产品的产品到期日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存款本金和收益划入投资者结算账户。产品到期日(含)至到期兑付日(不含)之间不计付任何利息。
③如本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发生市场异动等经上海农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服务的情况的,上海农商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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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2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39)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控制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将严格筛选金融机构的资质,原则上将选择金融行业排名居前的大型金融机构,优先选择国有控股或在主板上市的大型金融机构。
1、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短期阶段性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损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018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同,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依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公司2025年度预计经营情况,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交易定价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庄虔贇、张翔华、焦志勇、朱芸、刘光靓、唐沪军回避表决。
3、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采购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36.12万元,较预计交易金额减少75.08万元;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10万元,较预计交易金额减少6.40万元;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8.40万元,较预计交易金额减少13.60万元;向关联方承租房屋全年合同租金合计为744.52万元,较预计交易金额减少29.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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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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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66468E
成立日期:1996年6月28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75号401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75号401室
法定代表人:庄虔贇
注册资本:人民币77,923万元
经营范围:衬衫,羊毛衫,针棉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皮革用品,纺织面料,家用电器,视听器材,工艺品(除专项规定),制冷设备,收费停车场(配建),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经外经贸部核准的公司进出口商品目录内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8,442.96万元,负债总额163,038.57万元,净资产145,404.39万元,资产负债率52.86%;2024年度营业收入181,602.82万元,净利润6,799.51万元。
2、上海静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132809602K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8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777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庄虔贇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5.4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日用百货、服装、皮革制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汽车配件、装潢五金、金属材料的销售,自有房屋出租,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5,870.42万元,负债总额60,407.02万元,净资产15,463.40万元,资产负债率79.62%;2024年度营业收入61,248.18万元,净利润900.64万元。
3、上海良源特种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132820772Y
成立日期:1990年5月10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266弄1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849号801室
法定代表人:程玮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装潢五金,化妆品,商务咨询,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烟草专卖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静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021.07万元,负债总额5,420.56万元,净资产3,600.51万元,资产负债率60.09 %;2024年度营业收入10,901.24万元,净利润134.79万元。
4、上海汇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132832327Q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1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777号6层C1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777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程玮
注册资本:人民币536.8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日用百货,服装,建筑材料,装潢五金,汽车配件,家用电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静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89.77万元,负债总额3,387.70万元,净资产1,302.07万元,资产负债率72.24 %;2024年度营业收入13,116.42万元,净利润247.39万元。
5、上海市静安区第六粮油食品商店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6303025647
成立日期:1994年4月21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629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518号
法定代表人:吕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静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27.34万元,负债总额1,138.85万元,净资产388.49万元,资产负债率74.56 %;2024年度营业收入5,766.10万元,净利润90.51万元。
6、上海升夏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7293870198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9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777号6层C2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669弄671号
法定代表人:程玮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经营范围:百货,服装,化妆品,家用电器,非金银工艺品、饰品,皮革制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静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12.99万元,负债总额618.67万元,净资产1,894.32万元,资产负债率24.62 %;2024年度营业收入1,500.70万元,净利润978.81万元。
7、上海开开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1346626089
成立日期:1998年1月8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958号401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958号4楼
法定代表人:王谷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皮革用品,纺织品,家用电器,非金银工艺品,制冷设备,商品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51.74万元,负债总额6,677.04万元,净资产-4,925.30万元,资产负债率381.17 %;2024年度营业收入224.09万元,净利润-47.33万元。
8、上海鸿翔百货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6072658577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0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958号402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958号4楼409室
法定代表人:王谷善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服饰用品,针纺织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家居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23.10万元,负债总额508.86万元,净资产1,714.24万元,资产负债率22.89 %;2024年度营业收入3,203.05万元,净利润47.62万元。
9、上海蓝棠-博步皮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1328015980
成立日期:1990年8月20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979号2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979号2层
法定代表人:赵跃庭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鞋子,鞋料,皮革及皮革制品销售,皮鞋、皮革制品加工制造(在分支),附设四个注册分支机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鸿翔百货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13.71万元,负债总额249.13万元,净资产1,264.58万元,资产负债率16.46 %;2024年度营业收入2,336.56万元,净利润9.21万元。
10、上海亨生西服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63030659XL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13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135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199、201号
法定代表人:王谷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服饰用品,针纺织品,服装辅料,皮革及制品,百货,服装定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鸿翔百货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4.09万元,负债总额77.74万元,净资产156.35万元,资产负债率33.21 %;2024年度营业收入298.39万元,净利润19.95万元。
11、上海鸿翔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6072658652
成立日期:1993年2月17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223弄16号底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958号4楼
法定代表人:王谷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各类高档时装、羊毛衫、针织内衣及相关饰品、配件,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妆品、首饰、鞋、箱包、钟表眼镜、玩具、文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鸿翔百货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7.16万元,负债总额680.45万元,净资产-603.29万元,资产负债率881.87%;2024年度营业收入64.58万元,净利润8.77万元。
12、上海龙凤中式服装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132827106L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24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207号底层商铺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207号
法定代表人:王谷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服饰用品、纺织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服装设计,图文设计,承接服装定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4.59万元,负债总额68.57万元,净资产116.02万元,资产负债率37.15 %;2024年度营业收入316.15万元,净利润18.86万元。
13、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28413544
成立日期:1989年9月7日
注册地: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65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65号
法人代表:魏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收购与生产中成药制剂相关的农产品,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上海华中经济发展总公司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673.37万元,负债总额3,290.74万元,净资产382.63万元,资产负债率89.58%;2024年度营业收入4,184.54万元,净利润21.44万元。
14、上海第一西比利亚皮货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132258492H
成立日期:1996年1月5日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878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860弄2号211室
法定代表人:王谷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经营范围:百货,革皮,羊毛,皮革化工原料,针、纺织品及原料,建筑、装潢材料,纺织机械,皮革加工设备,服装设计、加工、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52.99万元,负债总额222.09万元,净资产530.90万元,资产负债率29.49%;2024年度营业收入601.12万元,净利润80.36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及房屋租赁等业务,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相关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予以明确。
(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交易均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行业可比交易水平协商确定,确保定价公允性,原则上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平均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在各自业务领域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和渠道优势,开展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协同效应。相关交易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交易双方在行业渠道、市场地位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所有交易均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符合商业逻辑和市场化原则。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范,公司保持独立经营决策权,不存在关联方不当干预情形。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财务成果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关联交易均与日常经营相关,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019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发放。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7,109,741.16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3,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692,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55%。
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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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在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5年的资金使用计划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