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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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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3版)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9号楼一层101房间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0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金属材料;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京有研特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厦门火炬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3)有研资源环境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国成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兴科东大街11号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真空镀膜加工;新型膜材料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标准化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检验检测服务。

有研资源环境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4)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建中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兴科东大街11号

注册资本:37,123.8468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9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5)有科期刊出版(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新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23号楼1层106号和107号

注册资本:196.08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期刊出版;网络出版物出版;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动漫游戏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子产品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有科期刊出版(北京)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股东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情况

(1)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雷云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是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股东,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中国稀土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栋伟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B座5层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6月2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中国稀土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国安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5层

注册资本:106,122.080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6月17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深加工产品经营及贸易;稀土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新材料的研发及生产销售;矿业投资;矿产品加工、综合利用及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中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鑫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西昌道276号铭海中心3号楼-5、6-702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0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木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毅

住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金牛大道

注册资本:59,291.845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06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稀土矿露天开采、分离、冶炼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内外贸易;稀土资源勘查;农业开发;食用菌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中稀(凉山)稀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娄战荒

住所:四川省冕宁县复兴镇稀土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8月27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稀土矿开采、冶炼分离及相关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售后服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和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相关稀土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中稀(凉山)稀土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四川省冕宁县方兴稀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慧

住所:冕宁县稀土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7,841.0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22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稀土及伴生矿开采、加工、销售及出口,开发稀土深加工产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机械设备、汽车、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及房屋租赁、地磅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修理服务,稀土产品研发服务,仓储(不含危化品)服务,自由房地产经营活动(须取得许可证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省冕宁县方兴稀土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敬译

住所: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复兴镇稀土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9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般项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中稀(凉山)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勇

住所:凉山州冕宁县巨龙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0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稀(凉山)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中稀(江苏)稀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栋伟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常福街道义虞路9号

注册资本:60,946.27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2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稀土氧化物及化合物、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纳米稀土材料的研发(生产性项目另设分公司或子公司生产);稀土金属(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稀土提炼机械设备的研制、销售;稀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得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等需领证经营的化学品并不得储存),房产及设备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稀(江苏)稀土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1)中稀广西稀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光

住所:南宁市兴宁区松柏路31号兴宁创业园3号楼16层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对稀土矿产资源开发的投资;稀土、有色金属、矿产品及其冶炼分离产品、加工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稀土相关设备的研制和销售;稀土资源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业投资;劳保用品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稀广西稀土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广西稀有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福郑

住所: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工业大道东8号第3栋(研发中心)二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20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稀土矿及产品、稀土矿业投资及技术咨询、燃料油(不含原油、成品油,不得储存)、煤炭、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磁性材料、铁合金、劳保用品、化肥、农资(不含农药、种子)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外);进出口贸易。(上述所有项目:危险化学品除外,国家规定必须在工商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西稀有稀土贸易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3)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忠何

住所:广西贺州市旺高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0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矿业投资;稀土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有色金属、磁性材料、铁合金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4)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旭东

住所:微山经济技术开发区104国道西建设路南

注册资本:13,142.6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6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镧镁镍系高性能稀土储氢材料的生产销售;稀土材料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5)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竹兴

住所:福建省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31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选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6)中稀依诺威(山东)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学良

住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三路31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0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永磁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纳米稀土材料、永磁材料生产设备及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永磁材料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有色金属矿产品、稀土金属、稀土有色金属冶炼分离的产品(危险品除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稀土有色金属行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稀依诺威(山东)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7)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以和

住所:福建省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36号

注册资本:4,8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般项目:选矿;磁性材料生产;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8)江苏国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忠何

住所:泰兴市广陵镇周陈九十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纳米材料制造、销售(不含化工产品);稀土氧化物及化合物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稀土金属的销售,稀土类废料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废物);稀土相关材料、设备的研制、销售,稀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业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国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9)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忠何

住所: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工业大道东8号

注册资本:17,00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0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对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项目的投资;稀土金属的加工、生产、销售;矿产品的购销;稀土氧化物及化合物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稀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稀土矿进口业务;稀土产品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购销;仓储业务(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光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商厦6楼(仅限办公)

注册资本:10,001.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5年02月0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1)广东省富远稀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源

住所:广东省平远县石正镇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期南沙路18号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7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省富远稀土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2)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江华

住所:德庆县工业创业园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6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生产、销售:高纯单一及多元氧化镧、铈、镨、钕、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钇系列稀土产品,草(碳)酸镧、铈、镨、钕、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钇系列稀土产品,稀土金属系列产品(应经审批而未审批的不得经营);销售:稀土金属矿、荧光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3)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江华

住所: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4号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6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应用产品、稀有金属、有色金属(不含钨、锡、锑等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金属)。销售:各种化工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新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4)赣州稀土龙南冶炼分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平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区富祥大道中段1-8号厂房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6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稀土分离加工、单一稀土产品、稀土矿产品、稀土富集物、稀土金属及合金、稀土发光材料销售;稀土废料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赣州稀土龙南冶炼分离有限公司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5)其他归属于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以前年度从未发生过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合理判断未来也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6 股票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5-020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 有研新材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9日

至202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2经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22经2024年9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及2024年9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14、15、16、17、19、20、21、2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3、14、15、16、17、18、19、20、21、2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9日下午13:00一13:3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 有研新材大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3、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证券事务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023601

3、传真:010-62362059

4、电子邮箱:yanhuan@griam.cn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5-014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慧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5、审议通过《2025年度资金预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6、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经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724,609.13元,根据《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872,460.91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5,941,174.06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46,553,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元(含税),总分红额度92,274,313.19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62.4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9、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行为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有效进行,做到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10、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相关公告索引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有关财务报告和专项报告等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6 股票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5-015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一年,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投资额度

本次拟进行投资理财使用不超过25.1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理财方式及理财品种

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PR1级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

4、投资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资财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资财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资财管理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祝善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彪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83万元,内控审计4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123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123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含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金、银、铂、钯等贵金属材料,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子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而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金、银、铂、钯贵金属材料相关的期货,未来12个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945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44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2025年4月29日,有研新材第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有研亿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计划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45万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有研新材下属子公司有研亿金(含北京翠铂林)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金、银、铂、钯等贵金属材料,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子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而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二)交易品种及金额

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为产品所需原材料金、银、铂、钯,根据目前的业务的产销量计划及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未来12个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945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44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金、银、铂、钯贵金属材料相关的期货。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9日,有研新材第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有研亿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子公司有研亿金(含翠铂林)计划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45万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方面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差值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子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存在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1)市场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子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交易市场。

(2)资金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持仓量不超过期货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考虑到价格波动幅度,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公司将完善人员配置健全业务处理程序,实行授权管理和岗位牵制。同时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列报。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5,941,174.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9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6,553,3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274,313.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2,274,313.1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2.4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至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gria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和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杨海先生,独立董事陈磊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杨阳女士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5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至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gria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电话:010-62023601

邮箱:stock@gria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