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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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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9版)

2024年,受体外诊断行业整体市场环境及自身业务开展的影响,艾克韦生物医疗器械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当期业务减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艾克韦生物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1.82万元,2024年投入研发费用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万元,2024年度完成承诺净利润-5,981.82万元。2022-2024年,艾克韦生物累计实现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13.80万元,完成整体业绩承诺的49.55%,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现业绩承诺期已满,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约定,后续各方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履行。

艾克韦生物2022年度新增应收账款(对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应收账款除外)为4,494.5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收回3,910.86万元,应收账款回收率为87.01%,未能达到不低于90%的应收账款清收考核指标,后续各方将根据《承诺函》相关条款履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相关业绩等承诺事项实现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新增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额度和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本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成东先生、贾为先生、吴宝健先生、孙英才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26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5,806,371.1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109,367,476.1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按要求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生命健康主业,努力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因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符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该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编号:临2025-030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新增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被担保人名称: 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高生物”)、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艾克韦生物”)、济南凯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凯晨生物”)、山东凯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凯景生物”)、山东艾克韦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简称“艾克韦医检所”)、山东龙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龙奥生物”)、济南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济高产发”)、山东瑞蚨祥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瑞蚨祥贸易”)、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房地产”)、济南高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济高生活服务”)。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担保额度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等业务相关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借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信托计划融资、保理融资、委托贷款、保函、票据等),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在融资额度内以相关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促进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新增对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不包括原有存量担保,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公司或子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股权、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存单等)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和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担保业务要求,适当调剂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上述融资和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同类型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

二、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

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适当调剂预计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适当调剂预计担保额度。如对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额度。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0.59亿元,2025年度新增10亿元的担保额度不包含存量担保金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济高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7DR8GB2H;法定代表人:王成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日;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4-4号楼1112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仪器仪表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进出口等。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产发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济高生物总资产90,807.88万元,净资产37,045.7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238.68万元,实现净利润-10,132.15万元。(经审计)

2、济高产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4DBG85M;法定代表人:王成东;注册资本:3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6月29日;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4-4号楼1107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济高产发总资产90,773.72万元,净资产26,816.0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497.38万元,实现净利润-10,729.14万元。(经审计)

3、艾克韦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98859788J;法定代表人:张国宁;注册资本:1,231.148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3月16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1777号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基地15号楼1F;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等。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生物直接持有艾克韦生物27.22%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艾克韦生物总资产67,292.41万元,净资产35,569.9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5,950.69万元,实现净利润-7,482.14万元。(经审计)

4、凯晨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689800402L;法定代表人:刘姗姗;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6月3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1777号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15号楼2F;经营范围:生物制品(不含疫苗)的开发和生产、销售;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工程;生物医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等。公司控股子公司艾克韦生物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凯晨生物总资产9,768.63万元,净资产4,549.5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546.25万元,实现净利润-80.85万元。(经审计)

5、凯景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306954114Y;法定代表人:刘奕;注册资本:2,0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1777号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6号楼30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等。公司控股子公司艾克韦生物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凯景生物总资产11,007.02万元,净资产2,723.2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462.53万元,实现净利润-375.43万元。(经审计)

6、艾克韦医检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CD45740;法定代表人:李艳艳;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港兴三路北段1号济南药谷研发平台区1号楼A座;成立日期:2016年7月1日;经营范围:医学检验服务;质检技术服务;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艾克韦生物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艾克韦医检所总资产19,927.30万元,净资产7,962.6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70.52万元,实现净利润-4,858.48万元。(经审计)

7、龙奥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11447469J;法定代表人:孔丽;注册资本:2,000万元;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3日;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港兴三路未来创业广场侨梦苑;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等。公司控股子公司艾克韦生物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奥生物总资产15,166.20万元,净资产10,843.0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601.44万元,实现净利润251.78万元。(经审计)

8、瑞蚨祥贸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754493171Y;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继华;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180号;成立日期:2003年9月2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门窗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日用品批发;家具零配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具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皮革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住房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瑞蚨祥贸易总资产5,174.25万元,净资产279.7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634.26万元,实现净利润-211.92万元。(经审计)

9、永安房地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062098502;法定代表人:袁涌为;注册资本:42,200万元;成立日期:1998年9月1日;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饰装修;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安房地产总资产81,561.35万元,净资产60,364.3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 639.64万元,实现净利润-1164.52万元。(经审计)

10、济高生活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306482205;法定代表人:赵建国;注册资本:500 万元;成立日期:2001年7月10日;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811-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日用百货销售;家政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票务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日用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食品销售。公司持有其6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济高生活服务总资产9,574.17万元,净资产3,112.5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012.49万元,实现净利润273.10万元。(经审计)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融资或担保协议,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融资协议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签署,担保协议以届时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提供对外担保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额度和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担保额度外,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6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7.97%,实际发生的借款余额为3.58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为0.7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20%,实际发生的借款余额为0.59亿元;其他担保额为5.8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5.05%,实际发生的借款余额为2.99亿元,主要是为参股公司江苏济高云奚医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前期因出售房地产、园林业务子公司股权,导致的原合并范围内担保事项转变为对外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1日、2023年2月18日、2023年12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23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支付保证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深圳富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富奥康公司”)与山东天业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均认定相关《保证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富奥康公司再次以缔约过失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12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向富奥康公司支付款项及违约金、费用等,合计约6.6亿元。

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发来的《关于向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证金相关事项的说明》,确认公司因富奥康公司担保事项可能承担的责任包括因该事项可能引发的缔约过失责任,控股股东或其指定主体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向公司支付与判决应承担责任金额的等额保证金,该保证金专项用于公司因富奥康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件产生的相关损失。如公司承担因该诉讼事项引发的缔约过失责任,则此保证金专项用于公司因该案件履行法院判决及相关费用(具体以法院终审判决为准),避免公司遭受损失;如公司最终未因该诉讼事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全部解决完成后的剩余保证金,由公司直接返还控股股东或其指定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支付保证金相关说明的公告》(临2025-007)。

近日,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支付的相关保证金。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不会影响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25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上午11点,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4号楼11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9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洋先生。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共计13,773.41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承诺事项实现情况的议案》;

2024年,受体外诊断行业整体市场环境及自身业务开展的影响,艾克韦生物医疗器械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当期业务减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艾克韦生物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1.82万元,2024年投入研发费用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万元,2024年度完成承诺净利润-5,981.82万元。2022-2024年,艾克韦生物累计实现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13.80万元,完成整体业绩承诺的49.55%,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现业绩承诺期已满,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约定,后续各方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履行。

艾克韦生物2022年度新增应收账款(对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应收账款除外)为4,494.5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收回3,910.86万元,应收账款回收率为87.01%,未能达到不低于90%的应收账款清收考核指标,后续各方将根据《承诺函》相关条款履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一、二、三、四、五、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共计13,773.4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并分别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履约能力、经营情况等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5,064.88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市场及预期处置情况对存货进行清查,公司充分评估项目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按照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的差额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28.76万元。

3、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形成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7日、1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子公司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高生物”)以22,865万元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艾克韦生物”)27.2202%股权。同时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新丽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国宁、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艾克韦生物部分股权委托济高生物代为行使。本次收购完成后,艾克韦生物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形成合并报表商誉金额15,214.88万元。自收购完成后,以前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2024年,受体外诊断行业整体市场环境及自身业务开展的影响,艾克韦生物当期业务减少,实现营业收入15,950.69万元、同比减少56.55%,实现归母净利润-6,481.82万元,艾克韦生物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出现商誉减值的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山东中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收购艾克韦生物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采用收益法,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艾克韦生物的特定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新评报字[2025]第0201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评估报告进行了审计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济高生物收购艾克韦生物股权形成的商誉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合并口径账面价值为62,668.35万元,可收回金额为36,291.74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公司2024年度确认商誉减值损失7,179.77万元。

三、对财务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773.4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基于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4年度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28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等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29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相关业绩等承诺事项

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相关业绩等承诺事项实现情况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拓展生命健康主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济南高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济高生物”)出资22,865万元、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济高财金”)出资13,920万元、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盛和”)出资13,615万元,联合收购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陇科学”)持有的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艾克韦生物”或“标的公司”)60%股权。同时,西陇科学将其持有的艾克韦生物剩余股权的表决权委托济高生物代为行使,济高财金将其持有的艾克韦生物股权的表决权委托公司代为行使,本次收购完成后,艾克韦生物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西陇科学对艾克韦生物2022-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做出承诺,张国宁先生对艾克韦生物2022-2024年新增应收账款(对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应收账款除外)清收等事项做出承诺。西陇科学等将持有的艾克韦生物股权质押给济高生物为业绩承诺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12月8日、12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相关承诺事项情况

根据济高生物、济高财金、高新盛和与西陇科学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张国宁先生等出具的《承诺函》等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西陇科学承诺标的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900

万元,2023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6,300万元,2024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7,800万元,标的公司2022-2024年累计实现经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9亿元。前述净利润是指艾克韦生物经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则西陇科学就差额部分于业绩承诺期满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济高生物、济高财金、高新盛和在支付剩余10%股权转让尾款时,可先扣除西陇科学应补偿款项,仍不足应补偿金额的,不足部分由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另行以现金方式补偿,若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则每迟延一天,应支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间三个年度承诺税后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内三个年度实际经审计税后净利润总额)×贰倍×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每年实际用以投入研发费用的50%,且在不超过500万的额度内,在计算承诺净利润完成情况时,在实际实现的经审计税后净利润基础上予以加回。

(二)应收账款考核及补偿

张国宁先生承诺协助艾克韦生物收回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新增的应收账款(对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应收账款除外),自应收账款形成之日起账期不超过24个月,至24个月末应收账款回收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张国宁先生未能按照承诺完成考核指标的,以相应承诺考核指标减去该承诺清收期内已收回的应收账款的差额作为补偿金额。公司有权要求张国宁先生在每一期承诺期结束后1个月内:1)按照应补偿金额受让艾克韦生物对应债权,或2)按照补偿金额向艾克韦生物支付补偿款。

三、相关承诺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24年,受体外诊断行业整体市场环境及自身业务开展的影响,艾克韦生物医疗器械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当期业务减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艾克韦生物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1.82万元,2024年投入研发费用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万元,2024年度完成承诺净利润-5,981.82万元。

2022-2024年,艾克韦生物累计实现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13.80万元,完成整体业绩承诺的49.55%,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现业绩承诺期已满,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约定,后续各方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履行。

(二)应收账款考核实现情况

艾克韦生物2022年度新增应收账款(对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应收账款除外)为4,494.5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收回3,910.86万元,应收账款回收率为87.01%,未能达到不低于90%的应收账款清收考核指标,后续各方将根据《承诺函》相关条款履行。

四、相关业绩等承诺补偿事宜

根据相关协议及承诺函约定,因未完成业绩承诺,西陇科学需补偿济高生物5,218.77万元((19,000-9,413.80)*2*27.2202%=5,218.77万元)。公司与西陇科学将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履行,若西陇科学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公司有权选择行使质押权或协商将其持有的艾克韦生物股权评估后按补偿数额直接作价补偿。因未能达到应收账款清收考核指标,张国宁先生需按承诺函约定补偿134.19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及承诺函等约定履行,积极督促相关方履行补偿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31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控股股东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提供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认可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等形式。上述借款额度期限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同类型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一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实施相关借款事项。

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5,878,689股,占总股本的28.92%,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拟向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高新城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069005571Q;法定代表人:朱前;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有其80%股权,济南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成立日期:2013年5月24日;住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经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经营;土地规划、整理、开发;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

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5,87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2%,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高新城建总资产1,405,065.44万元,净资产63,009.6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1,312.03万元,净利润-47,121.99万元。(未经审计)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

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事项,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合理控制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同意本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该关联交易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合理控制资金成本,本次借款额度系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可此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成东先生、贾为先生、吴宝健先生、孙英才先生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控股股东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济南颐诚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项目委托运营合作协议》,济高生物对济南颐诚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项目进行运营管理,运营管理费以基础费用+增量奖励方式结算,其中基础运营管理费为500万元/年,未完成约定租金收入考核的,按照差额比例核减基础管理费金额,增量部分视超额完成情况进行分档奖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生物医药产业园委托运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聚焦生命健康主业,综合考虑公司主业发展和人员配置等因素,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齐河济 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齐河济高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齐河济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潍坊济高 汉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解除协议书》,解除对地产项目济高·上河印项目、济高·齐州府项目、济高·观澜郡的代建业务,并对剩余托管费的支付进行明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解除代建业务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瑞蚨祥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瑞蚨祥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济南东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签署《钢筋采购合同》,瑞蚨祥公司为其开发的相关房地产项目提供钢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6日、7月20日、10月31日、12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32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

华”)。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中兴华共承担17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吕建幕先生,注册会计师,198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3年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担任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丰富经验,负责过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公司IPO及年报审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5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4年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目前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签字会计师:王洪德,199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9月起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曾于2018年、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成员均无兼职的情况。

2、诚信记录

吕建幕、赵春阳、王洪德最近3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兴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收费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2025年审计收费和2024年审计收费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兴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