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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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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1版)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五金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日用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零售;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华凌涂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凌涂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5,352.86万元,负债总额为16,721.76万元,净资产为8,631.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96%。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5,967.92万元,净利润为918.17万元。

(四十九)湖南蓝启新材料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岳麓街道溁左路中南大学科技园研发总部1栋293房

3.法定代表人:李俊锋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研发、检测服务、制造、零售;新材料及相关技术、农药、化工技术的研发;农药技术服务;农药零售(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的销售);高新技术研究;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清洁服务;化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湖南蓝启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蓝启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815.68万元,负债总额为559.25万元,净资产为6,256.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1%。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31万元,净利润为40.45万元。

(五十)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住所: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8号

3.法定代表人:尹国平

4.注册资本: 40,000.68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兽药生产;药品委托生产;食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兽药经营;食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检验检测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关联关系: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58,077.17万元,负债总额为114,581.01万元,净资产为443,496.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53%。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66,514.82万元,净利润为5,297.20万元。

(五十一)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兴业大道69号(生产地址:驻马店市中华大道439号/兴业大道与练江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3.法定代表人:甘世杰

4.注册资本: 16,389.0893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再生资源销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联营企业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09,494.53万元,负债总额为516,428.44万元,净资产为493,066.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16%。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73,541.84万元,净利润为114,337.30万元。

(五十二)杭州前线锅炉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兴街道江南大道88-96号(双号)1-A楼1801室

3.法定代表人:崔嵩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锅炉的研究、开发,实业投资,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

6.关联关系:杭州前线锅炉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前线锅炉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9,859.41万元,负债总额为63,461.82万元,净资产为6,397.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84%。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137.97万元,净利润为36.05万元。

(五十三)杭州禾煜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5号大街27号8幢202

3.法定代表人:孔小林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机械服务;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杭州禾煜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禾煜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70.18万元,负债总额为825.56万元,净资产为244.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14%。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6,416.61万元,净利润为116.24万元。

(五十四)福建省威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住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谢曹章

4.注册资本: 4,228.9535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福建省威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省威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998.95万元,负债总额为5,542.34万元,净资产为4,456.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43%。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192.05万元,净利润为79.88万元。

(五十五)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水尾村81号

3.法定代表人:应韵进

4.注册资本:2,5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0,214.68万元,负债总额为31,645.70万元,净资产为38,568.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0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8,542.41万元,净利润为6,167.17万元。

(五十六)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德城区天衢工业园实华南路6号

3.法定代表人:李宝瑞

4.注册资本: 6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联营企业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89,799.75万元,负债总额为257,700.65万元,净资产为32,099.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92%。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00,158.15万元,净利润为-109,350.26万元。

(五十七)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住所:上海市奉贤区上海奉贤化学工业区苍工路1058号

3.法定代表人:曾本忠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7,579.39万元,负债总额为8,932.01万元,净资产为28,647.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7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1,602.07万元,净利润为1,751.42万元。

(五十八)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19号

3.法定代表人:张德志

4.注册资本:1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产品认证和标准化;制造工程轮胎、垫带、橡胶制品;主办《橡胶工业》、《轮胎工业》、《橡胶科技》期刊(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利用自有《橡胶工业》、《轮胎工业》、《橡胶科技》杂志发布广告;施工总承包;橡胶、橡塑、塑料制品及原材料、机械设备、橡胶工业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工程、橡塑工程、环境工程污染防治工程、压力容器及管道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轮胎质量检验;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销售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电器设备、橡胶制品、轮胎;租赁设备(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限分支机构经营);机电设备软件开发,机电设备的生产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3,822.68万元,负债总额为26,171.84万元,净资产为17,650.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72%。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9,447.75万元,净利润为186.83万元。

(五十九)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3.法定代表人:刘建华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除农药、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除电动三轮车)、日用品(除电动三轮车)、木材、建筑材料、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农产品(除非包装种子)、包装材料销售;谷物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54,275.66万元,负债总额为65,779.39万元,净资产为88,496.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64%。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23,019.87万元,净利润为-14,796.86万元。

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根据具体协议内容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确定。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报备或上网文件:

1. 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3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无追索权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中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控股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财务公司”)、中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化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21亿元人民币及566.81万元美元,存款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0.63亿元,并有11.3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余额,过去12个月实际使用授信发生额55.62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生额为11.06亿元。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与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30亿元,全部为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及资金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中化控股子公司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在35亿元总额度内根据业务情况可分别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签订合同。上述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为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

3.法定代表人:夏宇

4.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融资租赁;(十一)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二)开办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的代客交易和为对冲前述交易风险而进行的交易。

6.关联关系:中化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中国中化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主要财务数据:

注:2025年3月31日及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履约能力分析:中化财务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二)中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1栋1509-59

3.法定代表人:张亚蔚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保理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中国中化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主要财务数据:

注:2025年3月31日及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履约能力分析:中化保理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三)中化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359、365号2301室

3.法定代表人:张亚蔚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保理上海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中国中化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主要财务数据:

注:2025年3月31日及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履约能力分析:中化保理上海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资产:公司应收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

(二)交易金额:不超过35亿元。

(三)交易方式: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

(四)额度有效期限:本次额度有效期为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保理费用由应收账款债权人承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的费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保理业务,具体保理金额、保理费率及保理期限等,以签订的保理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及资金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化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21亿元人民币及566.81万元美元,存款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0.63亿元,并有11.3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余额。与中化财务公司过去12个月实际使用授信发生额55.62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生额为11.06亿元。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与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30亿元,全部为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周民先生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35亿元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决定和办理具体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等。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公司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及资金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昊华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4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财务公司”)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根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化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化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21亿元人民币及566.81万元美元,存款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0.63亿元,并有11.3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余额,过去12个月实际使用授信发生额55.62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生额为11.06亿元。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与中化财务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在2024年10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基础上,拟签署补充协议,就《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中化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中化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

3.法定代表人:夏宇

4.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融资租赁;(十一)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二)开办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的代客交易和为对冲前述交易风险而进行的交易。

6.主要财务数据:

注:2025年3月31日及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中化财务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三、《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2024年10月14日所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下称“原协议”)补充约定如下:

1.上限金额

原协议中:第六条存款服务,“3.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每日营业终了的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现变更为:第六条存款服务,“3.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每日营业终了的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肆拾亿元整;”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2. 信贷服务

原协议中:第八条信贷服务,“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综合授信服务额度以乙方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甲方及成员企业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及成员企业需求;”

现变更为:第八条信贷服务,“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可以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佰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数额以乙方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甲方及成员企业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及成员企业需求;”

3. 生效条件

3.1本协议须经订约双方盖章,并须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2如本协议下的上限金额未获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签订双方应按原协议执行。

3.3本协议为原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原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除上述条款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修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变,相应事宜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3.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其中,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周民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昊华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5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025年4月28日,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如2025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变化,则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9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赵永春,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郝时光,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倩,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如2025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变化,则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9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天职国际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报备或上网文件:

1. 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6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1、全资子公司:昊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气体”)、西南化工(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化工眉山”)、中昊晨光(自贡)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昊晨光自贡”)、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蓝新能源”)、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氟材料”),上述公司均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2、合营或联营企业:浙江禾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禾皓”)、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兴氟”)、江西禾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禾田”)、福建省威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威凯”)。

上述公司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拟为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间(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其他方式取得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以及为合营或者联营企业(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下同)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76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嘉兴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浙江禾皓、江西禾田提供反担保,其他担保未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各级子公司及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总体融资及其他经营活动担保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间以及为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总额不超过16.85亿元,为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3.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在16.85亿元担保额度内,根据各级子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各级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在3.15亿元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合营或者联营企业实际情况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6.2.7条规定要求,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合营或者联营企业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浙江禾皓、江西禾田提供的担保均由嘉兴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昊华气体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吉利科技园道南路12号

3.法定代表人:王娟

4.注册资本:32,898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标准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药品生产;药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昊华气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昊华气体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219,201.1万元,负债总额为77,009.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40,598.5万元,营业收入为80,994.43万元,净利润为9,698.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13%。截至2025年3月31日,昊华气体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222,172.09万元,负债总额为77,262.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43,314.77万元,营业收入为22,624.33万元,净利润为2,403.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87%。

(二)西南化工(眉山)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林路15号

3.法定代表人:郑珩

4.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制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西南化工眉山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南化工眉山资产总额为56,870万元,负债总额为38,4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8,405万元,营业收入为21,165万元,净利润为2,3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64%。截至2025年3月31日,西南化工眉山资产总额为57,028万元,负债总额为37,9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9,084万元,营业收入为5,816万元,净利润为7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53%。

(三)中昊晨光(自贡)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兴元路西段1号

3.法定代表人:黄伟槟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昊晨光自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昊晨光自贡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208,125.14万元,负债总额为134,869.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73,255.17万元,营业收入为147,381.40万元,净利润为173.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80%。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昊晨光自贡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255,547.68万元,负债总额为180,431.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75,115.76万元,营业收入为2,087.42万元,净利润为-728.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61%。

(四)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陈先进

4.注册资本:57,347.77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中蓝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蓝新能源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09,784.45万元,负债总额为65,188.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44,596.38万元,营业收入为60,018.79万元,净利润为-9,128.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38%。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蓝新能源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16,480.76万元,负债总额为75,885.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40,594.93万元,营业收入为10,732.13万元,净利润为-4,178.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15%。

(五)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路5号

3.法定代表人:刘建鹏

4.注册资本:69,983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货物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1,1,1,2-四氟乙烷(R134a)、催化剂(氟化铝)、PVDF树脂、六氟丁醇、六氟环氧丙烷、六氟异丙醇、PVF薄膜、七氟丙烷、混合工质产品生产;三氟乙酸甲酯、三氟乙酰乙酸乙酯、PVDF树脂、PVF树脂、三氟乙烯、三氟乙胺、氟溴甲烷、七氟-2-碘代丙烷、三氟乙胺盐酸盐、七氟溴丙烷、全氟己酮、1,1,1-三氟-2,2-二氯乙烷(R123)、五氟乙烷(R125)、六氟丁二烯制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31号)

6.关联关系:蓝天氟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蓝天氟材料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251,302.57万元,负债总额为80,427.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70,875.08万元,营业收入为169,908.94万元,净利润为8,779.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00%。截至2025年3月31日,蓝天氟材料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255,213.83万元,负债总额为87,734.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67,478.89万元,营业收入为37,005.54万元,净利润为2,612.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38%。

(六)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中区

3.法定代表人:戴明丰

4.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江西兴氟为公司的联营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兴氟资产总额为63,128.36万元,负债总额为53,625.73万元,净资产为9,502.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95%;2024年营业收入为34,186.78万元,净利润为-2,316.26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江西兴氟资产总额为58,300.78万元,负债总额为46,600.93万元,净资产为11,699.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93%;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0,262.99万元,净利润为129.27万元。

(七)江西禾田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腾飞支路

3.法定代表人:戴明丰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农药研发、制造、批发及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及零售;通信、网络工程;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咨询;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江西禾田为公司的联营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禾田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8,685.36万元,负债总额为13,048.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636.75万元,营业收入为14,203.57万元,净利润为-1,411.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83%。截至2025年3月31日,江西禾田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8,454.77万元,负债总额为12,848.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605.91万元,营业收入为4,287.29万元,净利润为-78.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62%。

(八)浙江禾皓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27号8幢201室

3.法定代表人:孔小林

4.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服务;化肥销售;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浙江禾皓为公司的联营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禾皓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4,008.43万元,负债总额为5,163.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8,844.47万元,营业收入为9,674.16万元,净利润为59.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86%。截至2025年3月31日,浙江禾皓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8,266.18万元,负债总额为9,486.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8,779.83万元,营业收入为2,869.33万元,净利润为-64.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3%。

(九)福建省威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住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谢曹章

4.注册资本:4,228.95352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福建威凯为公司的联营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建威凯资产总额为9,998.96万元,负债总额为5,542.34万元,净资产为4,456.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57%;2024年营业收入为2,192.05万元,净利润为79.88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福建威凯资产总额为9,631.85万元,负债总额为5,163.64万元,净资产为4,468.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61%;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75.55万元,净利润为-2.6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担保事项,严格控制公司担保风险,并根据担保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拟为各级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及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充分拓展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公司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各级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公司,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对合营或者联营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实施重大影响,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嘉兴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浙江禾皓、江西禾田提供反担保,有效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在20亿元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等。

嘉兴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浙江禾皓、江西禾田提供反担保,有效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4月2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各级子公司及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的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12.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32%。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下转10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