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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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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7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佳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迟军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佳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迟军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熠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上接977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要素状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有效,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每位监事所担任的岗位和承担的职责,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报告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5-02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二)联系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邮政编码:134123

(四)联系电话:0435一5088025 5088126

传 真:0435一5088025

(五)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5-027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

情况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佳鸿先生、冷春生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权。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01125495588H

住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25,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佳鸿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品除外)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名单见附件)、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项目投资。(以下项目在分公司经营):生物制品、中成药品、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人参种植、初加工;智能化信息工程开发、设计、施工;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餐饮宾馆、购物广场、休闲健身、室内娱乐服务;儿童乐园、影院、停车场服务;超级市场综合销售;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摊位出租,商品促销服务,商场管理,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发布;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供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公告披露日,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0.72%。

2、通化东宝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00MACNU3DP9D

住所:吉林省通化市国际内陆港务区保税大厦201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子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会议及展览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委托通化东宝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购进设备和原辅材料发生的业务以及销售本公司生产的药品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166427598XE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德荣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尿素、乙醇、乙腈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与其所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1125498009L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邢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与其所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通化丽景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1MA179T7671

住所:通化市通化县快大茂镇黎明村丽景锅炉房16-4-40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宁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与供应;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通化丽景能源热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与其所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11254976040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3,7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玉杰

经营范围:硬胶囊、片剂、颗粒、合剂(含口服液)、丸剂(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大蜜丸)、软膏剂、糖浆剂、软胶囊剂;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通化鸿宝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17231117329

住所:通化县马当镇

注册资本:4,288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春虹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通化鸿宝药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与其所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君合盟生物制药(通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1MACPMHCL62

住所: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2177号3号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XU KUI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君合盟生物制药(通化)有限公司为君合盟生物制药(杭州)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与其所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台中市南区大庆街二段100号

注册资本:10亿(新台币)

法定代表人:黄椿木

营业范围:血糖检测仪、血糖检测试片等。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9.66%的股权,系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且本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其所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所有交易均按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标准化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双方是根据平等的商业谈判所签订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5-028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全部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723,162.30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32,915,917.08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全部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958,542,82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5,077,817股后股本数为1,943,465,0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5,866,253.0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0,040,577.9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85,906,830.9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39.53%(净利润取绝对值计算)。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20,624,391.5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06,490,644.5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19.58%(净利润取绝对值计算)。

尚余未分配利润2,947,049,664.0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全体监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5-029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8号文批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726,9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6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979,911.68元,扣除承销费用19,948,774.1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21,031,137.5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726.9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7,675,410.57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7月21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第1126号)。

公司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807,978.9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11,234,324.49元。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本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2月30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65,416,842.0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全部转出至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 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等五家银行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久事复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 年 8 月,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四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公司分别于2022 年 5 月、6 月、7 月依法清算注销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上述四家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2025年2月,公司办理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将注销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至此,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全部终止。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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