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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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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16 公司简称:韩建河山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田玉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迎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田玉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迎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田玉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迎迎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专项说明全文。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15.6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664.13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规性、合理性。

以上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分类

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归属于制造业下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类代码:C30);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和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归属于制造业下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类代码:C30)中的水泥制品制造。

2、历史概况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的生产和应用,至今已有70多年历史。我国开发研制生产PCCP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研制,但由于恰逢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有利时机,经过自主研发,引进技术与设备消化,产品已能完全国产化。2019年,是PCCP引进中国30周年,30年来内径4米超大口径PCCP首次在世界级的南水北调中线北京段使用及通水运行,PCCP行业实现了从追随到引领的历史性跨越。

3、行业特点

PCCP下游需求具备管材选用不确定性的特点,确定PCCP选材后,行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中标企业具备不确定性的特点。价格确认方面,竞标者结合自身情况对具体输水项目所需PCCP管做出价格预算进行投标,招标方组织专家进行评标,中标者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预算价格即为合同单价。

大型项目招标对投标企业历史业绩要求较高,还对财务指标、是否涉及诉讼、质量管理体系等提出了系列要求。目前大型行业合同都是基础建设项目,履行过程较长,资金长期占用,如果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对公司资本实力提出很高的要求。

(四)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PCCP广泛应用于国家重大引调水及供水工程及农业输水工程、城市引供水工程、大型排水和压力排污工程等,为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及城市供水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满足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2023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其中提出: 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畅通国家水网大动脉建设骨干输排水通道、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等。到2025年,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骨干网建设加快推进,省市县水网有序实施,着力补齐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等:到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建成,省市县水网基本完善,构建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国家水安全保障体系。

在2025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发表讲话,对2025年水利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李国英在讲话中表示“按照“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要求,联网、补网、强链,全面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以此构建国家水网工程体系,其一、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大动脉,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抓紧完成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修编,高标准建设中线引江补汉工程,加快推进西线先期实施工程、东线后续工程前期工作。加快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黑龙江粮食产能提升、引江济淮二期等国家水网骨干输排水通道建设。优化完善区域水网布局,加快区域水网骨干工程前期工作;其二,构建省市县级水网协同融合发展体系,科学谋划省市县级水网“纲、目、结”。开工建设四川引大济岷、辽东半岛水资源配置等省级水网骨干工程,加快新疆玉龙喀什、西藏帕孜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进度,开工建设贵州英武、云南南瓜坪等水库。加强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加快江西峡江、湖南梅山、河南前坪等灌区建设,开工建设江西井冈、广西黑水河等大型灌区,实施150处以上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推进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持续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水利任务,实施重点区域水利帮扶。”国家政策及构建国家水网体系建设对PCCP行业向好发展奠定了政策、市场基础。

(五)公司所属行业周期性特点

PCCP行业的发展受到政府政策驱动影响显著,周期性特征较为明显,PCCP下游需求需要政府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拉动。由于PCCP管道适用于长距离输水,前期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大企业具备竞争优势,行业集中度较高,同业实力差距逐渐缩小,市场格局区域划分情况较为明显,不同区域间受季节性因素制约,年初、年末开工缓慢,呈现出了季节性特点。

(六)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韩建河山历经二十余年耕耘发展,专注在管道发展方面深耕专业技术注重产品研发,不断谋求转型升级,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生产出的内径4米PCCP管道成功应用于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工程,标志着我公司生产的混凝土管材的制作工艺达到了先进水平。PCCP作为韩建河山传统主营业务的核心,被广泛应用于南水北调、引黄入晋、吉林中部城市引水、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引绰济辽、引江济淮等国家大型引调水工程。公司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知名度且所施项目均受到业主方一致好评。

(一)主要业务概况

1、传统主营业务

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RCP)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 PCCP 主要用于跨流域引水、输配水重点工程及市政给排水等水务工程。

2、混凝土外加剂业务

公司子公司合众建材主要从事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特别在京津冀区域的混凝土外加剂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环保业务

公司子公司清青环保主要从事脱硫、脱硝、脱白、除尘等大气污染排放治理,在钢铁行业的脱硝、脱白等环保领域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导产品PCCP是典型的非标准化产品,不同项目对管材内径、管壁厚度、承压指标、防腐指标、覆土深度等均有不同设计要求,普遍在项目中标后根据设计方案采用订单化生产。由于PCCP具有体积大、质量重的特点,产品运输受道路宽度和高度限制较多,运输半径较小,如公司在项目周边没有生产基地,普遍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新建生产基地组织生产。供货完成后,公司基于对生产基地覆盖半径内市场后续需求判断,选择性撤场或转为长期生产基地。

公司的环保业务在报告期内主要以子公司清青环保从事大气污染治理业务为主,其集科研开发、设备生产与销售、工程制造与安装于一体,在钢铁行业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清青环保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保护环境产业协会会员单位,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环保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公司将加快推进环保业务的发展,逐步从施工为主向投建运综合服务模式转变,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种混凝土建筑施工工程和混凝土建材生产中,可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和建材应用要求改善混凝土各项指标,是基础设施建设必不可少的原材料之一。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是公司原有主营产品的产业链延伸,对公司丰富产品线、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起到积极作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78,668.64万元,净利润-23,130.34万元。报告期末,总资产168,316.85万元,股东权益23,178.3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分别于2024年2月6日、8月22日、1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4-036、2024-046)。公司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与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贵港”)就清青环保承揽广西贵港环保工程项目发生纠纷,清青环保作为原告向广西贵港提起诉讼,同时广西贵港亦向清青环保提起诉讼。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清青环保的再审申请。现就本次诉讼再审情况披露如下:

一、清青环保与广西贵港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5月31日,清青环保与广西贵港签订了《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108㎡烧结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合同额6,200万元,后清青环保与广西贵港因承揽合同产生纠纷,合同双方因纠纷分别诉至法院。2024年12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清青环保作为一审原告案件与清青环保作为一审被告案件均已二审审理终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24-046)。

二、清青环保与广西贵港诉讼案件再审情况

(一)清青环保作为一审原告案件再审情况

2024年12月,清青环保因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桂08民终1388号民事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请求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裁定再审并予以提审,支持申请人清青环保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桂民申739 号),裁定驳回清青环保的再审申请。

(二)清青环保作为一审被告案件再审情况

清青环保因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桂08民终1387号民事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请求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裁定再审并予以提审,驳回被申请人广西贵港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桂民申740 号),裁定驳回清青环保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

公司子公司清青环保与广西贵港合同纠纷案件,清青环保的再审申请已被裁定驳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依据法院判决书相关内容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在2019年确认的该工程项目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冲销,并相应的调整2019年度至2023年度的应收账款、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同负债等报表科目。具体影响情况详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该案件执行将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减少为3,124.25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15.6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664.13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15.62万元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拟为子公司合众建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众建材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期限以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三)本次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需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众建材

1、公司名称: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

2、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富饶道152号

3、法定代表人:邱汉

4、注册资本:伍仟伍佰万元整

5、成立时间:2010年02月02日

6、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建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合众建材100%股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在后续担保行为实际发生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1.57%;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3,000万元),已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1.57%、8.63%。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项目承接及经营发展等需求,为支持其发展,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本担保授权中,被担保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金额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田玉波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批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通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披露前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15.6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664.13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规性、合理性。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15.62万元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6.1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

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9票。

6.2 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2024年度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前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与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进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含已发生的融资余额), 具体融资方案由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融资期限、融资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相关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委托贷款、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担保(不含对外担保)、贴现、保理、保函、融资租赁、黄金租借以及其他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各种融资形式。公司将在保证财务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和投资需求,综合考虑各家机构的融资规模、融资期限、融资条件、担保方式、利率水平等因素,择优选择融资机构。

上述开展融资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保理公司、担保公司等。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田玉波或公司认可的被委托人(以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为准)代表公司办理具体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各种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上述年度融资计划与额度的有效期限及相关授权期限最长不超过2026年6月30日,且于下一期年度融资计划与额度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公告日终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披露前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并披露前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期限以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11,147.35万元,核销应收款项503.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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