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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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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转债代码:118049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回购专户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11,910,000股,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瑞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郑瑞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瑞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路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证券代码:688403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证券代码:118049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外部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资产管理、咨询等服务;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或者融资融券筹集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相关成本或费用的摊销可能对公司相关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业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5、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6、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以下简称“持有人”),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2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为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5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及融资金额确定。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通过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其中资金杠杆倍数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持有人不存在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的情形。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股票,以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

其中,通过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票不超过1,19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2%。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4.41元/股,该受让价格为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此外,本员工持股计划预计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方式取得公司A股股票,购买价格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并每月公告一次购买股票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等具体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自筹资金和融资资金的资产将合并运作,由于采取了融资融券的融资方式,放大了自筹资金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自筹资金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公司股票跌幅,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5、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完成过户和购买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完成度和持有人个人考核结果综合计算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权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7、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自愿放弃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亦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8、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具体实施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9、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注:1、本计划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计划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目的在于:

(一)坚定发展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共享机制

加强和完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骨干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约束机制,强化公司、股东、管理层及员工长期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立足于公司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完善激励体系

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调动员工的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持有人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骨干人员以及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署劳动合同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及份额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3,50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分配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2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为7人,合计拟认购份额不超过3,627.20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26.87%;骨干人员合计拟认购份额不超过9,872.80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73.13%,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具体认购份额上限及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参与对象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参与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参与对象实际签署的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30%。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资金来源

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通过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向外部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融资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以实际缴款金额和最终实施计划为准。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管理委员会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汇成股份A股股票以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方式取得公司A股股票。

(一)回购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票不超过1,191万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二级市场购买

公司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司A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并每月公告一次购买股票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等具体情况。

三、购买价格

(一)股票取得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受让价格为4.41元/股,不得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4.41元;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4.35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部分,购买价格和数量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及定价方法,是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并参考了相关政策和市场实践,而形成的与行业竞争、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相匹配的有效可行方案。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有利于提升参加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参加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统一,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本员工持股计划基于参与对象过往工作付出和贡献的肯定和回报,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及公司骨干人员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加对象合理的激励。在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原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三)价格的调整方法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前述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标的股票的非交易过户受让价格不做调整。

四、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3,50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其中5,252.31万元拟用于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按照4.41元/股的价格测算,预计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1,191.00万股;8,247.69万元拟用于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按照董事会决议前一日收盘价8.74元/股来测算,预计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约为943.6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3%。两者合计,预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2,134.6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5%。

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票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购买的股票价格及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让且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

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如下:

第一期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期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时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一)公司层面整体业绩考核目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2-2024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锁比例。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为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度情况为A<An或An≤A<Am时,则该解锁期对应的全部/部分标的股票权益份额不得解锁。未解锁的标的股票由公司按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并注销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二)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下转10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