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及下属各级子公司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邦华尔”)、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进出口”)、常州市亚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新能源”)、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赛科”)、连云港市亚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染租赁”)、甘肃亚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亚邦能源科技”)、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亚东”)。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5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担保无逾期
●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于2025年4 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其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上述担保总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后,由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文件。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单位
1、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9号11幢
法定代表人:卢建平
经营范围:染料销售;颜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染料制造;颜料制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亚邦股份总资产145,643.88万元,净资产124,403.03万元,营业收入28,254.43万元,净利润-20,898.66万元。
2、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方军强
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连云港赛科总资产8,883.11万元,净资产5,389.17万元,营业收入3,448.37万元,净利润-1,021.47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连云港赛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甘肃亚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幸福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鹏海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无机酸制造(该生产项目的筹建,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甘肃亚邦能源科技总资产9,238.30万元,净资产4,658.80万元,营业收入 0万元(尚未投产),净利润-401.90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51%的亚邦制酸持有甘肃亚邦能源科技100%的股权。
4、连云港市亚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四圩路亚邦新村四圩小学南侧
法定代表人:陆斌
经营范围: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资产评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连云港市亚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4,893.20万元,净资产4,821.54万元,营业收入32.53万元,净利润-1,303.59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染租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亚染租赁100%的股权。
(二)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单位
1、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陆斌
经营范围:染料、染料中间体、助剂及副产品的生产(按许可文件所列项目经营);原辅材料、化工原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亚邦华尔总资产78,851.66万元,净资产22,606.60万元,营业收入63,691.42万元,净利润-9,042.51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邦华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亚邦华尔100%的股权。
2、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9号11幢
法定代表人:卢建平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及易毒制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亚邦进出口总资产32,115.72万元,净资产6,582.67万元,营业收入50,056.53万元,净利润176.35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邦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亚邦进出口100%的股权。
3、常州市亚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虹西路199号六号楼辅房三楼A16号(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
法定代表人:许芸霞
经营范围: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9万元、净资产-5.0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01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邦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亚邦新能源100%的股权。
4、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区北区
法定代表人:刘伟
经营范围:噻唑、2-氯-5-氯甲基噻唑、转位三酮、2-(2-甲基苯氧基甲基)苯甲醛甲酸甲酯、三嗪酮(3-硫-4-氨基-叔丁基-1,2-三嗪-5-酮,4-三嗪-5(4H)-酮)、硫代卡巴肼(硫卡巴脲)、氨基钠、二氯频呐酮、樟脑磺酸(别名:D-樟脑-10-磺酸、L-樟脑-10-磺酸、DL-樟脑-10-磺酸)、尿嘧啶(别名:2、4二羟基嘧啶)、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包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贸易;(危险化学品使用范围:液氯、甲苯、哌啶、水合肼、盐酸、硫酸、石油醚、甲醇、丙酮、乙醚、二硫化碳、甲醇钠、三氯氧磷、丙酰氯、2-丁烯醛、一甲胺、醋酸酐、乙酸,有效期至2022年2月2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夏亚东总资产5,356.11万元,净资产-4,758.06万元,营业收入769.67万元,净利润:-2,125.57万元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70.6%的子公司恒隆作物持有宁夏亚东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四、审批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支持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本次的担保行为,综合考量了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各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有充分的掌控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并对该项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通过担保,能够缓解各单位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核定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1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93% 。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5% 。公司无其他的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担保无逾期。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具体方案如下: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2,525,525.06元,实收股本为570,17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四年业绩大幅亏损,导致公司2024年末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024年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宏观经济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公司主营染料业务下游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不旺,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跌,盈利下滑。二是由于市场环境和政府监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生产线停产,公司已经聘请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实施减值评估,经与评估师和审计师沟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3.00万元。三是根据国际贸易环境和国内市场需求状况,公司评估了未来经营盈利情况,预计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累计亏损得不到及时足额弥补。经与审计师沟通,将无法弥补亏损所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入所得税费用,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1.65万元。四是公司承担仁欣环保融资租赁逾期的担保代偿责任,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8.25万元。五是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3号》的规定,公司本期承担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超额亏损,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2.67万元。
受前述因素影响,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78.50万元。
三、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做好各项经营管理规划的具体实施,持续扩大盈利水平,2025年针对弥补亏损的主要措施如下:
1、在业务管理方面,加强营销策划,巩固提升国内市场地位的同时,加大国际市场开拓,提升产品整体销售收入,扩大产品盈利空间,促进经营业绩有效恢复。
2、在生产管理方面,继续狠抓质量细节和精益生产,优化生产组织,提升产品品质;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提高原材料供应对生产成本优化、质量把控等方面的促进作用,降低生产成本。
3、在财务管理方面,加强费用预算管理,降低费用开支,增加盈利空间;对现有业务的供应链进行持续的结构优化调整,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持资金的良性循环。
4、在技术研发方面,坚持科技创新,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核心团队创建,继续对现有产品进行核心技术优化,加大对新产品的工艺技术开发力度,以适应下游终端新技术的发展和需求,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增加盈利空间。
5、在人员管理方面,通过持续的流程规划、岗位优化和人员结构调整,保持人工成本的合理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保证公司战略的落地执行。
6、在资产方面,优化资源配置,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量,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7、在公司治理方面,完善三会一层的运作,保证治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控制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8、在公司发展规划方面,加强行业市场研究,适时寻求转型发展新机遇。在巩固现有主营业务优势的基础上,依托现有技术、团队等客观条件,关注市场新行业,深入市场调研,理性分析,审慎判断,寻求企业发展新思路。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8,236.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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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为585.66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为1,877.35万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1、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由于公司部分产线存在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问题,同时公司还有三家生产型企业长期停产,公司聘请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正在对固定资产实施减值评估,经测试,2024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521.47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51.5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本期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8,236.02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236.02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的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融资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支持,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从事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五)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六)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
(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八)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九)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十一)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漕溪路9号联东U谷常州国际企业港11栋3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旭东、许芸霞、许济洋、许旭征、张龙新、张卫锋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一20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漕溪路9号联东U谷常州国际企业港11栋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须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未亲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由自然人股东签署或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 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书瑄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漕溪路9号联东U谷常州国际企业港11栋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3163
电话号码:0519-88316008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十三号 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公司本期染料板块产销趋于稳定,农药板块因市场因素停止产销。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注:受市场竞争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同比下降。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注:公司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回落。
三、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该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2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2日(星期一)至0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3188@yabangdye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重点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6日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徐亚娟;总经理:卢建平;公司董事会秘书:钱岗;财务总监:洪兵;独立董事:袁奋强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2日(星期一)至0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3188@yabangdye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9-88316008
邮箱:603188@yabangdye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