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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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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85 公司简称:弘元绿能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6,887,140.7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00,669,676.89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809,334,756.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3,751,260.78元。

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8,483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49,993,444.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经董事会决议,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发展格局”的相关内容。

公司秉承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理念,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引领下,深化推进“科技弘元、智慧服务”战略,深度践行N型零碳光伏全产业链,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产品及服务网络已覆盖近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公司在江苏、内蒙、安徽三地建有先进的研发智造基地,业务涵盖高端智能装备、高纯晶硅、单晶硅片、高效电池和组件等。

公司主要产品在光伏产业链中的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02,364,016.6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6,887,140.75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9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杭岳彪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96,887,140.7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00,669,676.89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809,334,756.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751,260.78元。

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8,483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49,993,444.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环境、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0亿元的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在议案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96,887,140.7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00,669,676.89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809,334,756.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751,260.78元。

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8,483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49,993,444.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经董事会决议,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3,751,260.7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00,669,676.89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来自控股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的历年经营积累。

(一)子公司分红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公司控股子公司弘元新材的未分配利润为正,2024年度弘元新材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激烈及自身发展需要资金,不分配利润。

(二)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618,48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3856%,累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49,993,444.28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均为负、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环境、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106,086.68万元,具体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868,454.58元。

(下转990版)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佳辰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杨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佳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佳辰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