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42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总经理带领公司管理层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上下同心,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257.42万元,同比减少2.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703.74万元,同比减少307.39%。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行动方案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继续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不断强化ESG治理,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及独立董事专业度和敬业度,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确定了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独立董事更好参与公司治理工作,进一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徐文建、周炯、沈同仙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拟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个人表现确认具体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及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非独立董事不因其非独立董事职务而额外领取津贴。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文源、张茜、钱晓斌、潘铁伟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拟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个人表现确认具体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及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具体职务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高级管理人员陈文源、钱晓斌、潘铁伟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阶段要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则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符合条件下制定2025年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不低于过去三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兼顾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决定续聘其作为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依法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地提高了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高效、健康、持续发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39,355.71万元,其中商誉减值损失金额为31,046.1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2024年度计提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具体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会议的具体议案和召开方式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告中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5-018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鉴于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未来发展资金投入需求等因素,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97,037,388.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21,743,946.97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未来发展资金投入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情如下:
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5-019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4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令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品、光格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兴源创、光格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敬义,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崔芳林,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者复核过瑞鹄模具、楚江新材、安纳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令莉、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敬义、项目质量复核人崔芳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8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